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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稼雨 王新亚 | 神话传说中的人文情态——《搜神记》选读(6)
发布时间:2019/4/16  阅读次数:1489  字体大小: 【】 【】【

三王墓

【说明】        

       本篇是古小说中的名作,它叙述的故事自战国以来即广为流传,许多典籍均有记载,其中以本篇较为完整。赤比与山中客的对话显然与《史记-刺客列传》中荆轲、樊於期的故事类似,表明这一类作品对轻生死、重然诺的侠客品质的强调,这也是中国侠文学中经久不衰的主题。然而本篇的复仇方式更为离奇、惨烈,充沛着生命的激情。在强权横行的封建社会,它的影响已超出文学的范围,更多地在昭示一种反抗精神。历代的地理类典籍如《太平寰宇记》、《吴郡志》、《舆地纪胜》等都煞有介事地指出“三王墓”的墓址,可见很多人对这个故事是愿意信以为真的。鲁迅先生据本篇生发而成的小说《铸剑》不仅推广了它的影响, 还以细致的文字弥补了它作为早期小说“粗陈梗概”的缺憾。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之曰:“吾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雌一雄,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做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夜,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注释】

①赤比――它本或作赤鼻、眉间赤()       ②汝南――汉代郡名,治所在今河南上蔡西南,辖境包括河南、安徽各一部。     北宜春――后汉县名,治所在今河南商水附近,其取名区别于豫州宜春(今江西宜春市)

  

【译文】

       楚国的铸剑师干将、莫邪夫妇为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完成。楚王因其延期,大怒,打算处死他们。宝剑有雌雄两把。妻子莫邪有身孕即将临产,丈夫对她说:“我为楚王制作宝剑,三年才成功,听说楚王很恼怒,这一去他肯定要杀我。你如果生的孩子是男孩,长大后,告诉他说:‘出门望南山,有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面树干里。’”于是干将就带着雌剑去面见楚王。楚王果然很恼怒,派人验收宝剑,回报说:“宝剑有两把,一雌一雄,雌剑带来了,雄剑却没有带来。”楚王大怒处死了干将。

莫邪生个男孩起名叫赤比,后来长大了,他就问母亲说:“我父亲在哪里?”母亲说:“你父亲为楚王铸造宝剑,三年才完成。楚王就很恼怒,杀死了他。你父亲临行前嘱咐我:‘对你儿子说:出门望南山,有棵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就在背面树干里。’”于是赤比出门向南望去,看不见什么山,只见屋前松木柱子下面,垫着一个石墩。赤比就用斧子砍开柱子背面,取出了宝剑。他从此白天黑夜都想着如何向楚王报仇。

楚王梦见一个小孩,两眉之间有一尺宽,说:“我要报仇!”楚王立即下令悬赏千金捉拿这个小孩。赤比听说后,逃走了。他在山中行走,唱着悲伤的歌。有一个过路客人遇见他,问道:“你还年幼,为什么哭得这样伤心?”赤比说:“我是干将莫邪夫妇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父亲,我要报仇!”客人说:“听说楚王为你的脑袋悬赏千金。把你的头和剑给我,我为你报仇!”赤比说:“太好了!”立即刎颈自杀,两只手捧着头和剑给客人,身体却僵立不动。客人说:“绝不辜负你!”赤比的尸体这才倒下。

       客人带着赤比的头去面见楚王,楚王大喜过望。客人说:“这是勇士的头,应该架起大鼎,烧开水煮它才行。”楚王按他说的办了。头煮了三天三夜,仍然煮不烂,反而从汤中跳出来,圆睁双眼,十分愤怒。客人说:“这孩子的头煮不 烂,希望大王上前亲自去看一看,就一定会烂了。”楚王就上前向鼎中看。客人马上挥剑砍下楚王的头,头随即掉入汤中。客人又砍下自己的头,也掉入汤中。三个头一下都煮烂了,面目无法辨认。楚王手下只好把汤肉分三份埋葬了,因此通称为“三王墓”。三王墓如今在汝南郡北宜春县境内。


(中华书局《中华活页文选》199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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