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作业(修改版·马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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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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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作业(修改版·马熙)
史部目录与古代中国学术的发展

一、史部的从无到有

《汉志》无史部,《隋志》则单设史部,下设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十三类。《汉志》到《隋志》中,史部从无到有的历程,似可从以下几个层面加以说明。

一,《隋志》之设史部,是汉唐数百年间目录学史中经、史分离趋势的定型,亦即史从附于经而变为独立于经。

《隋志》中被归属于史部的典籍,在《汉志》中分散于《六艺略》《诸子略》《术数略》中:

其中,刘向《新国语》54 篇,刘向《战国策》33篇,陆贾《楚汉春秋》9 篇,司马迁《太史公》130 篇,冯商《所续太史公》7 篇,《太古以来年纪》2 篇,《汉着记》190 篇,《汉大年纪》5 篇,在《汉志》中被归在《六艺略》的 “春秋”类。《周官经》、《周官传》、《汉封禅群祀》、《议奏》,收于《六艺略》的“礼”类;《周书》、《议奏》收在《六艺略》的“书”类。《周史六弢》、《周政》、《周法》、《河间周制》、《谰言》、《功议》、《高祖传》、《教传》、《刘向所序》收在《诸子略》的儒家类。《五曹官制》收入《诸子略》的阴阳家类。帝王诸侯世谱、古来帝王年谱则收在《术数略》。

可以看出,真正属于史学的著作,基本附于“六艺略”的“春秋”类与“尚书类”以及“礼”类。史着附于 “六艺略”,说明这一时期的史学,还与经学融合一体,未能发展成为一种新的学术形式。

目录学上所见最早的经、史分离,当追溯至魏晋,时郑默编造《中经》,荀勖又依此着《新簿》四部,“一曰甲部,纪六艺及小学等书;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三曰丙部,有史记、旧事、皇览簿、杂事;四曰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

宋元徽元年(473 年),王俭又撰《七志》,其中史记等书不再附于六艺,而是作为与六艺、小学并列从属于经典志。“一曰《经典志》,纪六艺、小学、史记、杂传;二曰《诸子志》,纪今古诸子;三曰《文翰志》,纪诗赋;四曰《军书志》,纪兵书;五曰《阴阳志》,纪阴阳图纬;六曰《术艺志》,纪方技;七曰《图谱志》,纪地域及图书。其道、佛附见,合九条。

梁普通年间,阮孝绪着《七录》,其中史传类的顺序仅次于六艺:“一曰《纪典录》,纪六艺;二曰《记传录》,纪史传;三曰《子兵录》纪子书、兵书;四曰《文集录》纪诗赋;五曰《技术录》,纪数术;六曰《佛录》,七曰《道录》。”

可见,《隋志》史部的设立,正是在这一系列目录发展衍变的脉络中被确立下来的。

二,目录中史部的从无到有,是汉唐学术变迁下史学独立的结果。

两汉时期,经学占据了知识世界的中心,然而,汉末清议之风以及魏晋时期清谈之风的兴起,预示着传统汉代经学的支配地位已经有所动摇。“经史”并称的出现,首先反映了上述变化。如《三国志》卷42谓尹默从司马德操、宋仲子等受古学。“皆通诸经史,又专精于左氏春秋。”这种“经史”并称例子,尤其可从唐修《晋书》中找到颇多的用例,如卢钦“笃志经史”,邵续“博览经史”等。唐修《晋书》广采十八家晋书以及前书,因此这种“经史”并称应该是反映了当时晋人实际的。

“经史”并称之后,是“史学”一词被单独称举了出来,这无疑是南北朝时期“史”开始以学术的面貌出现而作为“史学”兴起的好例。“史学”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的著述。

《世说新语》卷下之上刘孝标注引《中兴书》:

中兴书曰:石䖍有才干、有史学、累有载功,仕至豫州刺史,赠后军将军。

又《十六国春秋》卷十三后赵録三:

改称赵王元年,时晋太兴二年也。始建社稷,立宗庙,营东西公署。従事中郎裴宪、㕘军傅畅杜嘏,并领经学祭酒;理曹㕘军上党续咸及庾景,为律学祭酒;任播、崔浚为史学祭酒。

史作为一种受重视的学问被从国家教育的层面加以确认,最著名的无疑是《宋书》中立四学,而以何承天立史学的记载。《宋书》卷九十三列传第五十三:

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

可以看到,魏晋以来,史书著述不再被简单地视作记事之书,“史学”作为与“经学”并列的概念得到不断承认与发展。目录学中经与史分别的情况,以及南朝史传类著作在目录学中地位不断抬升的现象,正是这一系列经史分离、经史并称演化的结果,其最终影响及于《隋志》中,就是史部作为与经部并列的一种学术的成立,其顺序仅次于经部,而史部作为乙部之学被确立了下来。

二、史部类目变化之所见

1.从《隋志》到《四库提要》史部类目的变化概貌

汉唐间史学的变化,从正史的编纂形式上说,是从私人撰述转为官修的成于众人之手。而从体裁部类上说,则变化极多。《隋志》中史部分为十三类: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篇、职官篇、仪注篇、刑法篇、杂传、地理记、谱系篇、簿录篇。除了正史与古史以外,杂史、霸史、仪注等十一类都是汉以后发展起来的。从这一点上可以说,目录中所见体裁的丰富与发展,既与史学的发展相表里,也与知识与思想世界的变化相始终。唐以后目录中史部的变动尤其反映了这一点。

《崇文总目》中的史部分为十三类:

正史类
编年类
实录类
杂史类上
杂史类下

伪史类
职官类
仪注类
刑法类
地里类

氏族类
岁时类
传记类上
传记类下
目录类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亦为十三:

一曰正史,二曰编年,三曰实录,四曰杂史,五曰伪史,六曰史评,七曰职官,八曰仪注,九曰刑法,十曰地里,十一曰传记,十二曰谱牒,十三曰目录。

焦竑《国史经籍志》史类下则分为十六类:正史、编年、霸史、杂史、起居注、故事、职官、时令、食货、仪注、法令、传记、地理、谱牒、簿录

《明史艺文志》分为十类:一曰正史类,[编年在内。]二曰杂史类,三曰史钞类,四曰故事类,五曰职官类,六曰仪注类,七曰刑法类,八曰传记类,九曰地理类,十曰谱牒类。

《四库总目》将史部分为十五类:

今总括羣书分十五类,首曰正史,大纲也。曰编年,曰别史,曰杂史,曰诏令奏议,曰传记,曰史钞,曰载记,皆参考纪传者也。曰时令,曰地理,曰职官,曰政书,曰目录,皆参考诸志者也。曰史评,参考论赞者也。旧有谱牒一门,然自唐以后谱学殆絶,玉牒旣不颁于外,家乘亦不上于官,徒存虚目。故从删焉。

2.类目变化所见史学的发展:以史评类的从无到有为例

《四库总目》史部中最后一大门类是史评,《隋志》《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国史经籍志》《明史艺文志》等均无史评类,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首设列史评类,以《史记索隠》居首。晁氏如此说:

前世史部有史抄类,而集部中有文史类。今世抄节之学不行而论说者为多,故自文史类内摘出论史者为史评,附史部而废史抄。

至《文献通考·经籍考》中,将史钞与史评合列。明代《百川书志》同样列有史评一类,而以胡寅《读史管见》居首,其后《万卷堂书目》亦于史部中列史评,但以史记题评居首。

《四库总目》中无疑借鉴了上述目录,但是《四库总目》中史评类书目在内容的甄别著录上又远较之前目录更能反映学术变动的实际。那就是在刘知几《史通》后,以胡寅为首的宋人的史评类撰述大量出现,这背后昭示着新的学风动向。而分析史学变化,不能不特别注意体裁问题,因为古代史学的变化往往表现为叙述体裁的变化。因此,宋代史评类著作的大量涌现体现了中国史学怎样的动向,是不能不加以注意的问题。

宋代读史风气浓厚,有关读史方法的议论也很多。程颐说:“凡读史,不徒要记事迹,须要识治乱安危兴废存亡之理。”(《程氏遗书》十八)朱熹说:“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朱子语类》卷十一)吕祖谦说:“读史先看统体,合一代纲纪风俗消长治乱观之,如秦之暴虐、汉之宽大,皆其统体也。……统体,盖谓大纲,如一代统体在宽,虽有一两君稍严,不害其为宽。一君统体在严,虽有一两事稍宽,不害其为严。”(《东莱文集别集》卷十四,《读书杂记三读史纲目》)他们关注的是应该如何分析史书中所记载的历史,而不再是仅仅从文本的角度去评价史书的“其事”、“其文”。宋代学者的这些读史心得很多都被记录了下来,从而形成了单独的一类史学著作。史论,如《四库总目》所说古已有之,《左传》“君子曰”、《史记》“太史公曰”,一直到《通鉴》的“臣光曰”都是史论。但这些史论都是附着在史书上面的,而宋代的变化则是出现了大量脱离了史书的独立的史论之作(前代也有独立的史论,如诸葛亮《论前汉事》,但数量很少)。

宋代读史、论史风气的浓厚,又不能不从宋代学术的新动向来加以看待。经历唐代佛教的影响,宋代学术门径极为开阔。北宋政治上身处不能不变革的内忧外患中,社会风教上又面临禅宗佛学、骈俪文体的大行其道,而北宋儒者又多居朝廷政治的中枢,这造就了他们与汉儒专经讲习、着意纂辑训诂的不同风气,那就是重大体、好讲论、尚新义。表现在史学上,就是于着史、考据之外,特长于论史,这一结果,就是史论体裁的兴盛。

以往史学所推崇的,如班固所说“博极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的标准,随着宋代理学的推进,反而落入了下风。《朱子语类》卷五载谢良佐见明道,“举经史不错一字,颇以自矜。明道曰:贤却记得许多,可谓玩物丧志矣?上蔡见明道说,遂满面发赤,汗流浃背”。可以说,不论程颐、朱熹,还是吕祖谦,他们谈论的都是“读史”应该如何如何。“读史”,已经不属于“撰写”;“读史”强调的是读史者应该如何理解历史。

也就是说,唐代以后史学的一个新动向,是史论渐渐从史书内部分离出来,这个极其重要的变化说明,史学在“叙述”之外,又有新的领域出现了。体现在目录学中,就是史评类的出现。到了明清,这一新动向的发展渐渐成为了史学的重点,其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王夫之的《读通鉴论》、顾炎武的《日知录》、章学诚的《文史通义》、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王鸣盛的《十七史商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等等,而这些,正是这一时期史学当中最引人注目的部分。

三、史部与经部的交涉——以仪注类为例

1.历代目录中仪注类的变化

《汉志》中无“仪注”类,《古封禅群祀》二十二篇、《封禅议对》十九篇、《汉封禅群祀》三十六篇、《议奏》这四部在后世中列入“仪注”类的,在《汉志》中被收于“六艺略”的礼类下。

《隋志》始于史部下设“仪注”类。《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国史经籍志》《明史艺文志》都沿袭《隋志》于史部下设仪注类。与之相较,《文献通考》则将“仪注”类改隶于经部。《四库总目》中将仪注类删去,将原来历代目录中载于仪注类下的书目分散到经部的礼类与史部的政书类:

案公私仪注,隋志皆附之礼类,今以朝廷制作,事关国典者,隶史部政书类中。其私家仪注,无可附丽,谨汇为杂礼书一门,附礼类之末。犹律吕诸书,皆得入经部乐类例也。

2.仪注类与汉唐经学发展的新趋势

目录中仪注类的变化,是经学发展的反映,具体的说,是经学中礼经与礼仪分途的结果。

礼,无论是在中国古典学术中,还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无疑占据着绝对核心的地位。《春秋左传》中子产著名的论断曾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饶宗颐先生曾以此句引述出礼仪与礼义的区别。在饶先生的基础上,结合子产之言,大概还可以将礼的内涵与区别进一步概括为:礼经(天之经也)、礼义(地之义也),与礼仪(民之行也),合之则为礼学。

礼学的具体内容,从汉到两晋南北朝最核心的变动,应该就是从重视礼经向重视礼仪的转变,也就是从以周官、仪礼、礼记三书为中心的三礼之文发展、完善出吉、凶、嘉、宾、军的五礼之学。《通典》中对这一演变有详细的总结,其中对汉代礼学的重心在于三礼之文,是这样叙述的:

孝武始开献书之路,时有季氏得周官五篇,阙冬官一篇,河间献王千金购之,不能得,遂取考工记以补其阙,奏之。至王莽时,刘歆始置博士,行于代。杜子春受业于歆,能通其读,后汉永平初,郑众、贾逵皆往受业。其后马融作周官传,郑玄为注。初,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后学所记百四十一篇,至刘向考校经籍,纔获百三十篇,向因第而叙之。而又得明堂阴阳记二十二篇,孔子三朝记七篇,王氏史记二十篇,乐记二十三篇,总二百二篇。戴德删其烦重,合而记之,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记;而戴圣又删大戴之书,为四十七篇,谓之小戴记。马融亦传小戴之学,又定月令、明堂位,合四十九篇。郑玄受业于融,复为之注。今周官六篇,古经十七篇,小戴记四十九篇,凡三种,唯郑玄注立于学官,余并散落。

而对两晋以后尤其是南北朝至于唐初五礼之学的兴起,则是如此叙述的:

齐武帝永明二年,诏尚书令王俭制定五礼。至梁武帝,命群儒又裁成焉。吉礼则明山宾,凶礼则严植之,军礼则陆琏,宾礼则贺玚,嘉礼则司马褧。苦迥切。又命沈约、周舍、徐勉、何佟之等佟音疼参会其事。陈武帝受禅,多准梁旧式,因行事随时笔削。后魏道武帝举其大体,事多阙遗;孝文帝率由旧章,择其令典,朝仪国范,焕乎复振。北齐则阳休之、元循伯、熊安生,后周则苏绰、卢辩、宇文弼,并习于仪礼,以通时用。隋文帝命牛弘、辛彦之等采梁及北齐仪注,以为五礼。国初草昧,未暇详定。及太宗践祚,诏礼官学士修改旧仪,着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十二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五篇,总百三十篇,为百卷。贞观七年,始令颁示。

汉唐间从三礼之学到五礼之学,实际可以看作礼经与礼仪分途的结果。对此,《隋志》“仪注”类序说:

仪注之兴,其所由来久矣。自君臣父子,六亲九族,各有上下亲疏之别。养生送死,吊恤贺庆,则有进止威仪之数。唐、虞已上,分之为三,在周因而为五。周官,宗伯所掌吉、凶、宾、军、嘉,以佐王安邦国,亲万民,而太史执书以协事之类是也。是时典章皆具,可履而行。周衰,诸候削除其籍。至秦,又焚而去之。汉兴,叔孙通定朝仪,武帝时始祀汾阴后土,成帝时初定南北之郊,节文渐具。后汉又使曹襃定汉仪,是后相承,世有制作。然犹以旧章残缺,各遵所见,彼此纷争,盈篇满牍。而后世多故,事在通变,或一时之制,非长久之道,载笔之士,删其大纲,编于史志。而或伤于浅近,或失于未达,不能尽其旨要。遗文余事。亦多散亡。今聚其见存,以为仪注篇。

这里“武帝时始祀汾阴后土,成帝时初定南北之郊,节文渐具。后汉又使曹襃定汉仪,是后相承,世有制作”,实际表明仪注类的兴起需要从国家祭祀制度来加以理解。郊祀在汉代实际是国家礼仪的一个核心内容,《汉书》于《礼乐志》外别立《郊祀志》,至南朝范晔《后汉书》则为《祭祀志》,到了唐初修撰《晋书》《隋书》,又将被《汉书》列入《郊祀志》的内容全部划入《礼仪志》中。亦即,《汉书》的《礼乐志》《郊祀志》到了《隋书》被并为《礼仪志》,这不能不说是礼学上礼仪分合的一个变动。但是,无论是汉代国家的郊祀制度、还是魏晋南北朝的祭祀制度,都不仅仅止于祭祀的层面,从礼与仪的层面来说,中古仪注之学确是在这样一种脉络下发展的。

《隋志》的《仪注类序》实际叙述的是中古仪注之学如何从国家礼制的公的层面兴起的脉络。但是,从《隋志》仪注类中六朝以来书仪、家仪的著录而言,则又有可以进一步申说的点。其有关书仪、家仪的著录情形如下:

内外书仪四卷谢元撰。

书仪二卷蔡超撰。

书笔仪二十一卷谢朏撰。

宋长沙檀太妃薨吊荅书十二卷

吊荅仪十卷王俭撰。

书仪十卷王弘撰。

皇室仪十三卷鲍行卿撰。

吉书仪二卷王俭撰。

书仪疏一卷周舍撰。

新仪三十卷鲍泉撰。

文仪二卷梁修端撰。

赵李家仪十卷录一卷,李穆叔撰。

书仪十卷唐瑾撰。

言语仪十卷

严植之仪二卷

迩仪四卷马枢撰。

妇人书仪八卷

僧家书仪五卷释昙瑗撰。

这些书仪、家仪,皆起于六朝。其最可注意的点还在于,它们不是经由国家层面,而是作为世家、僧家所应遵守的风范而产生的,亦即,如果说王朝国家的仪注之学属于公礼的体系,那么这些书仪、家仪类的仪注之学则属于三礼之学在私礼体系中的发展。这些私礼内容的仪注,到了《新唐书艺文志》中,数量又大为增加。另一方面,《隋志》以及《新唐书艺文志》中大量以《言语仪》《书仪》《文仪》《妇人书仪》“某家仪”,以及类似《郑正则祠享仪》《贾顼家荐仪》等形式出现的仪注,礼本不为庶人而制,但仪注之学的流行很明显在改变这一点,因而可以看到《妇人书仪》《僧家书仪》以及《大唐开元礼》中为庶人制礼的内容。

3.仪注类在经部与史部的归属之所见

如前所述,《新唐书艺文志》《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国史经籍志》《明史艺文志》都与《隋志》一样,将“仪注”类归在史部。《汉志》中被后世归入仪注类的著作,收在《六艺略》的“礼类”,《文献通考》则将“仪注”类改隶于经部。仪注仪注类附史部还是入经部的问题,实际是仪注之学的发展,到底是经学范畴的变化,还是史学范畴的变动?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中说,仪注之所以入史,是因为“旧以职官、仪注,凡史氏有取者,皆附之史”,这是以仪注的功用性而言。

如前所说,仪注之学具有公、私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中私礼体系传承中的仪注,最初是应中古士族门阀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而《隋志》前后所处的时代,士族门阀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作为世家私礼的仪注与作为国家礼典的仪注,有互相影响的共通之处。其表现就是唐后期国家制定一系列变礼中,如朝廷制定、颁布的《曲台新礼》《新定吉凶书仪》等,一方面将世家礼仪的内容吸收入国家的仪注之学中,另一方面又借此将国家规范后的仪注之学推向民间私的领域。

然而,唐代的贵族社会转入宋以后的平民社会,仪注之学的公私之分所蕴含的不兼容一面日益凸显,这一结果,就是《四库总目》中将仪注类删去,其中属于国家礼典层面的仪注附入“政书”类下,而私礼仪注,附入礼类之中:

案公私仪注,隋志皆附之礼类,今以朝廷制作,事关国典者,隶史部政书类中。其私家仪注,无可附丽,谨汇为杂礼书一门,附礼类之末。犹律吕诸书,皆得入经部乐类例也。

总上,仪注之类与仪注之学的变化,凸显的是史学与经学之间如何勾连互动的脉络。从内容上说,仪注之学本来与三礼注疏一样,是礼学的范畴,一如宋人陈骙所谓仪礼与仪注相类, “仪礼者,乃周家行礼涉于仪度委曲之书,若后世所谓仪注者是也”。但目录学中,仪注类长期被划入史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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