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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及其对宋代小说创作的影响(陈玉凤 2120091211)
宋代理学及其对宋代小说创作的影响(陈玉凤 21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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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及其对宋代小说创作的影响(陈玉凤 2120091211)
宋代理学及其对宋代小说创作的影响
摘要:宋代理学兴起,理学思想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小说创作也不例外。理学注重内在修养,追求一种圣贤人格;理学家的文道观强调“道”的主导地位,这些都影响着宋代小说创作,小说中发散着理性的光辉,伦理道德说教的意味也较强。
关键词:宋代理学 文道观 伦理教化 宋代小说
晚唐五代时,社会动荡,诸侯割据,纲纪败坏,士人多谋官利,不讲名节,以臣弑君的事件屡屡发生。这些政治行为严重地背离了儒家的三纲五常,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皇权,使江山社稷长存,重振纲纪势在必然。
中唐以来的儒学复兴运动又蓬勃发展,宋朝统治者重文轻武,科举取士的名额相比唐朝大大扩充,士人的地位也得到很大提高,儒学复兴的队伍较庞大。宋朝的儒学在原始儒学基础上,吸收佛学、道家和道教学说而形成,称为新儒学,又称理学。理学以伦理道德为本体,比传统儒学更具有思辨性和哲学意味。理学主要有道学和心学两派,北宋的理学当时被称为道学,南宋时期理学分化,朱熹继承二程发展完善了道学,是理学的集大成者,陆九渊则成为心学的始祖,自南宋后期始,程朱理学被统治者奉为官方哲学。理学对中国近古时代的政治、经济及文化思想领域都有极其深刻的影响。李泽厚把宋明理学大体分为三个时期:奠基期,代表人物是张载;成熟期,代表人物是朱熹;瓦解时期,代表人物是王阳明。任继愈则认为,“理学不是一个学派,也不是一家完整的哲学学说,它是我国特定时期(公元十世纪到十九世纪中叶)的哲学史断代的统称。”。本文主要围绕宋代程朱理学展开论述。
一、理学的发展
北宋理学发展初期,理学家很注重道统问题,他们跳过汉唐,以孟子的继承者自居,意在拯救圣人之学。程颐云:“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道不行,百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先生(程颢)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以斯道觉斯民。……乡人士大夫相与议曰:道之不明也久矣。先生出,倡圣学以示人,辨异端,辟邪说,开历古之沉迷,圣人之道得先生而后明,为功大矣!”①这里程颐盛赞程颢传千载不传之圣学,使之大明于天下,一方面体现出二程自信而又自负的心理,一方面体现出二程以传播发扬圣学为己任。圣学可以辨异端、辟邪说,可以造成善治,可以培养真儒。可见二程的理想,也正如张载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他们的理想不仅是埋头于学术研究,还在于积极为社会建构一种规范,为国家太平出谋划策、奉献自己的力量。
再看看《宋史•道学传序》:“孔子没,曾子独得其传,传之子思,以及孟子。孟子没而无传。两汉而下,儒者之论大道,察焉而弗精,语焉而弗详。异端邪说,起而乘之,几至大坏。千有余载,至宋中叶,周敦颐出于舂陵,乃得圣贤不传之学,作《太极图说》、《通书》,推明阴阳五行之理,命于天而性于人者,了如指掌。张载作《西铭》,又极言理一分殊之情,然后道之大原出于天者,灼然而无疑焉。仁宗明道初年,程颢及弟颐实生。及长,受业周氏,已乃扩大其所闻,表章《大学》、《中庸》二篇,与《语》、《孟》并行,于是上自帝王传心之奥,下至初学入德之门,融会贯通,无复余蕴。”。
这里极其推崇道学,对道学的发展流变、师徒授受的继承创新都有一个清晰的阐述,并认为二程真正奠定了道学,使之大明于天下。道学以继承圣学自居,同时将儒家的政治伦理道德和修身养性的要求发挥到了极致,“内圣”的追求成为重心,即追求一种圣贤人格。道学的核心就是心性道德的充实与完善,以求成圣成贤。这种圣贤人格主要体现在“仁”、“诚”、“敬”、“存天理灭人欲”这几点上。
“仁”作为一种品德,是儒家一以贯之的追求。《论语》里孔子多次言仁,比如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②在家庭生活里,仁表现为“入则孝,出则悌”,尊敬长辈,关爱小辈,待人彬彬有礼。孟子的四端“仁义礼智”,是人性善的表现。宋儒继承孟子的性善论,同样认为人拥有“仁义礼智”四端,加上“信”,成为五常,是日常伦理道德的要求。朱熹说,仁本心之全德也。仁以德言。仁在于心,不在于事,心里若有一毫修名为人之意,便是私心,不可为仁。
“诚”在儒家经典里也多有论述。孟子论“诚”:“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③这里“诚”,有两层含义,首先指一种道德价值,指内心的纯真无妄,其次有一种本体的意味,是“天之道”。《中庸》“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这里“诚”是圣人与生具有的品质,而普通人则需要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够达到。
贺麟先生曾说:“儒家的所谓仁,比较道德意味多,而所谓诚,则比较哲学意味多。《论语》多言仁,而《中庸》多言诚。所谓诚亦不仅是诚恳、诚实、诚信的道德意义。在儒家思想中,诚的主要意思,乃指真实无妄之理或道而言。所谓诚,即是指实理、实体、实在或本体而言。《中庸》所谓‘不诚无物’,孟子所谓‘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皆寓有极深的哲学意蕴,诚不仅是说话不欺,复包含有真实无妄,行健不息之意。’”。④这个评价极为中肯。
宋朝理学家上承孟子,也把“诚”作为自己哲学体系的一个核心范畴来谈论。理学创始人周敦颐曾说“诚者,圣人之本也。圣,诚而已矣。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静无而动有,至正而明达也。”,⑤又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纯粹至善也。”。“诚”是圣人之本,纯粹至善的,是普通人最高的道德规范和精神境界。“诚”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是社会伦理道德的最高原则。“诚”还是万物资始、变化的根据,具有本体论的意义。
二程论“诚”比较重视它的人格价值,而不是“天之道”的一面。在二程的理论阐述里,“诚”更多地是一种关乎人伦日用的道德范畴。“进学不诚则学杂,处事不诚则事败,自谋不诚则欺心而弃己,与人不诚则丧德而增怨。今末学曲艺亦必诚而后精,况欲趋应善为君子者乎?”,强调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处处存“诚”,这样才能技艺长进,受人尊重。
宋儒要求人们持敬。“敬”主要是功夫论的范畴,是品行修养的重要方法。同时“敬”也是一种处事的态度,一种道德价值。
理学家关于伦理道德的阐述,最为有名的莫过于“存天理灭人欲”了。二程把“理”或“天理”确立为理学的本体。“天理”指的是“合于天的正确的动机”,“人欲”指的是“不合于天的不正的动机”,即与天理之公相对的人欲之私。理学家所谓的“灭人欲”是指“私欲”而言,并非要割断一切情欲,故胡宏、朱熹都说“天理、人欲同行而异情。”,朱熹一再说“天理人欲,几微之间”,“若是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则此欲亦岂能无?”,“虽是人欲,人欲中亦有天理”,“天理人欲无硬定底界”。可见天理、人欲没有彻底的界限。但是这些理学家是站在统治阶级的立场上,他们把社会的统治秩序行为规范当作无所不在的“天理”,来扼杀人们的自然正常欲求。
朱熹作为宋代儒家的代表人物,其道德修养论集中体现在对“存天理,灭人欲”的系统论述上。他说:“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所谓天理,复是何物?仁义礼智信岂不是天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岂不是天理?”,这里又禁锢了人的正常感性欲求,而把社会规范提高到无上的地位。所以戴震在《孟子字义疏证》里批判理学“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戴震认为理学纯粹是杀人的工具。
二、理学家的文道观
理学家的道统思想在文论上,表现为文道观。
理学家文论的核心“文以载道”说首先是由周敦颐提出来的。《通书•文辞第二十八》:“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用,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
这里“道”是指个人道德修养与人格理想。周敦颐把文比作车,把道比作车里的东西,车装饰很美,但没有装东西,无用。他强调道是文章的重心,不过他也承认好的文辞可以促进文章的流传,有利于道的传播。
“文以载道”同唐以来的“文以明道”、“文以贯道”,在意义上都有区别。因为无论是“明”或“贯”,都还是立足于文而言的, 故可以说它们是文学家的文道合一论或文道统一论。载道之“载”,是负载之意,文则完全成为道的工具。但周敦颐毕竟还承认“文”有载道之用,因而并不明言废文。与此相同,程颢也说“修辞立其诚”,亦未弃文于不顾。但到程颐,就直说“作文害道”、“作诗妨事”、“好书妨道”了,片面强调“道”,几乎彻底否定“艺”。比如 《二程遗书》卷十八里记载的程颐的两条语录:
程颐有问:“作文害道否?”曰:“害也。凡为文,不专意则不工,若专意则志局于此,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书》曰:‘玩物丧志’,为文亦玩物也。吕与叔有诗云:‘学如元凯方成癖,文似相如始类俳。独立孔门无一事,只输颜氏得心斋。’此诗甚好。古之学者惟务养情性,其他则不学。今为文者专务章句,悦人耳目;既务悦人,非俳优而何。曰:人见六经便以为圣人亦作文,不知圣人只摅发胸中所蕴自成文耳。所谓‘有德者必有言’也。曰:游夏称文学,何也?曰:游夏亦何常秉笔学为词章也。且如‘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此岂词章之文也!”
或问:“诗可学否?”曰:“既学诗,须是用功,方合诗人格。既用功,甚妨事。古人诗云:‘吟成五个字,用破一生心。’又谓:‘可惜一生心,用在五字上。’此言甚当。”……“且如今言能诗无如杜甫,如云:‘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如此闲言语,道出做甚?”
程颐认为六经都是圣人之文,不是圣人刻意为之,是德的自然流露。他也不是说不要为文著述,只是始终强调道德的中心地位,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自觉地将艺术与伦理道德联系起来,强调文的现实劝惩作用。
朱熹的文道观比周敦颐、二程更完备细密,更突出道的作用,文完全成为道的附庸。朱熹有言,“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所以发之于文皆道也。三代圣贤文章,皆从此心写出,文便是道。今东坡之言曰:吾所谓文必与道俱,则是文自文而道自道,待作文时旋去讨个道来放入里面,此是他大病处。”。朱熹认为,文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它依附于道,道是文的根本。他比周敦颐、二程更强调道的功用。他反对苏轼的“文与道俱”,认为文道是一体的,没有体用之分。他曾说,“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吃饭时下饭耳。若以文贯道,却是把本为末,以末为本,可乎?”。可见道是本,文是末,道起绝对作用。程朱理学在宋朝影响已经很大了,这种文道观也在当时文学创作中留下了痕迹。
三、小说中的理学痕迹
时代的思潮必然渗透在当代的文学创作中。宋代理学思想在在宋代小说中也多有体现。宋代小说创作,以文言小说为大宗,同时因为“说话”盛行,出现了话本小说。宋代文言小说的情况,鲁迅曾说过,“宋代文人之为志怪,既平实而乏文采,其传奇,又多托往事而避近闻,拟古且远不逮,更无独创之可言矣。”。⑥又说“传奇小说,到唐亡时就绝了。至宋朝,虽然也有作传奇的,但就大不相同。因为唐人大抵描写时事;而宋人则多讲古事。唐人小说少教训,而宋则多教训。大概唐时讲话自由些,虽写时事,不至于得祸;而宋时则忌讳渐多,所以文人便设法回避,去讲古事。加之宋时理学极盛一时,因之把小说也多理学化了。”。北宋中叶理学盛行后,许多传奇成为了宣传理学的工具。
宋代传奇朴雅平实,多以劝惩为目的。比如士人与妓女的爱情,历来是传奇的一大主题。但相比较唐传奇同类题材的作品,宋传奇有着更多的现实色彩和劝惩意味。唐传奇里,讲述故事以女子的感情变化为重心。唐传奇《霍小玉传》,霍小玉是霍王之女,出身富贵,与李生相爱。当李生迫于家庭压力,订婚于卢氏女后,不与霍小玉相往来,霍相思成疾,长安中知情者皆怨李生。而霍小玉也不放过惩罚李生的机会,她死后,化作厉鬼,折磨李生。作者在文章中对霍小玉给予更多的同情,否定李生的薄情寡义。霍小玉虽也有理性的思考,“以君之才地名声,人多景慕,愿结婚媾,固亦众矣。况堂有严亲,室无冢妇,君之此去,必就佳姻。”,但更多地是追求自由和爱情。《李娃传》写得婉转曲折,李娃先是与荥阳生逢场作戏,耗尽了荥阳生的钱财,却也深深地堕入了情网,但还是与鸨母合计支开了荥阳生。当她发现荥阳生沦落为乞丐,落魄凄惨时,疼惜与愧疚之情油然而生,毅然决然抛弃旧有的生活,照顾他,资助他考取功名。最后两人结为夫妇,李娃荣封为汧国夫人。小说细致地描绘出了李娃整个过程的心理变化,合情合理,既有理的思考,也有情的触动,给读者呈现出了一位有血有肉、立体丰满的女子。
宋传奇则把重心放在了女子的“节”与“义”上,女子寻求人格的自尊与独立。秦醇的《谭意哥传》塑造了一个贞节自守的妓女形象谭意哥,她本出生于良家,后家庭变故,沦落娼家。但她没有堕落,一心持有“倘得脱籍,为良人箕帚之役,虽死必谢”的信念,脱去乐籍后,嫁给茶馆张正字。被张抛弃后,没有重操旧业,也没有怨言,而是坚守妇道,闭门教子,后来张正字回心转意,谭意哥仅要求明媒正娶,以此捍卫自己的权利。最后两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篇小说是一曲礼教的颂歌,或谓是一篇鼓动人们信奉理学的宣教文。《李师师外传》塑造了一个颇有民族节气的妓女形象,小说末尾盛赞了李师师的节义,“论曰;李师师以娼妓下流,猥蒙异数,所谓处非其据矣。然观其晚节,烈烈有侠士风,不可谓非庸中佼佼者也。”小说里李师师自始至终都是知书达理,体贴温柔,而没有一般妓女的伎俩和狡黠。历史上的李师师真是这样吗?作者一定经过了一定的处理。
话本小说是市民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有理学的影响。比如《碾玉观音》里璩秀秀作为咸安郡王的养娘,她只不过想跟自己的心上人崔宁组建家庭,过上夫妻生活,但是没有按照咸安郡王允诺的日程进行。结果却被咸安郡王双双捉了回去,秀秀被活活打死。作者在作品里也体现出对秀秀的同情,比如她和崔宁被捉回郡王府时,有诗一首:“皂鵰追紫燕,猛虎啖羊羔。”。但小说的结局里,秀秀的命运却是凄惨的。这里体现了理学伦理思想,即作者认为秀秀的行为是逾理的,不符合三纲五常。作者在小说中为秀秀潜在地设计了这样一条人生道路:默默地爱着崔宁,但抑制着爱的欲望,无条件地服从郡王的安排。等待着“满日”之后,再与崔宁结百年之好。以后的日子自然是平平安安,儿孙满堂,白头偕老。既服从了理,又满足了欲。
再如话本《志诚张主管》简直就是一篇小说化了的释“诚”的哲学论文,它形象地说明了“诚”的内涵、意义与达到“诚”之境界的修养方式。小说里叙述了一个名叫张胜的伙计,面对主母小夫人的苦苦纠缠,坚拒不沾,最后因诚而未致祸的故事。张胜的“诚”的品性决非一般的诚实、与人不作虚妄之语的意思,而是至圣至贤之道德品质的外化。用说书艺人的话说,“如张胜者万中无一”,是“立心至诚”。张胜经受住了色与财诱惑的考验。张胜的言行品性充分地体现了一个“诚”字,这“诚”不仅是不说假话,还是严格地按照封建道德标准做人行事,不起任何违反道德的不良欲念。因此,这“诚”里,包含着丰富的道德内容,至少有仆人对于主人的忠诚,受恩之人对于施恩之人的感激报答,不贪他人之财,不淫他人之妇等等。所以最后小说里有诗赞云:谁不贪财不爱淫?始终难染正心人。少年得似张主管,鬼祸人非两不侵。作者直接表扬张主管的“诚”,号召世人学习之。
小结
总的来说,宋代理学对宋代小说创作的影响几乎难以找出多少积极的东西。这是因为文学是人学,它的生命在于反映人的丰富的生活和生动的思想感情,它坚决要求摒弃那种僵化的伦理道德教条。但理学在小说中体现出了一些理性思想,表现为更加关注普通人的生活遭遇和感情纠葛。这对市民文学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注释:
①《明道先生墓表》,《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640页
②《论语•子路》
③《孟子•离娄上》
④《儒家思想之开展》,罗义俊编《评新儒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37页
⑤《通书•诚上》
⑥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71页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吕思勉.《理学纲要》,《中国文化思想史九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2]朱熹 吕祖谦编,查洪德注译.《近思录》.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年
[3]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
[4]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
[5]张友鹤选注.《唐宋传奇选》.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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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李剑国.《宋代传奇集》.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
[8]朱恒夫.《宋明理学与古代小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
[9]许总.《宋明理学与中国文学》.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9年
[10]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
[11]朱熹.《朱子语类》(卷十二).长沙:岳麓书社,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