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箫故事性别主题流变及其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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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箫故事性别主题流变及其文化内涵
凤箫故事性别主题流变及其文化内涵
2010博 董定一
摘 要:作为由来已久的传说,弄玉萧史“吹箫凤凰台”的故事因其包含有多个以不同性别意识为中心的主题而表现出复杂不定的性别观念。受时代风潮所浸染,不同时期的弄玉故事的女性观并不完全一致,体现了作为创作思想主导的时代文化观念对故事文本的深刻影响。
关键词: 弄玉 萧史 故事 女性观


在中国古代,弄玉萧史“吹箫凤凰台”的故事可谓由来已久,具有独特的审美意义和文化价值。在这一故事之中,弄玉乃是春秋战国之时的霸主秦穆公的女儿,自幼好音;其夫萧史则善于吹箫,二人琴瑟相合,后在凤凰台升天而去,成为仙人。这则故事在数千年的文学演变与进化中被一再重写、反复讲述 ,经历了由粗转精、自简至繁的漫长的发展过程。笔者认为,这一貌似简单的故事的文本增删与主题变更实际上反映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相异女性观;从性别观念角度入手来挖掘各时期弄玉故事的独特价值,无疑是一个具有一定研究意义的话题。
一、弄玉萧史故事的文本流传
在讨论弄玉萧史故事的女性观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这一故事的流变过程予以勾勒爬梳。该故事首见于汉代刘向的《列仙传》卷上《萧史》:“萧史者,秦穆公时人也,善吹箫,能致孔雀白鹤于庭。穆公有女,字弄玉,好之。公遂以女妻焉。日教弄玉作凤鸣,居数年,吹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下数年,一旦,皆随凤凰飞去。故秦人为作凤女祠于雍宫中,时有箫声而已。”[1]11故事虽然简单,但已形成了后来流传发展时所依托的框架:弄玉好音、萧史善音、穆公许嫁、夫妇合奏、成仙遁去;而后世的诸类文学作品也大多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发挥,或择其要者加以勾勒、或照单全收予以增饰,从而使得这一故事以不同的形式流传于世。
    汉之后,晋皇甫谧所作《帝王世纪》中亦有对《列仙传》中这一故事的记载:“秦穆公女名弄玉,善吹箫,与萧史共登秦楼吹箫作凤凰音,感凤凰从天而降,后升天矣。”[2]105除了情节较为简略外,大体内容与《列仙传》并无二致,只是将弄玉之“好音”改为了“善音”,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女性角色的地位。
    时至唐代,弄玉故事因其流布甚广而异文频生,其中最具影响力的记载来自于《太平广记》卷四所引《仙传拾遗•萧史》:“萧史不知得道年代,貌如二十许人。善吹箫作鸾凤之响,而琼姿炜烁,风神超迈,真天人也。混迹于世,时莫能知之。秦穆公有女弄玉,善吹箫,公以弄玉妻之。遂教弄玉作凤鸣。居十数年,吹箫似凤声,凤凰来止其屋。公为作凤台。夫妇止其上,不饮不食,不下数年。一旦,弄玉乘凤,萧史乘龙,升天而去。秦为作凤女祠,时闻箫声。今洪州西山绝顶,有萧史石仙坛石室,及岩屋真像存焉。莫知年代。”[3]24比照前代故事,《萧史》大体故事框架虽未改变,然其在细节上却多有拓展之笔墨。小说增加了对萧史非同寻常的“长生不老”的仪容的描述,通过“居十数年”、“不饮不食”等情节,增添了故事的仙传色彩。在唐代的另一篇传奇故事《秦梦记》(出《异闻集》,《太平广记》卷二百八十二收录,作者沈亚之)中,弄玉故事得到了更为巧妙的借用:小说叙作者梦入秦国,因弄玉之夫萧史早亡而得秦王指婚娶弄玉为妻之事,其文多谲异之词、凄怨神妙;在对弄玉故事的继承与发展的作品中,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元代的相关著作中,弄玉故事实现了进一步的发展,其情节设置更具戏剧色彩与艺术效果。在元代赵道一所作《历世真仙体道通鉴》(以下称《仙鉴》)卷三《萧史》与后集卷二《嬴女》中,作者将弄玉所吹奏的乐器由“箫”改为“笙”,进而敷衍出一场戏剧冲突,增出萧史因乐器与弄玉不称而被遣退,弄玉令其三吹其箫,唤出清风、彩云、凤凰而合宴成婚等事,故事内容丰满了许多。
    弄玉传说在明前文言小说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过受其自身文体所限,它仍有局促简略之嫌;直到明代,随着冯梦龙撰写通俗小说《新列国志》,以详实生动的笔墨对其进行了大规模的情节改写与内容扩充,它才真正成为一个完整曲折的长篇故事。
二、淡化与忽略:汉魏六朝时期弄玉故事中的女性观
容易看出的是,弄玉故事本身情节虽然简单,但由这些简要单薄的情节所构建的结构框架却为后世创作者在对其进行阐释扩充时融入以男权意识为主导的叙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首先,故事讲述“凡男遇艳”的经历,将西方作品中的“灰姑娘”形象反用于男性角色:《列仙传》中弄玉贵为公主,其夫萧史地位难与其相匹;这种对平常男子因机缘巧合而跃入华门经历的叙述,很容易引发起后世大量出身寒微的男性文人的企慕和共鸣。其次,弄玉萧史因好音善音而结鸾凤、谐伉俪,音乐在两人定情结缘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男方以音乐为媒介而引发女方的心灵感应并达成情感的和谐交流,这种写作方式与《玉簪记》、《西厢记》等故事中的“以乐为媒”主题一脉相承。知音难觅与佳人难得都是古代男性文人最常发出的慨叹,借助音乐为鹊桥来缔结良缘的故事显然更能受到后世境遇相类的男性文人的青睐。一言以概之,弄玉故事本身叠加了带有男权色彩的两大故事主题,而其也因此获得了持续发展的艺术生命。
我们首先对汉代《列仙传》中的弄玉故事进行剖析。这则故事中的某些细节紧密关联作品本身涉及性别的故事主题,在表现故事的主导思想方面作用重大:首先,弄玉在故事中没有善音之才。《列仙传》中并未提及弄玉擅长吹奏箫,只是因萧史“善吹箫”引起了她的好奇,方才喜好上音乐(“好之”),进而受教于萧史,她没有与萧史相匹配的才能。其次,萧史在故事中没有附凤之想。《列仙传》中的萧史本身并未主动追求弄玉,却因“善吹箫”这一特殊才能而得到佳人弄玉的青睐并与之结亲——这一似曾相识的“凡男遇艳”的情节设定令人不由联想起《聊斋》中如《巧娘》、《伍秋月》等一些颇具空想意味的篇章,佳人向陌路相逢的书生投怀送抱,与之缔结良缘。很容易看出,《列仙传》中的弄玉故事有着明显的男权色彩。当然,弄玉因欣赏萧史之才(“好之”)而自主择选成其婚事,故事中的女性依然保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这里,作者似乎又对其作品中的女性角色抱有一定的认同态度。
《列仙传》故事中所持有的性别观念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汉代重男轻女的观念得到空前的推广,在择夫下嫁方面汉代女性大多并无自主选择权;不过,女教从提出到内化为人们默认的道德准则又需要长时间的过程,汉代女性尚未完全丧失自由。显然,作者是以现实为参照来处理故事中的两性关系的。
汉之后,晋人皇甫谧所作《帝王世纪》中亦曾有对弄玉故事的记载。如前所述,这则故事唯一与前代不同之处在于,它在人物设定上为弄玉增添了“善吹箫”这样一笔。这也许仅仅是作者的无意增添,但它却使弄玉这一女性形象具备了足可与萧史并称的才行,亦可以说是为《列仙传》弄玉萧史故事里不平衡的两性描写所进行的些许弥补。尽管这一改动并未在后世收入此故事的类书中得以体现 ,然而在唐代不拘旧规的诗歌创作中却似已被认可 。当然,从实际内容来看,汉魏六朝时期的弄玉故事基本上仍然是一致的;二者在故事中尽量淡化、忽略女性,这种做法实则显示了适时男性视角下女性性别的失落。
三、轻视与认同:唐宋时期弄玉故事中的女性观
与《列仙传》不同,唐代涉及弄玉故事的文学创作表现出了极为矛盾不一的女性观:一方面,弄玉在一部分作品中依然属于男性角色的陪衬,为男性角色在文学作品中实现其价值而服务,如《秦梦记》;这则唐传奇实则属于“凡男遇艳”这一类型故事的一个变种,女性并未得到作者的全面认同。另一方面,弄玉在另一部分以诗词为代表的作品中又是被标榜、赞赏的对象,如鲍溶《弄玉词二首》(其一):“三清弄玉秦公女,嫁得天上人。琼箫碧月唤朱雀,携手上谒玉晨君。夫妻同寿,万万青春。”[4]1231又如权德舆《杂诗五首》(其一):“婉彼嬴氏女,吹箫偶萧史。彩鸾驾非烟,绰约两仙子。”[4]809弄玉被作者视作上仙,文字叙述间又不乏对女性的称颂。
唐人的这种矛盾认识在承袭《列仙传》弄玉故事而来的小说创作中表现更为显著:一方面,在《太平广记》的弄玉故事里,萧史具有了得道者的身份与神通,被加上了不少褒扬之词,然而弄玉的形象描绘除“善箫”外并未增添任何文字。更有甚者,这则故事连《列仙传》中弄玉喜好萧史箫声的情节都省去了,弄玉是否乐意这桩亲事也置之不提,弄玉本身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木偶。另一方面,在介绍弄玉之时,《太平广记》承袭了《帝王世纪》中的相关设定,称其为“善吹箫”之人,弄玉成为甚有才华的女子,其“擅乐”的特征也基本在此定型,其形象已与后世“以乐为媒”主题下的文学作品中那些颇具才华的女性角色十分接近了,这又是女性话语在故事中有所增加的体现;同时,《太平广记》又提升了萧史的身份与地位,使得其与弄玉的结亲更加门当户对、顺理成章;这种改变亦可以称之为对“凡男遇艳”这一故事模式的颠覆。从这一点来看,《太平广记》中又不乏对女性自身价值的认同。
这些情况的出现与其故事诞生之时的时代背景密不可分。首先,唐代是一个纵情放诞的时代,生于其中的文士在感情上多视女性为附属品;他们在创作与改写中,习惯将这种思想倾向融入到作品中,因而在唐代小说里自然就出现了大批处于从属地位的女性形象。其次,唐代大为兴盛的道教所带来的女仙崇拜作用于文学作品,又使得以此作为素材的故事在叙述中自觉不自觉地提升了女性角色的地位。
与唐代相比,宋代弄玉故事的发展则处于停滞的状态,它大多在宋词中作为形容柔美、婉约事物的典故而出现,如“萧郎玉女来相会,今日齐眉醉玉楼”[5]2212(刘仙伦《鹧鸪天》)以弄玉萧史之情比新婚夫妇之盟;“低疑洛浦凌波步,高如弄玉凌空”[5]3007(杨泽民《塞翁吟•芙蓉》)以弄玉比花之仙姿等。弄玉作为爱情的象征与佳人的典型,成为满足男性文人享乐心理与恋情心理的文化符号。这种追慕怀想的情感发展到极致,宋词便有了始见于《晁氏琴趣外篇》的新词牌——《凤凰台上忆吹箫》,以规章条令的形式将自身的这种愁思怨慕之情“固定”。一方面,作为女性角色,仙姿丽质的弄玉理所当然的得到了香艳柔婉的宋词的认同;另一方面,弄玉这一人物又被柔弱敏感的婉约词作改造并同化,在格调定位与道德评判方面落为受人轻视的下品。可以说,宋代涉及弄玉故事的作品依然体现着一种矛盾的女性观。一言而蔽之,唐宋以《萧史》篇为代表的文本创作中所体现的性别意识大多矛盾淆乱、轻视与认同共存,其复杂程度要远胜前代。
四、拓展与升华:元明时期弄玉故事中的女性观
元代的弄玉故事有着不可忽视的新变,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元代赵道一所撰《仙鉴》卷三《萧史》与后集卷二《嬴女》中。前者较详,择要录之:“(萧史)即萧仙也……宣王末,史籍散乱,萧仙能文,著本末以备史之不及,人以史目之,实无名也,行第三。浪迹入秦,孟明之师从军引败归,秦侯迓而哭之。史在孟明侧立,甚恭。秦侯问败师状,孟明不能答,史代对甚悉。孟明免罪,史之力也。孟明归,史又放浪山水间。时秦侯有女名弄玉,善吹笙。无和者,求得吹笙者以配。孟明以代对,故荐史,因召见。秦侯问史,云:善箫。侯曰:吾女好笙,子箫也,奈何?史以不称旨退,女在屏间呼曰:试使吹之。一声而清风生,再吹而彩云起,三吹而凤凰来。女曰:是吾夫也,愿嫁之。”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其中一些细节元素的改变:首先,故事里弄玉所吹奏的乐器不再是“箫”,而是另一种乐器“笙”。这一改动使得故事情节更趋复杂化,具有不同音乐属性的人物形象也使得故事有了某种若隐若现的叙事张力。古代演奏往往笙箫并称,改箫为笙实则对弄玉人物形象本身并无影响;但如果我们注意到萧史所演奏的乐器仍是“箫”,就会意识到作者改动的用意所在。《仙鉴》中的弄玉因自己“无和者”方要择偶,而其择偶的标准乃是“求得吹笙者以配”。显然,善于吹箫的萧史实际上并不符合弄玉的要求。然而,弄玉却只因萧史与自己一样有音乐之才即愿意下嫁,女性反而获得了更多谈婚论嫁的自由。故此,《仙鉴》中的弄玉萧史故事就具有了某种破除定规的意味,可称之为故事对充满男性空想色彩的“以乐为媒”主题的一种反拨。其次,《仙鉴》增添了萧史著文备史、为人脱罪等内容,强调了萧史的才学与品性,继而充分渲染了男女双方“笙箫合奏”的才美相得之状,以一种较为平等的眼光来看待两性角色,这又在客观上也冲淡了“凡男遇艳”这一主题的男权色彩。无疑,《仙鉴》的这种处理方式淡化了《太平广记》中的男性元素,体现了作者女性观的进步。
《仙鉴》中女性观念的拓展同样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关系莫逆。元代的道教信众在社会阶层方面有着明显的“下移”,更多来自民间的信徒加入到道教之中;为了宣讲经典、推广道教,以通畅平易、兼顾世俗的语言内容来传讲教义故事无疑就成为道教史籍的写作标准,而道教本身恰恰比较尊重、强调女性的地位。同时,在俗文学占据主流地位的大文化背景下,女性形象也得到了世俗文学的空前关注。文学与宗教两大因素共同作用于故事创作,成就了《仙鉴》中以局部、片段的形式而存在的女性书写。
晚明时期,随着冯梦龙在撰写《新列国志》时于第47回中补入“弄玉吹箫双跨凤”的故事,弄玉故事里所存在的“女性失语”的缺憾也在更大程度上得到了填补。《新列国志》中的弄玉故事无疑是作者对前代故事系统中习之成规的男性书写的强力反拨,大规模的重写与扩充彻底打破了原有故事系统中的主题框架,使得故事中的女性获得了空前的出场空间。对此不妨分而论之:
首先,在故事的开始阶段,《新列国志》增添出了弄玉因取美玉弄之不舍而得名等情节,借助比附的方式将弄玉名称中的玉与现实中的美玉联系起来,极大的提升了弄玉作为女性形象在文学作品中所具有的地位。在中国,美好温良的宝玉经常作为美丽女子的喻体而出现。在道教神话中,便有“玉之精,名曰委然,如美女,衣青衣”的记载 ;同时,玉又可以喻人比德,如《诗经•郑风•有女同车》就借描述玉来称颂女子之德行:“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显然,《新列国志》借助细节来建立玉与弄玉之间的联系,其目的应当就是借玉比人,赞美弄玉作为女性角色所具备的美好品貌。更重要的是,在重男轻女的文化传统中,借“把玩玉器之事”以比照品德是男性的专利 ,而《新列国志》却将这一情节加于女性身上。显然,作者的用意很可能是借此来消解文学创作中某些充满男权色彩的细节,进而彰显女性的独立性。
其次,明前的弄玉故事尽管有一个将两性角色一视同仁的结局,却存在一个颇具男性中心论意味的过程,作者并没有充分表现萧史对弄玉的感情,将涉及世俗情感的内容基本排挤了出去。这一缺憾在《新列国志》中得到了一定的补救。小说作者增加了“弄玉入梦”这一情节;在这里,萧史不再是一个毫无人情味的形象,他主动入梦追求弄玉,姻缘成为双方共同关注的事情。在这类描写中,弄玉这一女性角色的地位也得到了变相的提升。
最后,从客观角度上讲,作者所增添的“孟明访萧”、“殿上论音”等情节实则体现了其对男女角色的重新认识。作者进一步扩展了《仙鉴》里有关乐器的情节设定,将之与婚姻缔结联系在一起来叙述 。弄玉选夫时自主择偶,不看重对方乐器是否是笙,只在乎对方的志趣爱好;而萧史却在假意辞婚之后方姗姗来迟,出现于秦王大殿之上,然因其乐器不合险被逐出。男女人物在设定上有着高下之别,这无疑颠覆了读者审美期待,带有一定的调侃和反讽色彩,而萧史这一文学形象所象征的权力——男权——也在这种情节变化里被人忽视、消解了。作者力求以新的结构设定来建立适于女性意识发展的情节体系,使得读者不再按照固有模式来理解自己对这些叙事素材的重新讲述,从全新的角度来看待文学创作中两性意识的主次关系。这些应当说是《新列国志》性别观的见长之处。
事实上,《新列国志》弄玉故事中所包孕的女性意识以及这种话语借以凭依的带有反讽意味的情节完全植根于是时流行的创作风潮与学术思想。首先,这一故事中所表现出的带有革新意识的女性观与作者冯梦龙的“情教”思想应当说不无关联。在冯梦龙生活的晚明时期,李贽与汤显祖分别强调“童心”与“至情”,认为应当尊重女性且以本心来对待自身的情感,众生在情字面前都是平等的;冯氏深受其影响,在其作品中多从其“情教”思想出发写出大量描摹女性角色才德智慧的情节,表现了作者尊重女性、理解女性的创作思想。其次,明代中后期激越的思想风潮也渗透并影响到适时的文学活动之中,文人的小说创作往往融入了更多的自我意识以疏离传统模式,而这种创作趋向的重要表现形式就是借用反讽以削弱作为模仿对象的传统素材在读者心目中的美学预期 ;这种创作手法之于读者的阅读效果正如浦安迪所言:“通过扭曲传统的角色类型、老套典故或行为举止的理想化观念,故意翻转阅读期待”[6]432。晚明这种反传统的文化思想同样影响到冯梦龙,导致了其在《新列国志》中对弄玉故事某些带有颠覆意味的情节的加工和创作。
概而言之,元明时期的弄玉故事创作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就整体故事系统而言,它们基本破除了前代作品以弱化、淡化的方式来处理女性存在的创作模式,这一点在《新列国志》所载弄玉故事里表现的尤为突出:作者设计了大量情节以表现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存在价值,这些情节客观上又构成了故事对男权思想的反拨;《新列国志》打破了故纸中死板老套的故事主题,借助世俗化的创作手法对故事进行重写,从而将女性在这一故事系统中的地位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实现了作品女性观的拓展与升华。


总之,一方面,弄玉故事系统中事涉两性的情节设置与人物刻画具有一定的不平衡性,在这些故事中所出现的女性角色弄玉处于“集体失语”的状态,这体现了作者女性观消极的一面;另一方面,一部分弄玉故事文本又通过个别情节的设置与改动体现了作者女性观中的积极一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弄玉故事受时代因素与文化因素的影响而不断演变,其中所出现的人物形象与故事情节不断被加工重组,淡化、轻视女性的情节内容愈来愈少,认同、表现女性的情节内容则不断增加,作品中的女性观也日趋进步。可以说,弄玉故事由诞生而至成熟的发展过程无疑是一种颇具深意的文化现象。整理弄玉故事流变脉络并分析其中所存在的女性观念问题,有助于我们把握文学史的发展规律,从微观的角度透视文学作品中女性形象的渊源流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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