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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lily  回复数:1  浏览数:4704  最后更新:2010/10/8 14:14:25 by linhan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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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1 20:36:19
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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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学作业
木兰故事的演变及其文化意蕴
木兰在我国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巾帼英雄形象,她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立下赫赫战功,拒绝封赏,归家孝养双亲。她的事迹带有很强的传奇性。从北魏《木兰诗》产生以后,历代都不乏对木兰事迹的记述,采用文体多种多样,有诗歌,小说杂记,戏曲等等。在木兰故事的流传演变过程中,各时代的木兰故事都带有自己的时代烙印。按照时代顺序与木兰故事的演变情况,我们可以把木兰故事的演变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定型
    在现存作品中,木兰事迹的首次出现见于北魏《木兰诗》。关于《木兰诗》的成书时代自北宋刘克庄《后村诗话》以来便众说纷纭。有成书于汉代、三国、魏晋、隋代、唐代、北朝等多种说法,其中持北朝说者又分北魏、西魏两种观点。其中,较有影响力的是唐代说与北朝说。现代更多学者则倾向于北朝说。如余冠英《乐府诗选》、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大部分文学史也都赞成这一说法,如游国恩,袁行霈,章培恒、骆玉明等先生主编的文学史,并从典章制度、语言风格、时代背景、文献资料、历史地理等角度论述了理由。一般认为,陈释智匠《古今乐录》已著录此诗,说明其产生时代不会晚于陈代。此诗最初当为北朝民间传唱之诗,至于唐代典章制度的加入,则可能是在长期流传过程中,经过隋唐文人的加工润色。刘大杰认为“民间叙事诗,大都是一种集体创作,由口传而写定,经过长期的演变,渐渐成为定型。”[1]
《木兰诗》为我们描述了一位代父从军十余载,功成归家不受封赏的女英雄形象。根据宋人郭茂倩《乐府诗集》题注,最早提及吟咏木兰事迹的诗歌应该见于《古今乐录》。《古今乐录》在《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中有记载,说明此书成书时间为陈代是可信的。但对于《古今乐录》是否收录《木兰诗》问题,学者间有不同看法,但《古今乐录》早已失传,对我们考察《木兰诗》的早期文本情况意义不大。所以,我们更关注有文字记录的《木兰诗》的情况。较早收录北朝民歌《木兰诗》的有初唐吴兢《古乐府》(此书虽失传,但南宋曾糙《类说》佚文《木兰促织》),《文苑英华》(题唐韦元甫作《木兰歌》)、《乐府诗集》、《古文苑》,以及南宋何汶的《竹庄诗话》等,后三者均题《木兰诗》。从文字角度看,所收诗歌文字基本相同,虽略有差别,但于人物形象及主体故事情节并无影响,故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乐府诗集》所录,领略北朝民歌《木兰诗》之风貌。因此诗脍炙人口,家喻户晓,故此出不赘引全篇文字。
《木兰诗》中木兰主要事迹共有五个部分组成:木兰家中织布,因军书招老父,发出叹息之声;考虑到父亲年迈,又无长兄支撑门庭,木兰毅然决定代父从军,并做好征战准备;奔赴疆场的行程与心情,及征战之艰辛;凯旋而归,朝堂之上拒绝高官,辞官而归;重返家园后,父母姊弟欢迎之情,恢复红妆,同行火伴的讶异、愕然。主要涉及四类场景,家中之织房、闺阁等表明少女日常生活状态,东西南北市为木兰由普通闺阁少女向沙场英雄的转变,黄河、黑山头、燕山等说明木兰已完全告别女性宇与闺阁之中的生活,朝堂则是木兰放弃高官厚禄,重新回归闺阁的场地。小道具(机杼)的运用,使得这一形象异常丰满动人。木兰是一个虽有所超越但又异常恪守社会性别角色的形象,机杼的出现,让我们看到作普通劳动妇女,木兰的勤劳与贤惠;但在面临由军帖、军书引发的家庭危机时,木兰毅然决定放弃女性角色,通过骏马、长鞭等道具的设置,由社会女性角色向男性角色的转变,但这还只是形式外貌上的变化。要恪守男性角色,最重要的还是气质的变换。既然来到沙场,在胡骑、铁衣等的刺激下,“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作者用十个字完成了木兰完满胜任男性角色,彻底颠覆了女性柔弱无主见,只能在闺阁之中的传统观念。伙伴的惊忙,恰恰说明男性角色扮演之成功。云鬓,花黄则代表木兰恢复女性身份后,对自身社会角色的再度认可,不难想象,她以后又会重新回归“唧唧复唧唧”的生活。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早期木兰文本中,刻画了一个为家庭利益(不一定是国家利益,主要是由于“孝悌”作用),成功在两种社会性别角色间转换的女英雄形象。其中提供三个主要情节单元:代父从军——沙场征战——功成身退,回归女性闺阁生活。这为以后木兰故事的主要情节奠定了基调,是保持木兰故事稳定性的重要情节单元。
二、隋唐时期——主题多元化与忠孝色彩
唐代较早以木兰故事为题咏对象的是韦元甫的《木兰歌》。诗云:木兰抱杼嗟,借问复为谁。欲闻所戚戚,感激强其颜。老父隶兵籍,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有子复尚少。胡沙没马足,朔风裂人肤。老父旧羸病,何以强自扶。木兰代父去,秣马备戎行。易却纨绮裳,洗却铅粉妆。驰马赴军幕,慷慨携干将。朝屯雪山下,暮宿青海傍。夜袭燕支虏,更携于阗羌。将军得胜归,士卒还故乡。父母见木兰,喜极成悲伤。木兰能承父母颜,却卸巾鞲理丝簧。昔为烈士雄,今为娇子容。亲戚持酒贺父母,始知生女与男同。门前旧军都,十年共崎岖。本结弟兄交,死战誓不渝。今者见木兰,言声虽是颜貌殊。惊愕不敢前,叹息徒嘻吁。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2]
与前代木兰故事相比,此诗之描写更趋细腻。一方面是由于魏晋时期木兰诗创作于民间,文人加工自然不同,另一方面,一些细节的变化的蛛丝马迹也让我们看到历史语境的变化。
从主要情节上此诗继承了前代代父从军、沙场征战、凯旋桂乡的主要情节单元。主要差异如下:(1)作者强化了从军的艰苦,特别用“胡沙没马足,朔风裂人肤”两句具体化了从军之艰辛,不厌其烦的交代父亲的身体状况“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 老父旧羸病”,以次见木兰代父之必要性,艰辛环境则木兰选择的道德价值与崇高意义,将木兰的“孝”推到一个新的高度。(2)将前诗中木兰奔赴沙场所见引发的慷慨悲凉情怀与思乡心理描写删去,去其悲凉,留其慷慨豪情。(3)明确指出木兰从军是与少数民族作战,(4)删去朝堂上与天子的对白,取消功成拒赏的情节;(5)对木兰还家场面的详细描述。特别写到亲戚、战友的反映。诗歌的主旨是“忠孝两不渝”,而这些情节的变化都是为表现这一主旨服务的。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忠”特指臣对于君的义务。《说文解字》:“孝,善事父母者。”在以家国同构、封建宗法制为基础封建社会观念中,忠与孝本来就是相通的,《孝经》中,子曰:“夫孝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本也”,“夫孝,德之本也”,“孝慈,则忠”。“臣之事君,犹子之事父,父子虽至亲,犹未若君臣之同体也。”柳诒徵《中国文化史》指出忠、孝兴于夏,“夏道尚忠,复尚孝”。可见,忠孝观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忠孝双全是封建社会理想的人格建构。《木兰诗》着重塑造了木兰的勇武与智慧,她从军主要是由于父亲老弱,小弟年幼,说孝可以,忠则未必。唐代韦元甫却明确指出“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将木兰的孝行提升到对国家忠诚的高度,丰富了这一形象内涵。为了更好的塑造“忠孝两全”的木兰形象,《木兰歌》在前代《木兰诗》的基础上,更加具体描写了木兰的家庭情况、老父的健康状况,从军的艰苦生活,刻画一个面对父亲危难,宁愿以身代之的孝女形象。不再出现天子形象,也是为了照顾木兰的忠。因为女扮男装,不管出自何种原因,面圣时都难免有“欺君”之嫌,伤害了木兰的“忠”;天子降罪于有功之臣,则有伤天子之英明。所以,对父母孝,难免对君不忠,实际反映了忠孝两难全的悖论。取消朝堂见天子情节,虽然淡化了木兰功成不受赏淡然谦逊的风采,却掩盖了忠孝矛盾,有助于木兰形象的完整性。
唐代以诗歌著称,木兰形象也进入诗人眼中,并成为文人经常使用的意象与典故。白居易有《戏题木兰花》:“紫房日照胭脂拆,素艳风吹腻粉开。怪得独饶脂粉态,木兰曾作女郎来。”《题令狐家木兰花》:“腻如玉指涂朱粉,光似金刀剪紫霞。从此时时春梦里,应添一树女郎花。”以花喻人,以人比花,在赞美木兰花的娇艳欲滴的同时,令人遥想当年身着女装的美丽少女形象。在前代诗歌中,我们未曾看到有对木兰外貌的描写,一般想来,能够办男装于军营十余载,而不被人发觉,木兰应该是一飒爽英姿,颇具须眉豪情的女子。白居易诗中却塑造一个美丽娇媚,略显妖娆,很有脂粉气息的女子形象,开后代将木兰描写为美女之先河。晚唐杜牧则刻画了一个心理复杂木兰形象,不单纯的讲孝、忠,还原到木兰一个离家征战的少女内心。《题木兰庙》,诗云:“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几度思归还把酒,拂云堆上祝明妃。”着重描写木兰对家乡的思念,对闺阁生活的眷恋,而拂云堆上祝明妃的行为刻画他不同于一般女子之处,之所以远离家乡,淡化了代父从军的背景,强化抗击外侮的责任感,更加突出保家卫国的主题。这首诗,是杜牧会昌年间任黄州刺史时,为湖北黄冈西木兰山之木兰庙所题。黄州也是木兰里籍众多说法之一说。这一主题的出现,与晚唐的时势、杜牧忧国忧民的情怀是分不开的。晚唐时期,国力衰弱,回鹘、吐蕃与边地间冲突不断。唐武宗会昌二年(842年),杜牧四十岁,被放任黄州剌史,此后又迁池州、睦州开始了长达七年的外放生活。虽然远离中央政权,杜牧却时刻关注朝野局势。会昌二年,回鹘大举南侵,“八月,(乌介)可汗帅众过杷头烽南,突入大同川,驱掠河东杂虏牛马数万,转斗至云州城门。”(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六,第7963页)会昌四年,他曾作《上李太尉论北方边事启》,上书宰相李德裕,对如何抗击回鹘的问题提出建议。可见,对于外族侵凌杜牧相当关注。在著名的《郡斋独酌》一诗中,认为藩镇割据、异族入侵是当时要面对两大问题,欣赏的是李光颜、朱处士之类的名士,表明自己为国建功以及功成身退的理想,而这些恰恰都在木兰身上得到体现。所以杜牧诗中将自己的心愿——抗击外侮,保家卫国赋予了女英雄木兰,孝道观念隐退。
唐代李亢《独异志》(卷上)“古有女木兰者,代其父从征,身备戎装凡十三年,同伙之卒不知其是女儿。”李的记载更着重于女扮男装十三年,居然不为人知,更强调这个事件的传奇性。这与《独异志》的写作目的,性质有关。序,“《独异志》者,记世事之独异也。自开辟以来迄于今世之经籍,耳目可见闻,神仙鬼怪,并所摭录。然有纪载所繁者,俱不量虚薄,构成三卷。愿传博达,所贵解颜耳。”唐代传奇小说兴盛,与六朝志怪虽有渊源,但文学创作的意识较明显。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说:“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设幻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更明确地指出,传奇与志怪相比,“其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在这种时代文学风气的影响下,李亢对木兰故事的传奇性予以特殊关注,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宋元时期——文人的关注及贞烈色彩
宋代木兰故事备受文人关注。故事情节虽无大变动,但宋元之木兰故事更具有贞节色彩。宋代印刷术发达,一般认为:“书籍刊行大备,要自宋开始,校雠镌镂,讲求日精。”[3]《木兰诗》大量进入类书、文人总集,如《文苑英华》、《乐府诗集》、《绀珠集》、《古文苑》、《竹庄诗话》等。受宋元文人情调的影响,这一时期的木兰故事较具贞节色彩。
何汶在《竹庄诗话》中转引《乐府题解》说:“木兰,孝义女也,勇不足以言之耳。世之女子,有所感激愤厉,或果于杀身而不能成事者,古盖有之。至于去就始终,皆得其道,如木兰者鲜矣。作是诗者,词意高古,殆与其人相当。”在宋代文人眼中,勇不再是木兰身上最具魅力的特征,更多视之为孝义道德的化身。在元代侯有造《孝烈将军祠像辨正记》一文中,这种道德宣扬得到进一步强化。此文乃为木兰祠堂而作,交待了木兰的出身、家世,以及代父从军之义举,与前代木兰故事相比,这篇散文中增添了一个情节,即木兰恢复女子身份后,皇帝欲纳之入宫,木兰以死反抗,故得“孝烈将军”之谥。元代《烈女篇》也说:“天子嘉其功,除尚书不受,恳奏省亲,乃命军士卫至其家,释戎服而服巾帼,同来者皆大惊骇,军士还奏,帝召赴阙,欲纳之宫。对曰:‘臣无媲君之礼’,以死拒之。帝惊悯,赠将军‘孝烈’。”可见,宋元之木兰故事蒙上较浓重的道德伦理色彩。宋代,程朱之学兴起,元代又是“理学初渐并从士大夫阶层向民间普及的关键时代”[4],理学要求遇到变故,妇女应守节殉夫。宋元时期木兰之贞烈色彩也由此而来。
四、明清时期——时代风俗与爱情伦理色彩
明清时期,关于木兰故事的文本主要有明代徐渭的戏曲《雌木兰》,小说《忠孝勇烈奇女传》(清,佚名)等,另外《隋唐演义》部分情节也涉及木兰故事。
在明清木兰故事中,首先,木兰的形象发生了一定变化,小说、戏曲中都增加了裹脚放脚一段情节。木兰决意代父从军“要演武艺,先要放掉了这双脚,换上那双鞋儿,才中用哩。”(《雌木兰》)木兰诗产生的时代,缠足风尚未兴起。但徐渭从明代女子普遍缠足的现实出发,给了木兰一双小脚,但从情理考虑,木兰缠足不利于行,如何驰骋于战场十三年,且不被同伴发觉,故又有安排放脚一段情节。“生脱下半折凌波袜一弯,好些难。几年价才收拾得凤头尖,急忙得改抹做航儿泛。怎生就凑得满帮儿楦。回来俺还要嫁人,却怎生?这也不愁他,俺家有个漱金莲方子,只用一味硝,煮汤一洗,比偌咱还小些哩。(唱)把生硝提得似雪花白,可不霎时间漱瘪了金莲瓣。”以前木兰故事中从未讲过木兰缠足。缠足风俗在南宋时期得到较大发展。至元代,《辍耕录》记载当时已有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经过宋元发展,至明清,缠足习俗发展到鼎盛时期。药方也并为是徐渭的虚构,明清两代确实流行多种缠足药方,能够使坚硬的脚骨软化,便于缠足。可见,木兰形象的变迁是有其社会风俗依据的。
明清时期的木兰故事对木兰的爱情也做了详细描写,这也是木兰故事与前代的一个重要变化。王青云(木兰未婚夫)这一角色的设置,使得木兰的坚贞更有依据和必要,使得故事发展更具逻辑性。而对木兰情感归属的关注除了文人希望这位奇女子有一个美满姻缘的美好愿望外,更由于明清以来,世情小说、才子佳人小说的影响。
总之,纵览木兰故事的演变,我们可以看到历代不同的社会风俗、文化背景、文学传统在其演变中的烙印。
注释:
[1]刘大杰著,《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第 337 页。[2](宋)郭茂倩编撰,《乐府诗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 年版,第 394 页。
[3](清)于敏中等撰,《天禄琳琅书目》(卷 4),北京:中华书局,1995 年版。
[4]杜芳琴《发现妇女的历史—中国妇女史论集》,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3月,1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