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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水浒之七十:《水浒传》“义”字解说之三
发布时间:2017/9/24  阅读次数:1045  字体大小: 【】 【】【

  

       既然是一群江洋大盗,就很难用现实社会的所有是非标准来衡量他们的道德和是非。梁山好汉的“义”,其中就包含与现实社会很难相容的“江湖义气”,这种义气只讲交情,不讲是非;只顾自己或其团伙,而不管社会和他人。

以智取生辰纲为例,这次行动被称之为“七星聚义”,可他们作出的事情却很难说是正义的。晁盖一伙要截取生辰纲,理由是它是梁中书靠巧取豪夺聚敛而来的,又是送给贪官丈人蔡京的生日礼物,因此把它称之为“不义之财”。仅从这个角度讲,是没有问题的。可是问题在于他们取了这笔财物干什么用。如果是用来赈济穷苦百姓,帮助象金翠莲父女那样的人,那这些好汉理应受到赞佩。可事实却并非如此。他们夺取生辰纲的目的是为了自己享用,用吴用的话来说,是“大家图个一世快活”。从客观事实而言,在不劳而获,享用“不义之财”这一点上,七位好汉和梁中书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区别仅仅在于他们各自攫取的方式不同。而如果七位好汉的行为不能说是正义之举的话,那么宋江放走晁盖一伙的举动也就很难用“正义”来形容了。可书中却将晁盖一伙的行动叫做“七星聚义”,把宋江徇私枉法的行为叫做“义释晁天王”,这就可以看出书中“义”字的是非是否明确。

再比如第五十七回写武松遇见孔亮时说:“闻知足下弟兄们占住白虎山聚义。”那么孔亮兄弟在白虎山“聚义”的内容是什么呢?书中说他们兄弟“因和本乡一个财主争竞,把他一门良贱尽都杀了,聚起五七百人,占住白虎山,打家劫舍”。孔明孔亮兄弟的身分与那财主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们上山以后又在进行“打家劫舍”的勾当,而在武松的眼里,这样的勾当就可以称之为“聚义”。

        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是武松醉打蒋门神的故事。蒋忠倚强凌弱,强占他人地盘,固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施恩和蒋忠又有什么区别呢?仅仅从他自己对自己行为的描述中,就可以见出他和蒋忠是同类人物:“小弟此间东门外,有一座市井,地名唤作‘快活林’。但是山东河北客商们,都来那里做买卖,有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赌坊兑坊。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拼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店家和赌钱兑坊里,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撰钱。”施恩分明是看好了快活林这块黄金地带,然后用犯人在那里开店,让所有的店铺都必须来买自己店里的酒肉;不仅如此,那来往的妓女也要留下买路钱方可离去。这明明也是巧取豪夺。所以施恩和蒋忠的矛盾并不是善恶之争,而是黑社会之间的内哄,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弱肉强食。可武松对此善恶问题并不关心,他在打完蒋忠后向邻里宣称:“我从来只要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我若路见不平,真乃拔刀相助,我便死了不怕!”施恩无论怎么不明道德他都不管,他却非管蒋忠不可。事实上他之所以要参与这件事,是因为施恩给了他好处,是他的顶头上司。如果蒋忠对武松做了施恩同样的事,那挨打的恐怕就是施恩了。可见江湖上的义气有时是只讲交情,不讲是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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