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蕊故事的演变及其文化意蕴 08硕徐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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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shan-zhi-nan 回复数:0 浏览数:3263 最后更新:2010/3/2 15:00:38 by shan-zhi-n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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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zhi-nan 发表于 2010/3/2 15: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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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蕊故事的演变及其文化意蕴 08硕徐珊 [align=center]严蕊故事的演变及其文化意蕴 严蕊故事略谓天台妓严蕊色艺双绝,因朱熹与天台太守唐与正有隙,遂指唐与蕊“ 踰 滥”,捕蕊下狱。蕊受酷刑而不肯诬唐,后终为岳霖开释从良事。故事最早见载于宋代洪迈《夷坚志》庚卷第十《严蕊》条。周密《齐东野语》卷二十《台妓严蕊》因“《夷坚志》亦尝略载其事而不能详”,做了更加详细的讲述,并于卷十七《朱唐交奏本末》详述朱、唐事。同为周密所作的《癸辛杂识》、元代陶宗仪《说郛》卷第五十七宋人笔记(据明抄本,作者邵桂子为“宋末国初”人)《雪舟脞语》、明代冯梦龙《情史》卷四情侠类《严蕊》条、梅鼎祚《青泥莲花记》卷三《台妓严蕊》、清代潘永因(一说李宗孔)编《宋稗类钞》卷四《闲情》、沈辰恒《历代诗余》卷八、徐 釚《 词苑丛谈》皆有载,大抵不出《齐东野语》两条记载的范围(惟《雪舟脞语》谓蕊名严蕊奴,唐名仲友字与正)。在对这个故事的众多记载中,以明代凌蒙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硬勘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的情节最为丰富,人物形象鲜明,应该视为严蕊故事演变的巅峰之作。 按“朱唐交奏”一事的相关史料很多。《朱子年谱》卷之三上《奏劾前知台州唐仲友不法》,叶绍翁《四朝见闻录》乙集《洛学》,《陈亮年谱》淳熙九年壬寅皆有反映,《宋元学案》卷六十《说斋学案》有详细评介,陆心源《宋史翼》卷十三《唐仲友传》也有记载。两人冲突的实际原因众说纷纭,或说学术之争,或说文人相轻,但考虑到与严蕊故事联系并不紧密,本文不对此进行分析。《朱文公文集》卷十八、十九有《按唐仲友状》六篇,其中第三状第二十一款指唐与严蕊“媟狎”;第四状第四款有严蕊招认与唐“出入无间”,并唐亲戚教严蕊作《卜算子》事,与《夷坚志》所载颇有出入。朱、唐是非与《卜算子》是否严蕊所作等问题后人皆有研究,同样与严蕊故事流变关联不大,不再赘述。 在严蕊故事的演变过程中,重要版本包括最初的《夷坚志》版本,详加描绘的《齐东野语》版本以及最终成型的《二刻拍案惊奇》版本。通过表格可以看得得更加清楚:
可以看出,在最初的《夷坚志》故事里,严蕊和朱熹形象都还是简单的轮廓,但一个有“应声口占”的聪敏,一个是“犹以为五百行杖轻”的残酷,对照中已经定下了各自的底调。《齐东野语》版本系在《夷坚志》版本基础上形成,描写更加完备,如严蕊所作词除了自陈的《卜算子》一首,还增添了赋红白桃花的《如梦令》与以谢元卿之姓为韵的《鹊桥仙》,突出展现了她的才华;加入了严蕊与狱吏的对话,正面描写了她“虽死不可诬”的操守。《二刻拍案惊奇》的严蕊故事主要是整合《齐东野语》的《台妓严蕊》与《朱唐交奏本末》而来,情节与结构均没有大的变化,但有细节的改变与丰富。如《齐东野语》中写唐仲友与陈亮“每不相上下”,《二刻拍案惊奇》中改为二人本相交好,并叙入斩马定交事,给陈亮添加了粗豪使气的性格,使之后的谮唐于朱不像是阴谋报复而更像一种莽撞行为,故事显得更为圆融。而更加重要的改变体现在对主要人物朱熹与严蕊形象的塑造上。 历史上的朱熹是程朱理学的集大成者,后人尊奉的大儒,地位崇高,影响深远。《夷坚志》与《齐东野语》的叙述尽管都表示出朱熹的不满,但对于理学本身均未有微词。及至明清时期,理学被官方定为一尊,开始了它由一种学说向一种工具的渐变。读书人必须如《儒林外史》里所说的“泥定了朱注”,不得有自己的见解。意识形态一经官方扶植,客观上不再需要也不被允许注入新的东西,往往难逃逐渐僵死的命运。但是对思想的硬性钳制总不那么容易实现,况且晚明工商业的发达带来城市生活的奢侈繁荣,壮大的市民阶层的心理与宋代儒者的观念本来也无法相同。理学作为一种思想的生命力既已丧失,它本身“自修”、“希圣”、“存天理,去人欲”等等概念,在个人利益越来越被肯定的现实面前失去了它原本生长的土壤,渐渐变成了空壳子。于是心学大盛,“人欲正当处即是理”,理学开始从内部瓦解。官方的尊奉变得徒有其表,与实际的思想潮流脱了节,渐渐显得虚假可笑。对于理学代表人物朱熹的态度可以看作这种思潮的反映,正统观念的尊崇和民间故事的讽刺形成了很有意义的对比。《二刻拍案惊奇》中的朱熹是个滥发阴私欺凌弱小的形象。作者明确地在开篇入话部分即强调他道学家身份,正文之前增添的头回故事更将他塑造成一个被人利用而不自知的刚愎自用的官员。与《夷坚志》及《齐东野语》版本相比,讽刺的用意更为鲜明,给这个人物在苛酷的基础上添加了虚伪的性格特点,这显然与时人对理学的态度有关。 严蕊作为故事的主人公,其形象演变更值得注意。在《夷坚志》中,我们看到的只是个“尤有才思”而命运多舛的少女,形象稍嫌单薄;到《齐东野语》,她已经具备了虽受酷刑仍不妄言真伪的品格。洪迈对这个形象是略带同情的,周密已有三分认可。至《二刻拍案惊奇》,则对她的精神大为赞赏,不仅渲染下至百姓上至天子对她的敬重,还明确地使用了之前的故事版本从未出现过的两个词加以称扬:“侠”与“义”(前者见于回目,后者见于文中多处)。这两个词的含义颇值得琢磨,它很能反映作者思想相对于前代出现的变化。 先来看“侠”。《史记·游侠列传》中说的“其行虽不轨於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可作“侠”的好注脚。这个概念让我们看到墨家思想的影子。《墨子·经上》即有言:“任 , 士损己而益而为也”,任的意思就是任侠。墨者是最平民化的实用主义者,墨家的理想是最实际的小生产者的理想。当既有的秩序无力保障甚至与会侵害到自身利益时,弱势的小生产者们并不会有儒者“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匡救天下的想法,而是非常自然地转向寻求非常规的解决手段。此时在他们看来,一个舍己为人的形象无疑是很可尊敬的,与儒家称道“卷而怀之”的君子形象大不相同。对“侠”的崇尚基础在底层民众的需要,这与晚明的社会现实正好相合。《二刻拍案惊奇》褒扬严蕊为“侠女”,可以看作这种需要的反映。 再来看“义”。儒家本有“义”的概念。《论语·里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朱熹注:“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可以看到,宋儒是将先秦儒家的义、利对举解说为天理与人欲的矛盾的。按照程朱理学的看法,人应该“明天理去人欲”,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但随着思想发展到“心即理也”的陆王心学,血肉鲜活的心灵取代了先验的道德本体,恰恰出现了朱熹担心的“或至于认欲为理者有之矣”的情况。受心学思想的影响,“义”就不再只是“天理所宜”,而更多的是“人心所向”了。那么就来考察一下时人心向何处的问题吧。 明代工商业极繁荣,文学上一个现成的例子便是凌蒙初作《二拍》,经商题材的故事占到很大比重。不同于农业社会,商业社会势必导致大量人口离开自己生长的土地,同时也意味着离开自己的家庭。此时,原本发挥着稳定社会秩序作用的家族制度遭遇到了现实的挑战。漂泊在外讨生活的游子失去了家庭的羽翼遮蔽,血缘纽带不能再发挥那么巨大的作用,离乡背井的生活使朋友成了唯一的伴侣。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开始接手原本由家庭负担的责任,这样生活形式的改变导致道德观念发生调整,从而使得道德的重心出现了从原本维系家庭稳定的“孝”渐渐向维持朋友关系的“义”的移动。这里的“义”已经不是“天理所宜”的普适的标准,而是个颇为狭窄的概念,它更像一种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强调的是受人恩惠,不可辜负。 《孟子·离娄上》有“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的话,朱熹引尹氏注:“主于信果,则未必合义”。有趣的是,狭义的“义”恰恰跟朱熹唱反调,偏偏就是“主于信果”的。这当然让人联想到任侠,也让人再次看到墨家思想的痕迹。《墨子·经上》:“义,利也。”义就是利,“兼相爱”是为了“交相利”,这是非常附合江湖生活的道德标准,所谓“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义”是受了别人的“利”之后,自然应当回馈给别人的“利”。应该注意的是,在这样的一个“义”的概念里,并不包含有再高级别(如是否符合“天理”)的价值判断,符合“义”的行为本身就是最高的;“死不旋踵”是最值得褒扬的,至于为了什么而不旋踵,似乎不再那么重要。所以这样一个“义”是有绿林气味的,如同《水浒传》中武松的醉打蒋门神。 具体到严蕊故事,情形有些不同。严蕊的行为从《夷坚志》起,便一直是“天理所宜”的,历代故事都没有改变对她的肯定态度。《二刻拍案惊奇》只是在此基础上给她进一步增加了“有义气”的特点,而且为了强调这个特点,特别安排从皇帝口中说出。作者着力赞叹的似乎是严蕊对颇厚待自己的唐仲友的不辜负,而不是“岂可妄言以污士大夫”的知礼守份。这样,严蕊的“义气”兼有了儒、墨两重意思。作者结论严蕊“乃是真正讲得道学的”,将这种“天理所宜”前提下的“人心所向”,作为了“义”的最理想境界。 小结: 理学由一种单纯的学问向官方意识形态的发展的过程,也正是它逐渐丧失活力的过程。这样的变化不仅反映在历代学者的相关著述中,更以生动活泼的方式反映在文学中。而明代社会思潮对“侠”与“义”杂糅儒墨的定义和标榜,更给严蕊这个人物形象增添了新的性格特征。由严蕊故事的演变,可以观察到社会文化是如何对文学作品产生影响的。也可以看出,在故事流传的过程中发生的每处细微变化,都可能是当时文化发展变化的反映,都值得进行思考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