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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稼雨 | 明清轶事小说论纲(1)
发布时间:2020/9/7  阅读次数:1429  字体大小: 【】 【】【
一般文学史和小说史在谈到明清时段时,除了白话小说四大名著之外,文言小说能够榜上有名的基本上就是明代志怪传奇的代表作,如明代瞿佑《剪灯新话》和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等,对文言轶事小说基本作忽略计,以至于除了部分专业学者外,对于大部分普通读者来说,文言轶事小说几乎是一块处女地,这应该是一个不小的遗憾。事实上,作为中国古代小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清轶事小说不仅在语言和体制上具有独特特征,在内容上也具有重要的认识价值和文学价值,值得专业学者的关注研究和普通读者的阅读欣赏。下面就明清轶事小说的几个相关问题谈一下个人想法和意见。

一、轶事小说的文体类型归属

中国古代小说按照语体分为文言和白话两个系统。如果再按题材类型划分,白话小说可以分为“历史演义”“英雄传奇”“神魔”“世情”四大主题类型,而文言小说的题材类型,人们一般从“志怪”“传奇”“志人”三个方面理解。这在普及性认知上没有大的问题,但深究起来,关于文言小说题材类型的划分和认知还有进一步思考的余地。

一方面,从中国小说的形成过程看,文言小说在先,白话小说在后。文言小说以“小说”之名跻身于历代公私目录学著作子部之中,虽能与子部其他各家相比,仍然属于“不入流”的下等处境,但与完全登不了大雅之堂的白话小说相比,至少有了正式的名分,能够参与到与其内容题材相关的目录学归属讨论当中,这给它的属性讨论提供了平台和空间。另一方面,文言小说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不像白话小说那么清晰,它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与其他文献题材往往交混,因而对它题材概念的判断具有较大难度。
文言小说在早期目录学著作中的入类比较分散,但这给其题材类型的划分创造了条件。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今人眼中文学性较强更具虚构想象特征的《搜神记》《幽明录》等“志怪小说”,在《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等唐代人所编史志中,并没有被列入“子部小说家”门类,而是归在了“史部杂传”类。而入选“子部小说家”的却是《世说新语》《西京杂记》一类记录真实人物事迹被今人称为“志人小说”的作品。直到宋代,在《新唐书·艺文志》中,二者才出现合流,被归并到“子部小说家”门类中。前面一段的分离虽然令人费解,但这个分离现象说明《搜神记》和《世说新语》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小说,需要区分开来。这是文言小说题材类型区分的认知起因。
除了史志入类对于文言小说的题材类型划分有参考价值外,其他一些史学著作也涉及这个问题,而且有些著作态度已十分明确。刘知己在《史通》中对正史之外的各种杂史做了类型划分,其中涉及六朝时期的文言笔记小说。他把这些杂史分为十类,其中“逸事”“琐言”“杂记”属于小说。参见浦起龙:《史通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按照刘知己列举的书名实例,“逸事”指《西京杂记》一类以记事为主的笔记小说,“琐言”指《世说新语》一类记言类笔记小说,“杂记”则是指《搜神记》一类志怪小说。按照这个思路,结合唐代开始出现并形成繁荣局面的文言传奇小说,《四库全书总目》将“子部小说家”类分为三类。参见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其中“杂事”一类实际上是由刘知己所列“逸事”和“琐言”两类合并而成,另外两类“异闻”和“琐言”则分别指志怪小说和传奇小说。这样,《四库全书总目》所谓的“杂事”小说实际上就是涵盖《西京杂记》之类记事小说和《世说新语》之类记言小说的类型划分。后来的学者在表述这类小说的内涵和外延时,基本上采用的就是《四库全书总目》的标准,只不过在名称使用上有些出入。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设有“《世说新语》与其前后”一章,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一文中有“六朝时之志怪与志人”一讲。从涉及作品看,鲁迅所用的“志人”这个概念实际上主要是指《世说新语》一类世说体志人小说,并不包括《西京杂记》一类杂记体小说。这样处理界限是清楚了,但实际上等于把一批含有小说要素的杂记体小说排除在小说大门之外了。这不能不说是个损失,而且和《四库全书总目》相比也是一种倒退。鉴于这种情况,笔者在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志人小说发展史论》 和《中国志人小说史》中是这样处理的:采用鲁迅“志人小说”的名称,但实际上包括《四库全书总目》小说家类“杂事”一类小说所包含的《世说新语》一类“世说体”小说和《西京杂记》一类杂记体小说。“志人小说”概念的使用理由,参见宁稼雨:《中国志人小说史》,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10页;宁稼雨:《什么是志人小说?》,《文史知识》2018年第1期。这种对志人小说概念界限的把握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参见宁稼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和其他小说工具书的编写中也有体现。但有一个棘手的问题:有些文言笔记体作品的确含有小说要素,有些甚至是精彩的小说故事,但内容庞杂,很难将其作为一部纯粹意义上的小说。对于小说书目之类工具书来说,这样的作品收与不收都有两难之困。应该是出于同样的原因,程毅中先生在完成截止于唐五代的《古小说简目》之后,没有继续往下编,而是做了另外一件很有学术价值的事情——编纂了从宋元到明清的《古体小说钞》。这件事的启发意义是,可以绕开一本书是否为小说的纠缠,直接深入到书中,把其中具有小说要素和小说意味的作品摘录出来。这样既避免了在一本书是否为小说的问题上的纠缠,又能把各种杂书中的精彩小说故事“捞”出来。由此,有了对相关研究的新的思考:以以往志人小说范围设定的《世说新语》一类世说体小说和《西京杂记》一类杂记体小说作为基本范围,适当遴选其他文言笔记作品和传奇作品中的现实题材故事;将这类文言小说命名为“轶事小说”;时间断限为明清两代。

(未完待续)



(本文节选自《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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