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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曹氏父子中,曹丕应该是最难把握的一位。与才华横溢而又命运乖蹇的弟弟曹植相比,曹丕似乎显得才华不足而吉星高照;与世人皆知的“名为汉相,实为汉贼”的父亲曹操相比,曹丕的人格似乎并不那么简单容易定义。
而在我看来,曹丕人格难以定义的主要原因是在于后人对曹丕人格本色的挖掘认知不够。换句话说,虽然人们能够从正面看到曹丕本人的文学才华和政治才能,但这两方面的分量很难抵消他的那些肮脏的人品污点造成人们对他整体的负面认识。换个角度看,我们对曹丕在中国文化史上的作用地位估计认知不足。如果能从这方面重新挖掘认识,我想曹丕这个历史人物形象正面负面对比判断有可能要颠倒过来了。
说到曹丕人品的负面表现,世人皆知的就是他对于骨肉同胞的残忍迫害,其中又以曹植“七步成诗”故事为最:
文帝尝令东阿王七步中作诗,不成者行大法;应声便为诗曰:‘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帝深有惭色。(《世说新语·文学》)
古今中外,大概找不出因为七步之内做不出诗来就要掉脑袋的明确法律规定。但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帝王就是法律。曹丕之所以对骨肉同胞如此残忍,根源于他和曹植因为王位继承问题形成的关系反目恶化。可见在封建专制制度下,儒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伦理价值还是要让位于政治价值。
尽管这次生命危难被曹植本人的才华暂时化解,但曹植并没有从根本上逃过遭遇一奶同胞亲哥哥压制迫害的命运。甚至在曹丕死后,曹植以为这会给自己的命运带来转机,几次上书请求出山入仕。但曹丕本人走了,杜绝曹植东山再起的政策没有变。魏明帝曹叡即位后,没有给自己的叔叔提供这样的机会。曹植只能抑郁而死。
如果说曹丕对曹植还是慢慢折磨,让他自己煎熬而死的话,那么对自己的另一个一奶同胞兄弟任城王曹彰则是亲自下手,当场毙命的:
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阁共围棋,并啖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世说新语·尤悔》)
从这个故事后面卞太后的警告内容来看,曹丕后来没有对东阿王曹植下手,似乎是因为忌惮母亲的面子和警示。这篇所描写曹丕对于亲兄弟曹彰堪称赶尽杀绝,不留后患,残害手段之毒辣凶残,令人发指。当然,作为小说家言,《世说新语》记载或许未必完全确凿属实。叶嘉莹先生对此事的真实性提出两点疑问:一是黄初四年(223)诸王来朝的时间应为农历五月,当时枣子并未成熟,不可能有枣吃;二是曹植受封东阿王的时间为魏明帝太和三年(229),卞太后不能在黄初四年称曹植为“东阿王”。根据这两点疑问,叶先生否定曹彰为曹丕所杀,而是得暴病而死(参见叶嘉莹《汉魏六朝诗讲录》第三章,河北麦田图书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版)。叶先生的说法很有道理,但毕竟还只是推测,所以还不能作为否定曹丕杀害曹彰的铁证。理由也有二:其一,文中提到吃枣,并未明确指定为鲜枣。既然如此,那么就不能排除所吃枣子为干枣的可能。如果吃的是干枣,也就不会受到明显的季节限制。而《世说新语·纰漏》就明确记载王敦在舞阳公主家的厕所,误将本用来塞鼻用的干枣全部吃光的故事,说明吃干枣在当时并非不可能。其二,关于卞太后称呼东阿王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确,这段文字的书写者是《世说新语》的编写者,不是卞太后本人。大家都知道的古代文化常识是,一个人去世之后,后人为了表示尊敬和纪念,一般习惯用其谥号或封号来称呼他的一生经历。而《世说新语》的作者恰恰正是黄初四年200年之后的刘宋时期,用“东阿王”称呼曹植并非没有可能。因为这些缘故,所以还不能以受封时间作为否定曹丕杀害曹彰的关键性证据。因而,我们仍然可以认为曹彰死于亲哥哥曹丕之手。
除了对骨肉同胞的残忍,曹丕负面人品的突出表现就是荒淫生活了。后妃众多,喜新厌旧,这些封建帝王已经司空见惯的套路在曹丕那里也未能免俗。只是他在这方面还有一些自己独特心得,其中一个突出表现就是总喜欢抢老父亲曹操喜欢的女人——他的皇后甄后就是这么来的。
袁绍去世之后,曹操攻下原属袁绍的地盘邺城。曹氏父子一生戎马倥偬,战事无数,但这场战役与其他所有战役最不同的一点,就是曹操和曹丕父子二人都怀着个人的小九九——他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女人(还是袁绍次子袁熙夫人的甄氏)而来的。
城破之后,曹操迫不及待地“令疾召甄”,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还是晚了一步,手下左右给曹操的汇报是:“五官中郎已将去!” (此事见《世说新语·惑溺》,按曹操攻破邺城在建安九年(204),而曹丕受封五官中郎将在建安十六年(211)。如果按上文叶先生的说法,这时还不能称曹丕为“五官中郎”。此可为上文关于后人撰文往往用其在世封号谥号的又一旁证)。曹操见此情景,也只好送个顺水人情,承认了曹丕对于甄氏的拥有权,同意曹丕将甄氏立为正妻。
可是曹丕似乎并没有因此改变对父亲喜欢过的女人的喜爱和狂热猎取,而且愈发变本加厉了:
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问:‘何时来邪?’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而叹曰:‘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应尔!’至山陵,亦竟不临。(《世说新语·贤媛》)
父亲尸骨未寒,做儿子的竟然就把父亲身边的女人全部收为己用(按辈分曹丕应该称这些女人为小妈!),侍奉自己。儒家“三纲五常”伦理之说,已经荡然无存。难怪连自己的母亲(卞太后)都无法接受,骂自己的儿子猪狗不如,连身为皇帝的儿子驾崩,做母亲的都愤然不去吊唁。
曹丕人品负面表现的第三方面是政治角逐中手段的卑鄙。这对于政治家来说似乎已经不能算是多么特别的个性了,但与普通人相比,仍然还是一个不小的人格污点。
前面所述曹丕对于曹彰、曹植两位弟弟的残害,实际上就是政治角逐的需要。他要迫害两位骨肉同胞的唯一原因,也正是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因为这种关系对曹丕的政治地位具有潜在威胁的可能,所以他要斩草除根,杜绝后患。除此之外,在角逐太子地位的过程中,曹丕也是苦心经营,机关算尽,用尽了各种卑劣手法:
(杨修)年二十五,以名公子有才能,为太祖所器。丁仪兄弟,皆欲以植为嗣。太子(曹丕)患之,以车载废簏,内朝歌长吴质与谋。修以白太祖,未及推验。太子惧,告质,质曰:‘何患,明日复以簏受绢车内以惑之,修必复重白,重白必推,而无验,则彼受罪矣。’世子从之,修果白,而无人,太祖由是疑。” (《三国志·魏志·曹植传》裴松之注引《世说新语》)
魏王尝出征,世子(曹丕)及临淄侯植并送路侧。植称颂功德,发言有章,左右属目,王亦悦焉。世子怅然自失,吴质耳曰:‘王当行,流涕可也。’及行,世子泣而拜,王及左右皆歔欷,于是皆以植辞多华,而诚心不及也。’(《三国志·魏志·吴质传》裴松之注引《魏略》)
参与曹丕与曹植政治角逐的还有他们各自身边的权谋之士。站在曹植一边的杨修、丁仪等人完败于曹丕的挚友兼谋士吴质。曹植乃至身边的杨修、丁仪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是被吴质教唆曹丕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所击败。
曹丕政治手腕卑劣的另一表现是以魏代汉。从父亲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开始,曹魏取代汉家天下已经只是时间问题。但这个问题的最终落实毕竟还需要一个仪式过程,这个过程也就历史地落在曹丕身上。曹丕成功地完成父亲的遗愿,从形式上取得汉家天下的过程,也显示了他作为政治家必须具备的阴险和无耻品质。一方面,他与司马懿率精兵20万大军压境,并派遣贾诩、王朗等人去许昌恐吓震慑汉献帝,要他主动禅让,另一方面,他又做足自己真心辞让的表演。给人造成一种他如果不登基即位,就对不起皇天后土,天下百姓的态势。这种恶心的影帝般表演无疑在中国历史上开了一个无耻的先例,给后来的“司马昭之心”们提供了鲜活而生动的模仿秀范例。
尽管曹丕人品上的污点如此之多,但站到历史大幕的远端来远眺把玩,还是应该看到曹丕对于中国文化史转变发展所起到的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果这些能够得到证实,那么说他是一位文化巨人是不为过的。
曹丕在中国文化史上的作用位置远远被低估了。
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中国文化史的发展演变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段落,产生形成三个内在性质不同而又相互关联的三个文化时段:先秦两汉时期为帝王文化时段,魏晋南北朝至唐宋为士人文化时段,元明清为市民文化时段(参见拙文《中国传统文化“三段说”刍论》,《求索》2017年第三期特稿)。而曹丕正是处于从帝王文化向士人文化转变过渡关键时期的关键性人物。其理由在于:帝王文化向士人文化的过渡,是指在帝王文化即将向士人文化转变过渡的特殊历史时段,需要一位既能代表帝王文化,又能稔熟士人文化,并且与士人群体有密切的交往和沟通,有条件进行双向的关键性人物来进行交流和汇通,完成这个使命。而曹丕恰恰是最符合这些条件的理想执行者。
首先,曹丕本人不仅是一位帝王,也是一位有足够分量,能够代表那个时代文学最高成就的文学家。从曹丕本人的文化文学修养来看,他与父亲和弟弟曹植共同撑起文学史上建安文学“三曹”扛鼎地位,成为建安文学的杰出代表人物。其中最令人称道的是他的七言诗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七言诗创作,在文学史上具有开历史先河的作用,这是所有的中国文学史都不能回避的重点和事实。但是需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曹丕本人的文学修养的价值不仅在于他个人的文学成就和文学史地位,从社会和历史的层面看,他个人的文学修养还是作为曹魏时期帝王文化向士人文化转变过渡关键人物的必要资质。
其次,曹丕是建安文学的重要核心人物,他与“建安七子”有着非常密切的过从交往。与其说他们之间是君臣关系,不如说是亲密的挚友关系。这一点,从曹丕《与吴质书》的字里行间能看得非常清楚:
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邪?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丝)竹并奏,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乐也。谓百年己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顷撰其遗文,都为一集,观其姓名,已为鬼录。追思昔游,犹在心目,而此诸子,化为粪壤,可复道哉?
文中对在对建安七子的个人性格和文学成就逐一进行点评之后,曹丕又满怀深情地说:
年行已长大,所怀万端,时有所虑,至通夜不瞑,志意何时复类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头耳。光武言:"年三十余,在兵中十岁,所更非一。"吾德不及之,而年与之齐矣。以犬羊之质,服虎豹之文,无众星之明,假日月之光,动见瞻观,何时易乎?恐永不复得为昔日游也。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
看了他的文字,完全有理由相信曹丕与建安七子的关系是纯粹的文人之间同道挚友关系。如果说他的帝王身份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中有时还能发挥一点作用的话,那么不是他们之间友情关系的冷却剂,而是催化剂:
王仲宣好驴鸣。既葬,文帝临其丧,顾语同游曰:“王好驴鸣,可各作一声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驴鸣。(《世说新语·伤逝》)
在往日挚友为王粲送行的时刻,曹丕以一位老大哥的身份,带领大家用驴叫向好友寄托最后的哀思。这份深挚的友情,天地可鉴,震撼今古。
曹丕作为文化巨人最终的价值,是把自己深厚的文学修养,连同自己与同时代最高成就的文人所形成的亲密关系,以及在所有这些经历中对于文学的体悟,上升到划时代的高度,以他本人的帝王身份,宣布中国文学史、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件极其重要的大事——作为士人文化核心精华的文学,将要取代以往以帝王文化核心价值为主导的政治价值说,从而拉开士人文化作为中国文化舞台主要剧情的大幕。
稍有文学史常识的人都知道,从魏晋南北朝开始,中国文学的一个重大转折就是从不自觉走向自觉,从模糊走向纯粹,从芜杂走向独立。而作为这个重大转折的号角和宣言可以说正是曹丕的《典论·论文》。
在魏晋南北朝之前,文学之所以难以从其他各种实用性文体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文体样式,其根本原因在于帝王文化的大背景下,服从专制统治的王权和相应的道德观念是一切文化样式必须的要务。文学必须以服从封建礼教政教为前提:
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
没有什么比儒家政治伦理教化更重要的文化形式。所以,对于文人来说,你的一切工作事业的价值只能是把传达“圣人”声音作为最高的人生价值和不朽的事业: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成为规范先秦两汉文人的价值标准和事业方向的樊笼。这个规则不突破,不修正,文学对于政教的附庸地位就难以改变,难以分离独立。
在中国文化史、文学史上第一次敢于向“三不朽”的戒律樊笼发起挑战和冲击的便是曹丕,他以极大的胆略和高度,把文学提升到与“三不朽”同等的地位上来: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讬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典论·论文》)
曹丕不仅把文学的社会地位提升到“经国大业,不朽盛事”的高度,而且还对于文学具有永久价值魅力的原因做了清晰的挖掘和分析。与“年寿”“荣乐”这些过眼云烟相比,文学显然具有永久的价值和魅力。所以值得人们作为终极价值加以追求和献身。
曹丕对于文学社会价值和社会地位的最新提法,显然具有时代号角的作用。它激励人们从“立德、立功、立言”这传统的“三不朽”中解放出来,为新的“不朽”事业——文学的独立振兴努力奋斗。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没有曹丕对文学地位和价值的评价认识,也就难以出现中国文学史上的“文学自觉”局面。再进一步说,没有曹丕以帝王的身份对于文学价值的肯定,中国文化史上从帝王文化向士人文化的转移过渡,也还不知要等待多少年!
从这些方面看,把曹丕称之为中国文化的巨人,恐怕不为过吧?
一边是被自己的母亲骂成猪狗不如的人品烂货,一边是推动中国文化舞台转型的文化巨人。这二者为何能够集合在一个人身上?由此也许能够使人想到,那些号称完人者果真完美无缺吗?而那些所谓不齿于人者就真的一无是处吗?
每个人也许都会找到自己认为满意的答案。
(本文原载《文史知识》2020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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