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人物品藻活动的内涵嬗变
魏晋士人的人物品藻活动及其与《世说新语》的关系向为学界同仁所关注[2],近年来又有不少学者注意到《世说新语》中的人物品藻活动对于中国传统审美意识发展演变的贡献[3]。这些研究的意义自不待言,但人物品藻活动何以由政治人才选拔的例行渠道变而为传统审美意识发展演变的载体?早先的人物评价学说对于魏晋时期的人物品藻活动有何渊源关系,却是人们言未尽意的地方。
作为一般性的人物评价,在中国古已有之。但其间价值取向的演变发展轨迹明显地是由道德伦理转向政治才能,进而再转向审美的判断。
一、秦两汉时期注重伦理道德的人物评价
先秦两汉时期的人物评价只是一般意义上的人物品评,它主要体现出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儒家大师的理论学说。先秦诸子的各自学说中,包含着很大成分的人才建设标准。其中以儒家学说对此极为关注,刘邵《人物志》曾对此总结道:“是故仲尼不试,无所援升,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泛论众材,以辨三等。又叹中庸以殊圣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几之论,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无信,以明为似之难保,又曰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之详。”[4]
刘邵在这里大体上列举了儒家学说中有关人物评价的主要内容。所谓“犹序门人,以为四科”是指《论语·先进》所说:“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显然,在孔子看来,与道德品行相比,人物的语言、行政、文学等各方面才能的地位都只能在其次。当代一些学者看到《世说新语》的编者沿用了四科的门类名称[5],并将其列在全书之首,但却没有注意到其“德行”的内涵价值取向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所谓“泛论众材,以辨三等”语出《论语·季氏》:“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知之者,又其次也。”这里根据人物达到儒家以道德伦理为核心的理想人格标准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层次,也从另外一个侧面看出儒家对于这一目标的统一认识。
所谓“叹中庸以殊圣人之德,尚德以劝庶几之论”语出《论语·雍也》和《论语·先进》:“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回也其庶乎”。孔子是把“中庸”作为儒家最高理想人格的集中体现,而符合这一标准的只有颜回。可见他对于人格建设中儒家的道德标准是何等重视。
所谓“训六蔽以戒偏材之失”语出《论语·阳货》:“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孔子的这段话表达出这样的意思:理想的人才不仅要具备儒家所要求的道德品质,而且还要不断地通过学习来修正调整那些儒家道德型人格内涵中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否则的话,那些正面的道德品行也可能因为得不到及时调整修正而造成“偏才”的弊端。
所谓“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语出《论语·子路》:“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意思是具有“中庸”之德的人如果得不到,那么退而求其次,狂狷之人也有可用之处。孔子的意思是,尽管狂者只知进不知退,狷者只知退不知进,没有做到“中行”。但他们却做到了坚持自己的志向不动摇。在没有“中行”之人的情况下,这点矢志不渝的恒心也是可取的[6]。可见孔子还是从品德的角度来要求人才的。
所谓“疾悾悾而无信,以明为似之难保,又曰察其所安,观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语出《论语·泰伯》和《论语·为政》:“狂而不直,侗而不愿,悾悾而不信,吾不知之矣”。“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瘦哉?人焉瘦哉?”意思是针对人的内外言行难以一致的情况,要特别注意通过外表了解其内在本质,即孔子自己提倡的“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这是孔子提出认识人的内在道德实质的具体措施。
孟子又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思想,他不但提出“知人论世”的著名命题,而且还把人们在人格道德修养上所达到的境界划分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等级,并且明确地把它应用于人物评价。尽管这样的评价含有审美的意味[7],但从他的六个等级层次的顺序来看,儒家最为热衷的“善”仍然居于首位。
与儒家以道德伦理为中心的人物品评学说相关的还有先秦两汉时期关于人物仪容的品评。这是儒家以礼仪治国的政治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在解释“威仪”二字时说:“有威而可畏,谓之威;有仪而可象,谓之仪。君有君之威仪,其臣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有其国家,令闻长世。臣有臣之威仪,其下畏而爱之,故能守其官职,保族宜家。顺是以下,皆如是。是以上下能相固也。”并具体举例说:“纣囚文王七年,诸侯皆从之囚。纣于是乎惧而归之。可谓爱之。文王伐崇,再驾而降为臣。蛮夷帅服,可谓畏之。文王之功,天下诵而歌舞之,可谓则之。文王之行,至今为法,可谓象之。有威仪也,故君子在位可畏,施舍可爱,进退可度,周旋可则,容止可观,作事可法,德行可象,声气可乐。动作有文,言语有章,以临其下,谓之有威仪也。”显然,这是把威仪仪容的作用上升到国家政治的高度来认识的。因而孔子对此心领神会,对儒者的仪容、风度表示了极大的重视,在《论语·乡党》中,详细记述了孔子在不同环境情况下的风度、言语和仪容: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誾誾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揖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立不中门,行不履阈。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没阶趋,翼如也。复其位,踧踖如也。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缩缩,如有循。享礼,有容色。私觌,愉愉如也。
这不同场合的不同仪容举止,便是孔子认为君子应当具备的仪表态势,也是他“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论语·述而》)举止规范的具象化。
中国古代相术中也有不少关于人物品评的各种方式和学说。与儒家着意关注人物品评的道德伦理内涵不同,古代相术更为注重的是在方法上如何由表及里,以外知内。《荀子·非相》:“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称之。”蒯通也说:“仆尝受相人之术,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8]从东汉开始,人们对于传统道德式的人物品评(包括仪容举止的评价)与相术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思考和分析。王充认为人的贵贱贫富乃至操行清浊都可以在其表侯上得到反映和解释。他说:“人命禀于天,则有表侯于体。察表侯以知命,犹察斗斛以知容矣。表侯者,骨法之谓也。”他又进一步分析道:“贵贱贫富,命也。操行清浊,性也。非徒命有骨法,性亦有骨法。”[9]应当承认,先秦儒家只强调了人物品评中道德(包括仪容举止)评价的重要,但却没有提出如何了解其内在品德的具体途径和方式方法。王充则试图用相术观外知内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既是对古代相术的发展,又是对儒家道德伦理的人物品评某些局限的补充。
但也有人对于这样的联系和评价的准确性表示怀疑。针对王充《论衡·骨相篇》列举的古代圣人皆有其独特表侯骨法的种种现象,曹植提出质疑道:“世人因有身瘠而志立,体小而名高者,于圣则否。是以尧眉八彩,舜目重瞳,禹耳参漏,文王四乳。然则世亦有四乳者,此则驽马一毛似骥耳。”可是曹植对于相法的作用又不是一点不信,于是便陷入了困惑和不解之中:“荀子曰:以为天不知人事耶,则周公有风雷之灾,宋景有三次之福;以为知人事乎,则楚昭有弗禜之应,邾文无延期之报。由是言之,则天道之与相占,可知而疑,可得而无也。”[10]而王朗则根据儒家权威本身人物品评的失误现象而对其提出质疑:“然仲尼之门,童冠之群,不言相形之事,抑者亦难据故。古人之固有忧不副其貌,行不称其声者,是故夫子以言信行,失之于宰我;以貌度性,失之于子羽。圣人之于听察精矣,然犹或有所不得。以此推之,则彼度表扪骨,指色摘理,不常中必矣。若夫周之叔服,汉之许负,各以善相称于前世,而书专记其效验之尤著者,不过公孙氏之二子,与夫周氏之条侯而已。”[11]这些怀疑和困惑说明,传统的人物品评,无论是就其内容标准,还是方式方法,以至二者之间的联系,都开始受到质疑。它们的权威性地位开始动摇,人们开始从新的角度来思考人物品评的价值标准和方式方法。
二、汉代以来的人才选拔与人物品藻标准的变化
从汉代开始,统治者根据秦代专制暴政失去人才支持的教训,加强了选拔人才的各种措施。其中主要就是求贤工作。自公元196年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后,两汉的很多帝王都照此办理,要求各地方荐举“贤良方正”。具体做法有“察举”和“征辟”两种。察举是由地方通过对人物的考察评议,自下而上地推荐人才;征辟则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自上而下地发现和任用人才。二者角度不同,但都要以对人物的考察评议为依据。而两汉时期无论是察举,还是征辟,都要以儒家强调的道德品行标准为主要依据,而将官员需要的执政才能放在次要的位置。在孔子看来,执政者的才能固然重要,但如果他在德行方面出了问题,那么再好的才能也不能使用:“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论语·泰伯》)两汉的人才选拔正是贯彻了孔子的这一思想。其中最为明确的是东汉光武帝所下《四科取士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洁。”[12]四条标准中虽然包含了对于才能的要求,但置于首位的仍然还是德行的廉洁,以及作为德行修养的文化修养的对于儒家经典的了解和掌握,即所谓“经明行修”。
两汉求贤工作中的人才选拔从标准的制定到具体程序的运作,包括对于这些标准和程序的解释,其权力都牢牢地掌握在政府手中。至东汉末年,一件重大政治事件的出现,使得这一权力开始向士人手中转移。
东汉末年,由于宦官专权,所谓察举和征辟工作实际上成了他们营私舞弊、结党弄权的装饰。由此引起士人阶层声势浩大的“清议”运动。“……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婞直之风,于斯行矣”[13]。清议运动的目的是为了扼制宦官任人唯亲的黑暗政局,使人才选拔按照公众舆论的品评来决定。所以清议运动本身是一项干预朝政的政治活动。尽管由于清议的主流,诸位党锢领袖的被捕遭杀而使党锢活动受到镇压,但清议运动的一个重大收获是使人才选拔工作中对于人物品评标准掌握的权力,由政府而转移到具有重大影响的名士手中。在清议运动的舆论压力下,政府对官员的任用往往要征询一些重要名士的意见。士人的升迁也经常取决于名士的评论品题。当时符融、郭泰、许劭、许靖等人便是品藻人物的权威。“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后汉书·郭泰传》)。甚至到了“随所臧否,以为与夺”(《后汉书·符融传》)的地步。这种由士人名流掌握的人物品评形成了某种制度,“每月辄更其品题,故汝南俗有月旦评焉”(《后汉书·许劭传》)。此正如汤用彤先生所说:“溯自汉代取士大别为地方察举,公府征辟。人物品鉴遂极重要。有名者入青云,无闻者委沟壑。朝廷以名治(顾亭林语),士风亦竞以名相高。声名出于乡里之臧否,故民间清议乃隐操士人进退之权。于是月旦人物,流为俗尚,讲目成名(《人物志》语),具有定格,乃成社会中不成文之法度。”[14]
由于汉代以来政府一贯奉行的注重道德品行的人才选拔标准没有改变,所以名士臧否人物在名义上主要还是要根据以往的旧标准。然而事实上这些传统的旧标准已经名存实亡,人们希望从品题专家那里得到的,主要已经不是那些儒家所要求的道德品行的评价,而是以此所达到的彰扬个人名声和取得政治资本的目的。就连郭泰这样的清议领袖,也被人指责为“隐不修遁,出不益时,实欲扬名养誉而已”[15]。清人赵翼说:“驯至东汉,其风益盛,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16]曹操就是一个希望通过求名达到政治目的的典型例子。《魏武故事》十二月己亥令:“孤始举孝廉,年少,自以本非岩穴知名之士,恐为海内人之所见凡愚。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以建立名誉,使世士明知之。”[17]为此,他到处恳求名士的品题。他先是得到汉末名士桥玄的赏识,并将其推荐给品题专家许劭,得到了“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品题[18]。而他恳求品题的目的就是为了“欲为一郡守,好作政教”。
片面求名的结果,必然造成名实不符,鱼目混珠。范晔曾感慨万分地说:“汉世之所谓名士者,其风流可知矣!虽弛张趣舍,时有未纯,于刻情修容,依倚道艺,以就其声价,非所能通物方,弘时务也;及征樊英、杨厚,朝廷若待神明,至竟无它异。英名最高,毁最甚。李固、朱穆等以为处士,纯盗虚名,无益于用,故其所以然也。然而后进希之以成名,世主礼之以得众,原其无用,亦所以为用,则其有用或归于无用矣!”[19]
不过无论是范晔本人,还是后来的研究者,似乎都忽略了这种名实不符的情况客观上产生的积极效果。首先,由于名实不符的情况日益严重,引起世人愈来愈激烈的反对,那么它在客观上就容易引起人们对这种人才评价标准的怀疑和反对,促成人才选拔标准向进步的方向发展转变。曹操所推行的“九品中正制”所奉行的“唯才是举”原则,除了社会发展本身的需要外,就选拔标准本身的角度堪,在某种意义上就可以说是这种怀疑和反对的一个产物。其次,尽管名实不符的情况引起人们对人才评价标准的怀疑,但对于士族文人手中把持的品题权力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在客观上为士人继续掌握品题权力,尤其是以后按照自己的观念意愿来改造调整人物品题的标准留下了充分的余地和空间。
从客观上看,曹操推行“九品中正制”有其受制于现实环境的一面。因为经过汉末的战乱,人口流动性很大。原来的察举和月旦程序已经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所以很难继续承担评选人才的任务。但“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又不仅仅是组织机构形式的变化和重组,更为本质的变化是评选人才标准原则的变化。其核心就是变汉代的重德轻才为重才轻德。这个思想集中表现在曹操从建安八年(203)、十五年、十九年、二十二年先后四次下达的求贤令中。曹操的求贤令与汉代帝王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没有喋喋不休地反复强调德行对于人才的重要,相反却明确指出,“德”与“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标准。“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建安十九年令)。不同的年代环境要求不同类型的人才。“治平尚德行,有事尚功能”(建安八年令)。按此逻辑推演,处于乱世的曹操要起用有才之士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不仅如此,曹操还引经据典地以历史例证说明,即使是“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以至“不仁不孝”之人,也可以凭借其才能而为国立功(建安十五、十九、二十二年令)。于是,提倡以才能的标准取代汉代重德的标准,便成为建安至魏初社会上流行的思想主潮。刘邵《人物志》便集中体现了曹操的这一思想,并将汉末以来人物品藻的经验和理论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使其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其中最为突出的亮点,就是将曹操提出的“才”具体化为“智”,提出“智者德之帅也”的观点。
按照陈寅恪先生关于汉魏时期的政治营垒主要是代表寒族利益的曹魏政权和代表世家大族利益的司马氏政权的观点[20],曹操是门阀士族的对立面。所以他推行的“九品中正制”,就其本意来说,不无抑制世家大族的用意。但是他始料不及的是,他的“唯才是举”的思想客观上对于不乏人文精英的士族阶层来说,不啻是投其所好的礼物;而且,划分九品的权力仍然还保留在以门阀士族为主的士人手中。所以,“九品中正制”不仅没有成为士族阶层膨胀自己的观念利益的障碍,反而倒成了有用的催生剂。士族文人一边借助自己手中掌握的品题人物的权力将门阀之人描绘赞美为“九品中正制”所要求的有才之士,而且还随着士族地位的进一步增长和权力的进一步增大,把“唯才是举”的标准又按照士族阶层的观念喜好和审美趣味改造替换为较为纯粹的审美性的标准。这正是《世说新语》中士人人物品藻的基本主题。
三、结论
综上可见,先秦时期的人物评价活动尽管受到后人的质疑和扬弃,但其重道德人品的人物评价标准显然为后代人物品评中的主德派所取法,其包括相面等观察人物方法在内的各种具体方式无疑又对汉魏时期的人物品藻方式有直接影响。至于东汉时期人物品评活动逐渐杂入社会政治色彩,并逐渐成为世家大族控制人才选拔途径的工具的做法,则又直接成为魏晋时期人物品藻活动转向审美性取向的直接契机。
(原载南开大学文学院编《文学与文化》第6辑)
[1] 宁稼雨,男,1954年生,文学博士,现为南开大学文学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2] 如宗白华《论世说新语与晋人的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等。
[3] 如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第三编第三章《人物品藻与美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钱南秀《论世说新语审美观》(《江海学刊》1982年第二期)等。
[5]如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二卷第三编第三章《人物品藻与美学》。
[6] 参见《论语·子路》邢昺疏,《十三经注疏》本。
[7] 参见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一卷第一编第五章有关孟子美学思想的部分。
[9] 《论衡·骨相第十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14] 《汤用彤学术论文集》第202-203页,中华书局1983年版。
[15] 《抱朴子》外篇《正郭》引葛元逊语,《诸子集成》本。
[16]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五“东汉尚名节”条,《丛书集成》本。
[18] 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世语》和孙盛《异同杂语》。
[19] 《后汉书·方术列传序》,中华书局1997年缩印标点本。
[20] 参见陈寅恪《书世说新语文学类钟会撰四本论始毕条后》,载《陈寅恪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