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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稼雨
作为人类社会和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关系一直是人们社会观念和精神状态的折射镜。一个社会的时尚潮流和人们的精神归宿,往往要在婚姻关系中得到鲜明的体现。因此,一个社会时尚潮流和精神归宿的变化,往往也要牵动人们婚姻关系的取向和观念。先秦两汉时期注重礼仪礼制和儒家的伦理道德,所以婚姻关系中为人关注的是是否和如何符合礼制礼仪和孝悌之道。《大戴礼记·礼察》:“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故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这种观念在秦汉时期人们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认证。《列女传》记载,有申人之女许嫁于农家,夫家礼不备而欲娶之,遭到申女的拒绝:“一物不具,一礼不备,守节持义,必死不往。”这位申女所不满意的,并不是夫家的农家地位,而是他们没有按照礼制的要求来安排聘礼。可见秦汉时期强调的是婚姻关系中的礼仪取向和观念。然而这一观念到了魏晋时期随着士族经济和政治地位的迅速崛起而迅速发生变化。
周一良先生认为:“六朝门阀制度下,最为人所重视者为‘婚’与‘宦’。”(《魏晋南北朝史论集》第8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因为“宦”是门阀士族势力得以稳固的基础;而“婚”则是保持家族高贵血统的纯净,并借以攀结其他高门贵族的必要手段。不过六朝士族婚姻的材料在史籍中较为零散,而且多为一些笼统的议论,所以它给人们对士族婚姻的系统而形象具体的认识带来一定局限。相比之下,《世说新语》及刘孝标注有关魏晋士族婚姻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充分。从《世说新语》可以看到,秦汉时期婚姻关系中注重礼仪礼制和伦理道德的观念已经受到扬弃。人们将婚姻选择的目光投向炙手可热,煊赫一时的士族高门。更为重要的是,《世说新语》一反一般史籍中对于魏晋士族婚姻的否定态度,而是对受门第观念左右的婚姻行为表现出极大的艳羡之情,从而对后人士族门第观念的滋生强化,产生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书中给人的一个总体印象,就是几个煊赫一时的世家大族的婚姻关系,占据了《世说》士族婚姻的多数席位;不仅如此,这些大族的婚姻关系,基本上是互为配偶的裙带关系。在这个基调下,《世说新语》中的士族婚姻反映出以下几个制约其精神面貌的问题。
首先是士庶之间严格的婚姻界限。士族婚姻最为忌讳的是士庶通婚。从道理上说,士庶之间的禁婚是为了保持血统纯净,避免寒族血统渗入。但此风一旦形成,其本意倒往往为人们所忽略,人们最在意的是与寒族通婚的耻辱感。所以,士庶禁婚实际上是士族优越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此如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所讲:“士庶界限既严,以致不通婚姻。偶有歧异者,往往为清议所不许。”《魏书·公孙邃传》:“(公孙)邃、睿为从父兄弟,而睿才器小优,又封氏所生,崔氏之婿。邃母雁门李氏,地望悬隔。巨鹿太守祖季真,多识北方人物,每云:‘士大夫当须好婚亲,二公孙同堂兄弟耳,吉凶会集,便有士庶之异。’”他指的就是公孙睿和公孙邃虽然为从父兄弟,但公孙睿的母亲封氏和他本人所娶的崔氏均为名门贵族。与之相比,公孙邃的母亲雁门李氏的门第相差过于悬殊。所以每当族内遇到吉凶喜丧之事聚会时,二家所受到的礼遇和目光便有天壤之别。这里说的虽然是北朝的事,但实际上是六朝时期南北共有的现象。弘农华阴杨氏为汉代以来的士族显贵,但至晋代杨佺期因为没有跟随中原大族一起过江,而且“婚宦失类”,所以每每遭到其他士族的排抑(见《晋书·杨佺期传》)。此风愈演愈烈,到南北朝时竟然发生了因与寒族通婚而被弹劾免官的事情。南朝萧齐时王源因为将女儿嫁给富阳满氏而遭到沈约的弹奏(见《文选》卷四0《弹事·弹奏王源》)可见当时的社会舆论,对这种违背社会潮流的举动是多么无法忍受。正因为士庶之间难以通婚,所以它已经是当时人们头脑中约定俗成的成见,也是《世说新语》中士族婚姻观念的一个基本前提。
《世说新语》中士庶难以通婚的故事尽管不多,但足以见出士庶之间在婚姻问题上的严重隔阂。如王浑的妻子钟氏生了个女儿美丽而又贤淑,哥哥王武子打算给妹妹选择一个夫婿而没有得到。有个军人家的儿子有卓越的才能,武子有意把妹妹许配给他,便禀告了母亲。母亲说:“如果确实是位才子,他的门第可以抛开不计,但必须要让我看看。”武子就让那个男子和普通百姓混杂在一起,让母亲在帷幕中来观察。过后母亲说如此穿着,如此相貌的人大概就是你所提议的人?武子说正是。母亲说:“此人才能确实出类拔萃,但门第低微,如果不能长寿,就不能施展其才能作用。看他的形貌骨相,一定不能长寿,这件婚事还是算了吧!”(见《世说新语·贤媛》)锺氏实际上在这里耍了一个小诡计。她故意先作出“门第可以不计”的大度,并要求亲自见到兵儿,是为了给儿子王济一个面子;但最后的裁决仍然还是在门第上找到了缺口。因为门第贫寒和寿命的长短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形貌骨相不能长寿”一句完全是借故推辞。可见才能在这里终究没有能够战胜门第,门第观念仍然是骄傲的胜利者。
如果说士庶之间的婚姻还有什么松动和通融的余地的话,那就是要对“娶”和“嫁”加以严格区分。一般来说,士族之子娶寒族之女,尚情有可原;但士族之女,则决不可下嫁寒族。锺氏坚持不把女儿嫁给兵儿,就是这一精神的反映。与此相对,寒族之女中的佼佼者还是有可能进入士族之家。如王湛年轻的时候没人为他提亲,就自己请求和郝普的女儿成亲。父亲王昶考虑到这个儿子比较痴呆,恐怕没人会把女儿嫁给他,也就顺着他的心意答应了。成婚后,郝氏女果然美貌而又善良,后来生了儿子王承,终于成了王氏门中母亲的典范。有人问王湛当初怎么知道郝氏这么优秀。王湛说:“我曾经见她到井边去打水,举止仪容不失常规,也没有什么碍眼之处,所以就知道了。”(见《世说新语·贤媛》)
郝普女之所以能够在太原晋阳王氏家族中立住脚跟,原因并不仅仅是因为她的“举动容止不失常”,而是因为她是一个寒族之女。倘若他是一个男子,那么就只能和那位兵家子一样,绝无与士族结婚之理。而寒族女子嫁给士族人家的动力,多半不是爱情,而是改换门庭的需要。周浚任安东将军的时候,有一次外出打猎,遇上暴雨,就去探访汝南李氏。李氏家境富足,但男人都不在家。李家女儿叫络秀,听说外面有贵人来了,就和一位婢女在院子里杀猪宰羊,操办了几十人的饮食。事情办得有条有理,精密细致。周浚暗中观察,见一位女子相貌非凡,就请求娶她为妾。李氏的父亲和兄长不同意,可络秀自己说:“我们家的门第衰落,一个女儿有什么舍不得的?如果能和贵族结亲,将来或许会大有好处。”家人便顺从了她。后来络秀生了周伯仁兄弟几人。她曾对伯仁兄弟说:“我之所以委屈自己给你们家作妾,完全是出于门第的考虑。如果你们不认李家这门亲戚,我也就不想活了!”(见《世说新语·贤媛》)
这个故事,令人想起恩格斯那句名言:对于封建贵族来说,“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在这种条件下,关于婚姻问题的最后决定权怎能属于爱情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74页,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从欧洲中世纪文学,到若干中国古代的许多爱情故事,有许多父母因家族利益而牺牲子女爱情的悲剧。但无论如何,当事人始终处于被动和屈从的角度。但这个故事尤其让人感到心灵震撼的是,当事人自己却主动承担了《莺莺传》中崔母和《红楼梦》中贾母等人的角色。李络秀对自己父兄和儿子的话题都是一个,就是为了门户的利益她可以牺牲一切。这种当事人自己的心甘情愿比起崔莺莺和林黛玉来,恐怕更加具有悲剧的震撼力量。它深刻反映出士庶有别的门第观念在当时婚姻关系中的位置已经重要到何等程度。值得注意的是,《世说新语》的编者把这样的故事置于《贤媛》一门中,显然意在肯定和彰扬这种举动。尽管故事没有直接交代除了屈节为妾之外,李络秀还付出了哪些艰辛和代价,但她对儿子的殷切话语中,已经透露出这决不是一场幸福美满的婚姻。这一点,从其他大族所娶寒族之女的故事中可以得到证实。
徐州刺史娶琅琊颜家女儿为后妻的婚礼上,当颜氏女行完交拜礼之后,王浑正要答拜,旁边观看的人都说:“王侯是州将,而新娘是本州平民,恐怕没有答拜的道理。”于是王浑就没有答拜。儿子王武子认为父亲没有答拜,就没有完成婚礼,也就不能算作正式夫妻,所以也就部队继母行拜礼,只是称她为“颜妾”。颜氏认为这是耻辱,但因为王家门第高贵,始终也不敢离婚(见《世说新语·尤悔》)。明明是王浑的正当妻子,可是婚礼上不仅得不到丈夫的对拜,而且也不被儿子认为母亲;尽管自己感到了屈辱,可是因为丈夫的士族地位而不敢离婚。这就是一个寒族女子来到士族家庭的境遇。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其歧视寒族的观念已经是根深蒂固。
其次是新旧门户之间的婚姻关系。新旧门户之间由于各有所长,往往各以所长视人之短。那种互不服气的劲头实在是咄咄逼人。尚书令诸葛恢和丞相王导曾一起争论两家的家族姓氏排列顺序,王导说:“为什么不说葛、王,却说王、葛?”诸葛恢说:“就好像人们只会说驴马,不会说马驴的。难道驴子胜过马吗?”(见《世说新语·排调》)余嘉锡笺疏说:“凡以二名同言者,如其字平仄不同,而非有一定之先后,如夏商、孔颜之类。则必以平声居先,仄声居后,此乃顺乎声音之自然,在未有四声之前,固已如此。故言王、葛驴马,不言葛、王马驴,本不以先后为胜负也。”
王导自然不会不明白这样一个基本的音韵常识,他之所以明知故问,就是要借自己家族当时的优越政治地位,将诸葛氏家族置于羞辱地位。从二族的历史来看,诸葛氏家族历史渊源较早。《太平御览》卷四七0引《晋中兴书》:“诸葛氏之先,出自葛国。汉司隶校尉诸葛丰以忠强立名,子孙代居二千石。三国之兴,蜀有丞相亮,吴有大将军瑾,魏有司空诞,名并盖海内,为天下盛族。”以至当时有“蜀得其龙,吴得其虎,魏得其狗”之谣(见《世说新语·品藻》)。可见至三国时期,诸葛氏已经成为彪炳尘寰的巨族。而琅邪王氏的祖先最早只能追溯到曹魏时期王祥之父王融。王氏的真正显贵是从永嘉丧乱后王导协助司马睿成立东晋王朝开始。所以论家族历史悠久,要数诸葛氏;但至王导权重时诸葛氏已经日薄西山。所以王导才恃此向诸葛恢发难。而诸葛氏当然要借祖上名誉炫耀自矜。这样的观念自然要在婚姻问题上表现出来。诸葛恢的大女儿嫁给了太尉庾亮的儿子,二女儿嫁给了徐州刺史羊忱的儿子。庾亮的儿子被苏峻杀害后,大女儿又改嫁江虨诸葛恢的儿子娶了邓攸的女儿。当时尚书谢裒为儿子向诸葛恢请娶其小女儿。诸葛恢说:“羊、邓两家和我家是世代姻亲,江家是我照顾他,庾家是他照顾我。不能再和你们谢家结亲了。”等到诸葛恢死后,两家才终于通婚。当时大书法家王羲之导谢家去看新娘,只见新娘还保留着诸葛恢所留下的礼法,行为举止端庄安详,仪表服饰华美整齐。王羲之叹息地说:“只有我活着的时候嫁女儿,才能做到这样啊!”(见《世说新语·方正》)陈郡阳夏谢氏的煊赫是在谢安秉政之后,所以在此之前谢氏在诸葛氏眼中的地位还不如琅邪临沂王氏。所以诸葛恢轻而易举地拒绝了谢氏的求婚;然而当诸葛恢死后,诸葛氏的地位日落西山。他的子弟为了结援日益崛起的谢氏,所以也就违背了诸葛恢的意志,将诸葛恢小女嫁给了谢石。
可见家族社会地位的升降,是左右其子女婚姻的决定性杠杆。新旧士族子女婚姻的关联,决定于他们各自地位影响的消长。这种旧有士族在婚姻方面歧视新出门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王坦之在桓温手下任长史的时候,有一天桓温向王坦之提出要为自己的儿子娶王坦之的女儿。王说回家请示一下父亲王述(蓝田)。回到家中,王述先是像抱小孩一样把王坦之抱在膝盖上宠爱,可当他听完儿子所述桓温的求婚意图后,立刻勃然大怒,把儿子摔到地上,生气地说:“简直是个傻瓜!你是害怕上司吗?怎么能把女儿嫁给当兵的人家呢!”王坦之无奈,只好向桓温撒谎说女儿已经订婚。桓温立刻点破他:“我知道,这是你父亲不允许。”而后来桓温还是把女儿嫁给了王坦之的儿子(见《世说新语·方正》)。
谯国龙亢桓氏尽管渊源较久,但一直缺乏朝中显赫人物。直到桓温之父桓彝元帝时官至尚书吏部郎,嗣后桓温又大权独揽,桓氏才为世人所重。然而在太原王氏看来,这样的家族显然不够档次。据《晋书·谢奕传》,大族谢奕为桓温司马时,逼桓饮酒。桓躲避,奕遂引一老兵共饮曰:“失一老兵,得一劳兵,亦何所在?”此与王述称其为“兵”正相吻合。一次桓温在大族名士刘惔睡卧时用弹弓与其嬉戏,结果刘惔勃然变色:“使君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故而“桓甚有恨色”(见《世说新语·方正》)。刘惔的意思是你怎么有资格跟我开玩笑呢?南宋刘辰翁评云:“如怒,如笑。”即为此意。余嘉锡笺疏谓:“盖桓温虽为桓荣之后,桓彝之子,而彝之先世名位不昌,不在名门贵族之列,故温虽位极人臣,而当时士大夫犹鄙其地寒,不以士流处之。”而桓女之所以能够嫁给王文度的儿子,也是因为符合寒族之女何以进入士族之家的惯例。
第三是帝王婚姻。天子婚姻在先秦时期本来被视为礼制礼仪的组成部分。《礼记·曲礼下》:“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所以天子的婚姻也要根据礼仪的规定来进行。《左传·襄公十二年》:“灵王求后于齐。齐侯问对于晏桓子。桓子对曰:‘先王之礼辞有之。天子求后于诸侯,诸侯对曰:夫妇所生者若而人,妾妇之于若而人。’”除了讲求礼仪礼制之外,天子与诸侯之间没有严格的婚姻界限。《诗经·召南·野有死麇》毛传:“‘何彼秾矣’,美王姬也。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孔颖达疏:“美王姬也。以其虽则王姬,天子之女,亦下嫁于诸侯。其所乘之车,所衣之服,皆不系其夫。为尊卑下王后一等而已。其尊如是,犹能执持妇道,以成肃敬雍和之德;不以己尊而慢人。”显然,这样的美德更能从侧面反映出天子的至尊地位。因为正是因为天子的至尊地位才使他们的女儿下嫁诸侯被视为一种礼贤下士的恩赐。然而到了魏晋时期,情况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魏晋时期帝王婚姻明显受到社会上向往士族,追崇士族的社会观念的影响,帝王与士族高门联姻的情况日益增多。而且双方的联姻并不完全被视为帝王天子对士族的恩赐,而是双方互有所需。其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帝王迎娶后妃多出士族,二是帝王公主出嫁也多为高门。上面《世说新语士族婚姻谱》已经清楚说明了这一点。一方面是帝王家族的至尊地位,另一方面又是士族高门的赫赫名声。帝王家族可以借助士族高门的贵胄影响,士族高门又可以倚赖帝王家族的政治保护。二者的结合,在当时社会上被认为是最完美和最令人企羡的婚姻关系。如晋孝武帝司马曜嘱托王珣物色女婿,并提出条件说:“王敦、桓温属于有奇才异能的人,不可能再找到,而且他们自己也得意洋洋,他们还喜欢干预别人的家事,所以不是我所需要的人。只有像刘惔、王献之那样的才比较理想。”王珣便推荐了谢混。后来袁山松想把女儿嫁给谢混,王珣对他说:“你最好还是知趣一些,不要去碰禁脔(别人不许染指的东西)。”(见《世说新语·排调》)
本条刘孝标注引《续晋阳秋》:“初,帝为晋陵公主访婿于王珣,珣举谢混,云:‘人不及真长,不减子敬。’帝曰:‘如此便已足矣。’”司马曜所开列的女婿人选名单中,家族的显贵是首要条件,其次还有人不能过于剑拔弩张。王敦和桓温尽管家族条件尚可,但“喜欢干预别人家事”,实在让帝王担忧。而谢混则以文才见长,加上其家族为陈郡阳夏谢氏,位望显贵。所以为理想人选。而大族一旦与帝王联姻,自身的地位也荣加一等。从故事当中可以揣测,倘若没有谢混与晋陵公主的婚姻,袁山松似乎还有可能与谢氏联姻;而有了这场婚姻,谢氏便成了他人难以接近的“禁脔”。这种荣誉感似乎在与帝王联姻的士族中普遍存在。又如前面列举当司马道子醉后直呼王爽“小子”遭到王爽的反驳的故事中,据刘孝标注引《中兴书》,王濛的女儿王穆之为晋哀帝皇后。王蕴的女儿王法惠为晋孝武帝皇后。王爽之所以敢和孝武帝的弟弟会稽王司马道子直言相抗,是因为他背后有其太原晋阳王氏家族的显赫地位,尤其是祖父王濛执江左清谈祭酒地位的不朽经历。这样的家族正是当时帝王择偶的首选考虑。从王爽的话中可以看出,王氏家族并没有因为与帝王的联姻而有什么受宠若惊的感觉,而是一种理所当然的气势。换句话说,倘若帝王的择偶对象不是高门士族,那倒是不可思议和难以理解的了。这就反映出士族阶层的崛起在人们的婚姻观念上带来多么大的变化。
前面说过的王导阻止晋元帝想舍弃司马绍而册立司马昱的故事中,从本质上说,这场较量的核心是门第的较量。首先,司马睿之所以要舍弃司马绍而册立司马昱,根本原因是二人生母的家族地位差异。司马睿的生母郑后郑阿春出身荥阳郑氏,为荥阳四大著姓之一;而司马绍的生母荀氏,为名位普通的豫章荀氏,而不是名列著姓的颍川颍阴荀氏。据北京图书馆藏《姓望氏族谱》(北图位字79号,统一编号8414号),郑州荥阳郡四姓:郑、毛、潘、阳;洪州豫章郡五姓:熊、罗、章、雷、湛。荥阳有郑姓而豫章无荀姓。所以郑阿春尽管是二婚的身份嫁给元帝,但仍然十分得宠;而荀氏虽然生了太子,却仍然还是宫人。这不能不说与二人的家族背景有关。其次,司马睿的如意算盘没有得逞,并不是因为郑氏和荀氏家族的地位发生了什么变化,而是因为比他们地位更为显赫重要的王导的作用。作为当时大姓之首的琅邪临沂王氏,不仅地位显赫,更重要的是东晋王朝的建立,王导当具头功,故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从这里也可以看出皇帝的婚配乃至决定太子这些重大问题,往往还要决定于琅邪临沂王氏这样的世家大族。这样,士族的身份地位在帝王婚姻所起作用之大,也就绰然可见了。
(本文原载《古典文学知识》2020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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