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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的入选标准与操作方法
关于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的入选标准与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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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15/7/31 10:12:01 by rai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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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的入选标准与操作方法
关于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的入选标准与操作方法
——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丛谈之六
宁稼雨
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分为三个层面的工作,其一为故事主题类型索引编制,其二为故事主题类型个案研究,其三是中国叙事文化学的理论研究。三者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索引编制是基础,个案研究是主体,理论研究是指南。在索引编制与个案故事类型研究之间,有一个衔接的工作,就是从大量索引信息中遴选适合进行个案研究的故事类型。这就产生一个遴选条件和标准,以及相关的操作方法问题。
中国叙事文化学个案故事研究的根本任务,就是需要在摸清个案故事文本流传的基础上,对其形态异同变化情况作出文化文学解读分析。这个工作的前提条件就是相关文本材料能够足以支撑这种异同变化的分析解读。但并不是所有收入索引的故事类型都具备这个条件。因为故事类型索引是全面反映中国古代叙事文学故事类型的系统工具书,而所有被索引的故事类型在流传过程中存在多寡不一的情况。有的时间跨度长,相关文献材料多。有的流传时间有限,文本产生比较少。文本材料多的用来做个案故事类型研究比较得力从容,而文本愈少,就愈有无米下锅之感。所以就需要在全部故事类型索引库存中遴选适合进行个案分析研究的故事类型。
个案故事类型遴选是一个跨度大,相对性强,难把握的工作。从个案故事类型研究对文本材料的占有需求来说,当然是多多益善。所以其上限是无限极的。但是其下限就相对比较棘手。有的故事只有一两条材料,基本上没有个案故事研究价值。除了这类故事大致可以忽略外,其他故事的文献材料多寡不一,把握上有很大的弹性。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其入选条件。
首先,关于文本流传的时间跨度。时间跨度是衡量判断个案故事类型入选程度的重要条件因素。中国古代的悠久历史给很多叙事文学故事流传提供了漫长的时间舞台,而且这个舞台并非千篇一律,而是形态各异。第一种情况是故事流传时间长,文本材料丰富的大餐盛宴。一般来说,故事文本时间跨度越大,入选条件就越充分。一些经典故事类型都有时间的浓重度。像孟姜女故事始自春秋战国,两千多年期间生成数以万计以此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对于这类故事来说,材料多少以及相应入选已经不是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因为材料丰厚而难以穷尽。第二种情况是故事流传时间长,但各时代文本流传不均衡,有时甚至有一定的时间断裂情况。像项羽故事,其文本强生时期是在汉代(《史记》与《汉书》),魏晋以降材料逐渐消歇稀少,至现当代则又异军突起,大放异彩。这种情况虽然不及第一种丰厚,但只要文本材料够一定数量,也能自张一军,形成有特色的个案故事类型。第三种情况是故事流传时间相对比较短,但材料却相对丰富。这种故事一般是宋代以后出现的传说故事。像说岳故事、杨家将故事,以及水浒英雄传说故事等都在此列。这类故事时间和材料都相对比较集中,操作上也相对便利。比较而言,以上三种情况辨识程度比较高,漏选的可能性也相对小些。与之相比,比较难把握的是第四种。第四种故事流传时间相对短,相关材料也比较有限。属于这种情况的大多发生在明清时期。明清时期不仅是叙事文学的高产期,也是很多笔记文学的繁荣期。其中有两类故事很难入选个案故事类型,一是部分文人独创的小说戏曲作品,二是部分文言笔记小说故事,二者都因为有很多缺乏演绎再生效应的独立故事,没有足够的系列文本材料支撑,无法进行故事源流演变研究。以《聊斋志异》为例,其中有些故事或者有本事来源,或者有戏曲等叙事文学形式进行搬演再生,如“聊斋戏”等。这些故事入选个案故事类型没有问题。但也有些故事既无本事来源,也无搬演再生的续作,这类孤立故事虽然也是一个叙事文学故事类型,但没有系统的源流演变研究可能,无法入选可研究类型。
其次,关于文本流传的体裁覆盖面。中国叙事文化学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对故事类型做故事演变的文本梳理和文化分析。那么文本的样貌不仅有时间跨度问题,也有体裁覆盖面的问题。从叙事文学自身的叙事性质来说,叙事文学体裁应该是个案故事构成的主体。其他如抒情文体和史传文体等应该作为附庸相伴。但事实上在叙事文学故事流传过程中各种情况参差不齐。大致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规模大,覆盖全的经典故事类型。最理想的是一些经典的叙事文学故事类型,它们在体裁覆盖方面有充分的示范效应。如王昭君故事从汉代开始盛演不衰,体裁样式也是应有尽有。从《汉书·元帝纪》的史传开篇,后代几乎所有的叙事抒情文学体裁都有描写昭君故事者。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有笔记小说《西京杂记》中的“画工弃市”,托名蔡邕的诗歌《秦操》,敦煌变文《王昭君变文》,王安石诗歌《明妃曲》,马致远杂剧《汉宫秋》,清代雪樵主人的章回小说《双凤奇缘》等。类似情况还有嫦娥故事、女娲故事、孟姜女故事、《西厢记》故事等等。这种情况尽管比较理想,但实际数量不是很多。
二是规模和覆盖面都属中流的故事类型。这些故事类型有一定体裁覆盖面,而且其中叙事文体与抒情文体搭配也大致均衡,只是规模不大,算是中规中矩的个案故事类型。像绝大多数唐传奇名篇故事都能在原作基础上被后人改编为戏曲和讲唱文学作品。如《虬髯客传》演绎成为较多的“风尘三侠之红拂女”叙事文本。这种情况应该是个案研究的主体和多数。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其他故事在文本体裁覆盖面上或多或少,或这或那存在一些缺失。
三是规模大,文本多,但相对于其规模和影响来说,缺少作为构成故事类型主体中坚的叙事文学体裁文本。像项羽故事、张良故事、汉武帝故事、苏轼故事等等,规模和影响都不可谓不大,但都缺少以该故事主人公为核心角色形象的重头戏叙事文学文本。从规模上来看,涉及到这些故事主人公的叙事文学作品也很多,但这些主人公在那些作品中只是过场人物,不是贯穿始终的主人公。像很多有关西汉演义的历史演义故事文本中都有关于项羽、张良、汉武帝等人的故事情节,但历史演义小说的体制所限,他们在相关作品中只是部分时段出现的过场人物。和前面两种类型相比,这种情况虽然不够圆满,但因为其规模大,影响大,所涉文本体裁覆盖面也很广,所以并不影响其作为个案故事类型研究价值的成立。
四是有一定影响,但规模不大,文本不多,尤其是缺少叙事文学体裁文本。像娥皇、女英故事只是在屈原《九歌》、司马迁《史记》、张华《博物志》等相关神话记载中有过简单的记录,后代缺少成形的叙事文学文本,其故事的演绎主要在作为诗文典故的应用。类似者还有扬雄《蜀王本纪》所记“望帝杜鹃”故事,《宋书》和《旧唐书·乐志》所载莫愁女故事,影响较大,但缺少完整的小说戏曲文本演述,只是以大量的诗文典故形式流传。这类故事在文本体裁覆盖面上有一定局限,很难形成有规模的大研究项目,但不妨碍做单篇论文进行个案研究。
第三,关于个案故事类型的文化意蕴构成。中国叙事文化学个案故事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在穷尽故事相关材料,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形态梳理的基础上,对故事形态的异同演变做文化与文学的解读分析。这样,故事类型本身的文化意蕴含量也就成为制约个案故事类型研究规模和入选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所谓文化意蕴是指个案故事类型在其文本演变过程中其内容所涉文化内涵随其文本形态变异而产生的意蕴移位。正确梳理和描述分析个案故事的文化意蕴是中国叙事文化学的灵魂和要义。
这个问题与前两条标准有相当的正比关系。一般来说,历史的长河由各种不同的文化要素构成,所以时间跨度越大,历史蕴含就越丰富,其文化意蕴积累也自然会浓厚;同样,不同的文本体裁往往代表体现不同的文化阶层和属性。像诗文和文言小说,以及史传文学等往往体现雅文化的取向兴趣,而白话小说、戏曲以及各种讲唱文学等往往体现俗文化的取向兴趣。所以文本体裁的覆盖面越大,故事的文化蕴含也就会越丰厚。
文化意蕴的浓厚丰厚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文化蕴含所涉方面多,覆盖面广。像包公故事涉及清官文化、忠孝文化、地域文化和神祗信仰文化等几个大文化背景。木兰故事则涉及易装文化、忠孝文化、婚恋文化等几个文化方面。二是单个文化方面中文本所揭示的深度和个性。如木兰故事、包公故事、岳飞故事都涉及到忠孝文化问题,那么三个故事各自所涉的忠孝文化与其他故事有何差别,深度如何?都是需要在尊重各自故事文本形态演变基础上对相关忠孝文化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拿捏。也是对这些个案故事类型研究的可能规模进行预估的依据之一。
从个案故事类型的入选标准角度来看,以上三个方面在把握上还需要分清和处理好两方面的界限区别。一是能否入选为个案故事类型的研究行列?二是在可以入选研究的个案故事类型中,在研究规模的预估上会有怎样的差别?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为了操作方便,需要有一个大致的硬性条件为能否入选制造一条界限。这个界限需要以以上三个方面为设定基础。从时间跨度上看,故事时间跨度只有一个朝代(甚至更短)者,从文本体裁覆盖面上看,只有一个文本单元,或者只有一种文本体裁者,从文化蕴含上看,只有一个文化意蕴方面者,均应严格考虑其入选资格。这只是一个大致界限,需要三个方面综合考虑权衡,斟酌而定。
与第一个问题相比,第二个问题不宜作出明确的条件限定,但可以对相关故事类型可能产生的研究成果规模进行比较和预估。可以大致分为三个分量规模,形成不同规模的研究项目。一是大型规模,凡时间年代跨度长(四个朝代以上),文本体裁覆盖面宽(小说戏曲和诗词散文各种文体均有,其中小说和戏曲的完整作品时间跨度不少于两个朝代,各3件作品。其他文体作品多多益善者,可入选这个规模。这种大型规模的个案故事一般是流传较广的经典个案故事,像孟姜女故事、王昭君故事、嫦娥故事、女娲故事、精卫故事、大禹故事、唐明皇故事等等。该规模一般适合做一部规模较大的学术专著或一篇像样的博士学位论文。二是中型规模,凡时间年代跨度比较长(不少于三个朝代),文本体裁覆盖面比较宽(小说戏曲和诗词散文各种文体均有,其中小说和戏曲的完整作品时间跨度不做强行规定,但总的数量应不少于3件作品。其他文体作品多多益善者,可入选这个规模。这种中型规模的个案故事也有相当的规模和影响,只是故事流传时间和文本体裁覆盖面少于大型故事。像一些唐传奇名篇产生的个案故事类型或相似规模的故事类型都基本属于这个规模。像“柳毅传书”“李亚仙”“黄粱梦”“红线女”“聂隐娘”等故事系列等为该规模实例。该规模故事适合做一些小型学术专著或像样的硕士学位论文。三是小型规模,小型规模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应该不少于两个朝代),有一定文本体裁覆盖面(有小说或戏曲作品,不少于一两件),其他文体作品也多多益善者,可属此列。像“三言二拍”中的很多故事可以做成这个规模。这个规模适合做一些单篇的学术论文。
以上只是对中国叙事文化学个案故事类型的入选标准和操作方法做了大致的梳理和说明,未必“放之四海而皆准”。只是供中国叙事文化学个案故事类型研究做一个基本的参考,并期待在研究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原载2015年第四期《天中学刊》“中国叙事文化学研究”专栏)
[rainning 于 2016-12-27 18:12:39 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