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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为什么要“以中为体,以西为用”?
发布时间:2012/8/6  阅读次数:5816  字体大小: 【】 【】【
  

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为什么要“以中为体,以西为用”?

——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丛谈之一

  

宁稼雨

(南开大学 文学院   300071)

  

摘要:本文在陈述中国叙事文学研究借鉴西方研究方法必要性的基础上,对化用西方主题学方法形成的中国叙事文化学“以中为体,以西为用”原则的学术理念和文化意义进行了阐述分析。

关键词:中国叙事文化学   以中为体   以西为用

  

  

作为一种受到西方学术影响的学术研究方法,以故事主题类型研究为核心研究任务的中国叙事文化学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中西体用的抉择问题。

主题学和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之间是师生关系,但不是替代关系。后者是在借鉴西方主题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叙事文学文本现状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综合形成的。以故事主题类型作为叙事文学作品的研究对象,其意义不仅仅是研究范围的扩大,更有其在转换研究方法基础之上创建中国叙事文化学这一新的学术增长点的作用。

世界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和学术在交流过程中都有一个移植生存的问题。其中死搬硬套、生吞活剥者往往失败。不但五四时期全盘西化的主张基本夭折,八十年代学界西学大畅,新名词狂轰滥炸的狂潮也大抵销声匿迹。见证八十年代之后学风逆转大变之后,我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我一方面同样不满于当时所谓新潮的浮躁,同时却坚信那些西方学说的内容并非一无是处。如果能认真消化,那些西方学说应该能对我们传统学术产生颠覆式的影响作用。这也就是中西学术会通的需要。对此,陈文新先生认为:“中国古典小说领域的这种叙事文化学研究,有助于拓展中西会通之路。我曾经断言,21世纪的学术主流必定是中西会通。”[1]24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见到台湾学者陈鹏翔主编的《主题学研究论文集》,并由此线索了解了关于海外主题学研究的基本状况。让我深受触动并感觉把它用在中国叙事文学研究方面应该大有文章可做。最基本的理由是主题学研究对象民间故事和中国古代叙事文学在故事形态的多变性方面有着极大的相似性。

主题学比较关注的是俗文学故事中的题材类型和情节模式。最初主题学的研究比较侧重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的演变。后来则逐渐扩大到友谊、时间、离别、自然、世外桃源和宿命观念等神话题材以外的内容(参见陈鹏翔《主题学研究与中国文学》,载陈鹏翔主编《主题学研究论文集》,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3年版)。这种方法在被海内外中国学者接受后,逐渐被理解为这样一种定义:“主题学研究是比较文学的一个部门,它集中在对个别主题、母题,尤其是神话(广义)人物主题做追溯探原的工作,并对不同时代作家(包括无名氏作者)如何利用同一个主题或母题来抒发积愫以及反映时代,做深入的探讨。”[2]5 按照这种方法角度来研究中国文学的论著虽然尚在起步阶段,但已取得丰硕成果(诸如王立《中国文学主题学》、吴光正《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以及数量可观的论文等)。但平心而论,这些研究从总体上看,仍然还是处在以中国文学的素材来证明迎合西方主题学的框架体系的西体中用的阶段。作为中国化的主题学研究,有必要在借鉴西方主题学研究框架体系的基础上,从中国文学的实际出发,建构中国化的主题学研究。

按照我的理解,主题学研究应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所做对象的范围进行调查摸底和合理分类,二是对各种类型的故事进行特定方法和角度的分析。这两个方面西方主题学都为我们提供了坚实良好的基础和实践经验,但也都有从西体过渡到中体的必要。

首先是研究对象的范围问题。在这一方面,作为西方主题学研究的奠基之作,汤普森和阿尔奈的“AT分类法”不仅为世界民间故事的类型做了全面系统的总结归纳,而且还由此引导出大量的世界民间故事主题学个案研究成果。但对于中国文学的类似研究来说,无论是主题学方法本身,还是“AT分类法”,其局限和潜能都是显而易见的。

  “AT分类法”的范围虽然是世界民间故事,但实际上主要范围还是在欧洲和印度。作为东方文明重镇的中国民间故事的内容在“AT分类法”中的反映非常有限。这一缺陷尽管在丁乃通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和艾伯华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二书中得到很大程度的弥补[1],但仍然还有很大的范围空间有待开发。尤其重要的是,他们的索引所用的分类体系还是西方人的“AT分类法”。这个体系作为西方民间故事的全面类型反映也许适宜,但很难说它能全面概括中国的民间故事乃至叙事文学作品。而且,作为美籍华人和德国人,他们所掌握的有关中国民间故事方面的材料是有限的。无论是书面材料,还是口头流传的民间故事,很多没有在他们的类型索引中得到反映,此其一;其二,作为叙事文学作品,本来就有口头和书面之分。有时二者的界限很难划清,这一点在古代的民间故事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因为时过境迁的原因,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古代民间故事主要还是以书面的方式存留。像《搜神记》、《夷坚志》诸书中就保留大量的民间传说故事。也就是说,不但很多中国古代叙事文学作品中的民间故事没有引起西方学者在主题学意义上的充分关注,而且这些文献中的非民间文学作品就更是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这就给人们提出了两个尖锐的学术课题:一是作为民间故事重要材料来源的书面文献,是否需要尽量使其全备,以致达到“竭泽而渔”的程度?二是对于中国传统的浩如烟海的叙事文学作品,是否应该给予主题学的关注?

这两方面的问题促使我们把目光投向中国叙事文学的文本文献。中国叙事文学主要包括古代小说、戏曲以及相关的史传文学和叙事诗文作品。尽管从横向的角度看,它们各自作为一种文体或单元作品的研究不乏深入,但从纵向的角度看,同一主题单元的故事,其在各种文体形态中的流传演变情况的总体整合研究,似乎尚未形成规模。尤其重要的是,以文本文献为主的中国叙事文学,在整体上还缺少从故事主题类型——主题学意义上进行的反映其主题学全貌的大型基础工程。这就应该借助汤普森的“AT分类法”,整理编撰出《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也就是说,应该在体系上另起炉灶,变西学为体而为中学为体。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小说和戏曲的基础工程建设近年来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尤其是在目录学建设方面,出现了大量基础性工程成果。但是,这些传统意义上的目录学著作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们的目录词单元,都是以一部具体作品为单位。以具体作品为单位与以主题类型为单元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关注的焦点是一件文本自身,而后者关注的焦点则是不同文本中同一主题现象的分布流变状况。很显然,后者的研究目前在国内学术界基本上还是一个空白。

二十多年前,以中学为体的以主题情节为单元的中国叙事文学主题类型索引的编制工作就有人做过尝试。这就是台湾中国文化大学金荣华先生于1984年完成的《六朝志怪小说情节单元分类索引》。这部索引第一次以中国叙事文学的文本文献(而不是民间俗文学)为情节主题类型编制的主要范围对象,从而成为以中学为体的中国古代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编制工作尝试性的开山之作。但作为筚路蓝缕的草创工作,金氏的索引在范围上仅限于六朝志怪小说,在分类上沿用中国传统类书中以名词为单元的角度,而不是“AT分类法”中以动作状态为单元的角度。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它的作用和价值。鉴于此,全面反映中国古代叙事文学基本状况,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索引》的编制工作也就势在必行了。

其次是研究主题类型的方法和角度。既然在范围对象方面以中为体的中国叙事文化学的目标既不是母题情节类型,也不是完整的一部作品,而是具体的单元故事,那么随之而来的就是方法和角度上的变化。按照西学为体的主题学研究方法,母题、主题这些情节事件的模式是研究的重点要点。这种方法和角度对于民间故事和叙事文学故事的一般性和共性研究是有效的。它可以集中关注研究同一类型故事的演变差异及作者们在抒发情愫和反映时代方面的共同特征。但如果用这种方法来面对处理单元故事,就会有一定局限。作为以中为体的中国叙事文化学所关注的单元故事,在解读分析的时候会涉及很多具体情节发生变化的文化意蕴的挖掘分析。这显然不是能用一种较为笼统和一般性、模式性的分析所能奏效的。作为历史悠久,文化深厚的中国,其叙事文学故事所蕴涵的文化意蕴非常深厚,绝非一般性的共性类型分析所能完全奏效的。

其实,中国式的主题学研究不仅有范例,而且时间久远。1924年顾颉刚先生《孟姜女故事的转变》一文在时间上和德国人提出这一主题学方法的时间大致相同,但却表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其中最为精彩之处就是他几乎能把孟姜女故事每一次变化的痕迹都在所在时代的历史文化土壤中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比如对于最早出现孟姜女故事的《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所记载的杞梁妻拒绝齐侯郊外向其吊唁的故事,顾氏的解释是周文化影响的礼法观念使然。而对于《小戴礼记·檀弓》中新出现的杞梁妻迎柩路哭的情节,顾氏则从《淮南子》、《列子》诸书中找到战国时期“齐人善唱哭调”的根据。这种以传统的历史考据学方法再结合西方实证主义的方法来作为解读切入中国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的主要途径,显得十分清晰和明快,应当成为我们以中为体的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的范本和楷模。当然,这种范本和楷模的意义只能说是对于更大规模叙事文学故事主题类型研究的启发和引导,呼唤作为一种学术范式和研究方法的学术研究全局性的到来。

此外,一种以民族文学艺术为研究对象的学术活动,除了学术价值之外,本身也是一种文化活动,具有文化学方面的作用。所以,除了学术视角的换代之外,以中为体的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还有其中西文化对话的文化学意义。正如郭英德先生所言:“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构建,更进而在与西方主题学进行对话的基础上,倡导以中国本土的叙事文学故事作为坚实的学术基础和丰富的研究对象。这不仅仅是理论体系立足点的简单位移,而是鲜明地体现出学术研究者的一种文化使命感,即在世界文化‘众声喧哗’之中,努力唱响中华民族独具风貌的乐曲。正是这种‘中国化’的特色,赋予中国叙事文化学的建构以独特的学术意义与文化意义。”[3]22

  

参考文献:

[1] 陈文新.叙事文化学有助于拓展中西会通之路[j] 天中学刊.2012(3)

[2] 陈鹏翔.主题学研究论文集[M].台湾东大图书有限公司1983

[3] 郭英德.构建中国叙事文化学的学理依据[j] 天中学刊.2012(3)


(本文原载《天中学刊》2012年第四期
  


[1]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译本1986年由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出版,2008年由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再版。艾伯华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中译本199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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