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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南开大学文学院岗位聘任违规舞弊嫌疑校方答复意见的声明
发布时间:2013/1/14  阅读次数:3130  字体大小: 【】 【】【

经过25天,跨越两个年头的等待之后,今天下午终于接到学校方面关于2012年南开大学岗位聘任工作中我个人申诉材料和我对文学院存在违规舞弊嫌疑举报行为的答复电话。电话内容主要如下:

学校有关方面就申诉内容向文学院做了了解,认为文学院本次岗位聘任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部署,在制定评聘细则的基础上按照细则进行操作,结果有效,学校承认文学院上报的本次岗位聘任方案。

对于这个答复,我的基本态度如下:

我向学校递交的材料是两部分:一是我个人的申诉材料,二是关于文学院本次岗位聘任工作存在违规舞弊嫌疑的举报信。学校的答复只涉及了我的个人申诉问题,没有涉及我第二部分关于举报内容是否属实问题的答复。所以这个结果不能令人接受和满意。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版)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认为,我的申诉和举报行为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应该受到保护和支持。但是,非常明显,校方没有对我的举报内容作出相应处理。也就是说,在“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这一点上,学校没有做到位。因为在这个笼统的答复中没有得到任何关于我的举报内容细节是属实,还是捏造,以及相应责任认定的正面答复。

因此,我对这个答复只能表示遗憾,决定暂时中止有关行动,但保留进一步行动的权力。

25天来,我的申诉举报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在此再一次表示衷心感谢!

如果此事有进一步结果,我会随时向社会通报。

宁稼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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