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部作业(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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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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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部作业(已改)
从《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四库全书总目》

看子部学术思想变迁




二、变化分析


1) 子部的产生


通过上方表格对比,可以看到《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时期并无子部,但收录了大量子部书籍,通过比对《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的子部,可以发现《汉志》的“子部”书籍大多集中在《诸子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四类之中,《隋志》中记:“《汉书》有《诸子》、《兵书》、《数术》、《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


除《汉志》《诸子略》阴阳家被删之外,《隋志》子部前九类由《汉志》《诸子略》发展而来。


① 儒家。《汉志》:“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阳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隋志》子部儒类较《汉志》增添《女篇》、《女鉴》、《妇人训诫集》、《娣姒训》等以儒家思想教育女子的文献,移《列女传颂图》入史部杂传类。

② 道家。《汉志》:“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班固认为道家学说是从史官记录历史的古今之道基础上发展出理论,是教君王谦虚治理国家之学说。较《汉志》而言,《隋志》所录为《老子》《庄子》做注解的道家文献明显增多。

③ 法家。《汉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收录阐述法家法治为核心思想的文献。

④ 名家。《汉志》:“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隋志》:“名者,所以正百物,叙尊卑,列贵贱,各控名而责实,无相?滥者也。”可见名家是从事名词概念探讨、辨析规律和名实关系的流派。

⑤ 墨家。《汉志》:“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隋志》:“墨者,强本节用之术也。……贵俭兼爱,严父上德,以孝示天下,右鬼神而非命。”

⑥ 纵横家。《汉志》:“从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隋志》:“从横者,所以明辩说,善辞令,以通上下之志者也。” 可见纵横家是古代从事政治外交活动为主的一派。

⑦ 杂家。《汉志》:“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不贯,此其所长也。”《隋志》:“古者司史历记前言往行,祸福存亡之道。然则杂者,盖出史官之职也。放者为之,不求其本,材少而多学,言非而博,是以杂错漫羡,而无所指归。” 可见杂家以博采各家之说见长。值得注意的是《隋志》子部杂家还重复收录了史部杂传类佛教传记??《释氏谱》、《高僧传》、《众僧传》,佛教类书《华林遍略》和佛教目录如《宝台四法藏目录》、《历代三宝记》等,以及类书类文献如《科录》、《呈寿堂御览》等。

⑧ 农家。《汉志》:“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⑨ 小说家。《汉志》:“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


《隋志》子部第十类《兵家》由《汉志》《兵书略》发展而来。


⑩ 兵家。《汉志》:“兵家者,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隋志》:“兵者,所以禁暴静乱者也。”《隋志》子部兵家除了包含《兵书略》中有关战争用兵的权谋、形势、阴阳、技巧等文献,还增添了围棋类棋谱、棋势类书籍。


《隋志》子部天文、历数、五行三类出自《汉志》《数术略》,《隋志》将此三类独立出来单独成类。


? 天文。《汉志》:“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纪吉凶之象,圣王所以参政也。”

? 历数。《汉志》:“历谱者,序四时之位,正分至之节,会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杀生之实。故圣王必正历数,以定三统服色之制,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会。凶厄之患,吉隆之喜,其术皆出焉。”《汉志》原名历谱,《隋志》更名“历数”。

? 五行。《汉志》:“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隋志》:“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五常之形气者也。……是以圣人推其终始,以通神明之变,为卜筮以考其吉凶,占百事以观于来物,观形法以辨其贵贱。《周官》则分在保章、冯相、卜师、筮人、占梦、?,而太史之职,实司总之。”所以可见《隋志》子部五行类是将《汉志》《数术略》的五行、蓍龟、杂占、形法四类统归一起。


《隋志》子部医方类合并了《汉志》《方技略》医经、经方、神仙和房中四类。


? 医方。《隋志》:“医方者,所以除疾病,保性命之术者也。……是以圣人原血脉之本,因针石之用,假药物之滋,调中养气,通滞解结,而反之于素。其善者,则原脉以知政,推疾以及国。”


?阴阳家类消失。《汉志》:“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及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泥于小数,舍人事而任鬼神。”《汉志》中阴阳家处于《诸子略》第三类,及到《隋志》,可以看到阴阳家已经消失,只有在子部五行类依稀可以看到阴阳家文献的影子。


《汉志》中记载了《诸子略》的由来及其定位:“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也就是说,诸子十家,具有参考价值的有九家,他们都是起源于王道衰微,诸侯争霸之时,当时的君主诸侯推崇各异,九家学说各有所长,他们凭借所长来取得诸侯的支持。又言: “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仲尼有言:‘礼失而求诸野。’方今去圣久远,道术缺废,无所更索,彼九家者,不犹愈于野乎?” ,可见“诸子”其定位和用处在于“经、礼的补充”,有益于“经”的传播和礼教的设定,是“圣人之教”,所以可以保留并利用诸子的哲学思想辅助政治。


而从《隋志》:“易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儒、道、小说,圣人之教也,而有所偏.兵及医方,圣人之政也,所施各异。世之治也,列在众职,下至衰乱,官失其守。或以其业游说诸侯,各崇所习,若使总而不遗,折之中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汉书》有《诸子》、《兵书》、《数术》、《方伎》之略,今合而叙之,为十四种,谓之子部。”可知,《隋志》的子部就是在先秦九流十家的基础上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而兵书、术数、方技文献之所以也可入子部,是因为它们虽然在思想和实际操作方面与经学和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不太相符,但“若使总而不遗,折之中道,亦可以兴化致治者矣。”


根据以上子部的变化可以看出,从《汉志》诸子略的“纯粹子部”到《隋志》合并诸子、兵书、数术、方技四略,收录除经史集三部之外的文献入“成型子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目录学角度来看,《汉志》之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几部目录著作反映了子部诞生之初的变化过程。先是西晋荀勖首创四部分类之法的《晋中经簿》,其乙部就包含了古诸子家、近世子京、兵书、兵家、术数,合《汉志》兵书、术数、方技于诸子而为乙部,将先秦诸子和实用技术类文献统归为乙部(子部),形成了后世子部的雏形,也为后世子部包罗万象开了历史的先河。如此归类是因为当时藏书类别起了很大变化,兵书、术数、方技三类旧籍散失不少,新著又不多,根据藏书实际情况,才如此调整部类,这次子部的调整也由此奠定了子部文献入类的灵活、弹性特性,使得子部不像经史集三部一样有明晰的界限和入类标准,被赋予了包容性之后,也为后世子部外延的延伸提供可能。


其后李充的《晋元帝四部目录》将原本位于乙部的诸子,下调至丙部,由此确立了子部第三位的地位,这体现了在魏晋时期,子部由于收录文献庞杂,经学地位巩固以致诸子学术衰微,社会动荡、战争频仍下诸多文献散佚,其原本作为“补充经、礼”的作用已经被大大削弱,再加上史学服务经学、服务统治思想的政治地位突出,所以子部地位顺应了时代学术思想的变化而降级至第三位。


再后来王俭的《七志》将四分法重新变为七分法,丙部(子部)被分为第二诸子志纪古今诸子、第四军书志纪兵书、第五阴阳志纪阴阳图讳、第六术艺志纪方技,恢复了《汉志》将诸子学术和各种实用技术并列的局面,在这些文献经过大量散佚之后依然坚持此种详细的分类显然已经不太适宜,所以阮孝绪的《七录》也针对这种情况作了适当调整。


《七录》将藏书分为七类,第三子兵录收录先秦诸子和兵书(分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兵十一部),第五术技录收录天文、历数、五行和方技类文献(分天文、纬谶、历算、五行、卜筮、杂占、刑法、医经、经方、杂艺十部),外篇还有佛法录(分戒律、禅定、智慧、疑似、论记五部)和仙道录(分经戒、服饵、房中、符图四部)来收录佛道二教文献。


根据阮氏自序,可知如此分类的原因在于“兵书既少,不足别录,今附于子末,总以‘子兵’为称……王(俭)以‘数术’之称,有繁杂之嫌,故改为‘阴阳’;‘方技’之言,事无典据,又改为‘艺术’。窃以阴阳偏有所系,不如数术之该通;术艺则滥六艺与数术,不逮方技之要显;故还依刘(杳)氏,各守本名,但方中、神仙既入仙道;医经、经方、不足别创,故合‘术技’之称,以名一录。”可见《七录》的分类安排颇为科学,一方面考虑到兵书、术数、方技等实用技术类文献的减少难以成类而加以合并,另一方面术技录杂艺类、以及佛法录、仙道录的增添顺应了藏书种类变化的趋势,也为后世著录时子部成型、丰富子部内容奠定基础。


唐初魏征等人根据《七录》编成《隋志》,总结了前人著录子部的经验,在四部分类的基础上,灵活地利用子部本身弹性特质,先秦诸子学术和实用类倾向的文献,尽管与主流的统治思想不太相符但却都可以在某些方面“兴化致治”,所以被统归吸纳到子部,最终形成了独立且开放的子部。


著录子部入类文献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和发展,我们可以借以理解唐代之前人们对待子部文献的一些学术思想。


首先,春秋战国时期已有繁荣的百家争鸣局面,各家亦有著述,而《汉志》却只有诸子略而非独立的子部,也没有成型的子部的学术意识,这说明从学术现象到人们总结出对学术现象的认识和总结描述,这中间存在时间差,对某种学术思想的认识判断经常晚于学术现象的产生。


其次,子部有儒家著作却不能入经部,这说明,子部儒家的著作与经部儒家最根本的经典有着很大差别。经过比较可以发现,虽然同属儒家,但子部儒家的著作基本上是汉代及后世儒学大家围绕儒家经典典籍进一步发挥、解释的著作,而非经典。再拓展到子部其他门类,可以看到后人对先秦诸子的经典也在不断阐释的过程中,最终子部得以成型,并且在学术观念层面获得独立,也就是说,中国诸子学术思想在秦汉形成规模之后,伴随着后代学者对诸子学术思想的延续乃至子部确立,中国学术思想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系。


第三,从《汉志》到《隋志》子部最明显的变化在于阴阳家类的消失。其实阴阳家这一类别消失了,但和阴阳家相关的书籍文献并未消失,只是被移到了子部五行类之中,而这种变化正是反映了阴阳家学说逐渐式微,讲究阴阳灾异的迷信思想逐渐失去重视,越来越求实重人事而弃鬼神的学术思想变化。《汉志》云:“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可见阴阳家在汉代还被人重视,是“顺应天时”之学,那之前的许多思想著作如《吕氏春秋》《春秋繁露》等都吸收了阴阳家的学说,也可以说阴阳家的思想分散在其他的学说和哲学著作中。但随着朝代更迭、社会战乱不止,汉代盛极一时的谶纬之学很快衰落,与其相关的阴阳、方术的著作逐渐消亡,再加上阴阳家的学术思想与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所认为的“子不语怪力乱神”相违背,人们不再迷信鬼神来解释政治解释社会变化,它不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阴阳家类的消失变得顺理成章。但由于阴阳家学说中和数术相关的文献还有“市场”还被人们所需要,所以相关书籍被留在了子部天文、历数、五行、医方等类目之中了。


第四,子部的变化和形成反映了中国文化自古轻视自然科学,重视教化的思想。梁启超所说:“学也者,观察事物而发明其真理者也;术也者,取其发明之真理而致诸用者也。”“学者术之体,术者学之用。二者如辅车相依而不可离。”但是在对代学和术的观念上,还是有高低轻重之分。这个思想不仅体现在其地位上,那些体现自然科学、实用技术如兵书、天文、历数、五行、医方等文献处于子部诸子学说之后,也体现在这些文献入类子部和后来的类目合并上:正如前文所言,“子”是指诸子,后来人们将表现实用技术的文献一同吸纳进子部,这固然体现了子部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古代中国的学科体系之中,相比较经史的重视程度,自然科学是没有什么地位可言的,在不断亡佚加上新著增长缓慢的前提下,才会有《七录》所言“不足别录”、最终与诸子学术合并成子部的结果。在《隋志》子部的一些表述中,也能看到当时人们对这些实用技术的轻视之感,比如,天文类中言:“小人为之,则指凶为吉,谓恶为善,是以数术错乱而难明。”历数中说:“小人为之,则坏大为小,削远为近,是以道术破碎而难知。”五行类中言:“小数者才得其十?,便以细事相乱,以惑于世。”这种带有明显贬义的言论在其他类目中很难见到。而重道轻术的思想在唐以后的学术思想中仍在持续,到清朝体现的更为明显了。


2) 子部的发展


从上文表格可以看到,子部形成之后从《隋志》到《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经历了比较大的调整。


总体来说,《隋志》子部墨家、名家、纵横家消失,道家与集部之末附属的道经类合并而成《总目》道家类,同为集部末附属的佛经发展成为释家类,天文类和历数类合并为天文算法类,五行类更名为术数类,医方类更名为医家类,《总目》增艺术类、谱录类、类书类。


① 儒家类。《总目提要》:“古之儒者,立身行己,诵法先王,务以通经适用而已,无敢自命圣贤者。王通教授河汾,始摹拟尼山,递相标榜,此亦世变之渐矣。……自时厥后,天下惟朱、陆是争,门户别而朋党起,恩雠报复,蔓延者垂数百年。”可见儒家类文献自宋明理学之后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各家各派,“各有著述,发明其指。”

② 兵家类。《总目提要》:“其间孤虚、王相之说,杂以阴阳五行;风云、气色之说,又杂以占候。……今所采录,惟以论兵为主,其馀杂说,悉别存目。”可见《总目》子部兵书类所存都是军事理论的著作,与《汉志》兵权谋、兵形势、兵技巧相类似,而军事中阴阳五行占卜相关的“兵阴阳”类则被置于术数类。

③ 法家类。《总目提要》:“刑名之学,起於周季,其术为圣世所不取。然流览遗篇,兼资法戒。观於管仲诸家,可以知近功小利之隘;观於商鞅、韩非诸家,可以知刻薄寡恩之非。鉴彼前车,即所以克端治本。……并义取持平,道资弼教,虽类从而录,均隶法家。”《总目》子部法家类除了学术理论文献,还增添了如《洗冤录》、《名公书判清明集》等与刑狱相关的专业文献。

④ 农家类。《总目提要》:“……今逐类汰除,惟存本业,用以见重农贵粟,其道至大,其义至深,庶几不失《豳风》无逸之初旨。”

⑤ 医家类。《总目提要》:“《汉志》医经、经方二家后有房中、神仙二家,后人误读为一,故服饵导引,歧涂颇杂,今悉删除。《周礼》有兽医,《隋志》载《治马经》等九家,杂列医书间,今从其例,附录此门,而退置於末简。贵人贱物之义也。《太素脉法》,不关治疗,今别收入术数家,兹不著录。”可见《总目》子部医家类剔除了《汉志》《隋志》中有关房中、神仙等仙道养生类书籍被收入子部道家类。

⑥ 天文算法类(推步、算书二属)。《总目提要》:“三代上之制作,类非後世所及,惟天文算法则愈阐愈精。……海宇承流,递相推衍,一时如梅文鼎等,测量撰述,亦具有成书。……今仰遵圣训,考校诸家,存古法以溯其源,秉新制以究其变,古来疏密,厘然具矣。……惟算术、天文相为表里,《明史·艺文志》以算术入小学类,是古之算术,非今之算术也。今核其实,与天文类从焉。”可见《总目》子部天文算法类包含了《隋志》子部天文、历数二类,既有天文、又有数算类文献。

⑦ 术数类(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七属)。《总目提要》:“术数之兴,多在秦、汉以后。要其旨,不出乎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实皆《易》之支派,傅以杂说耳。……今参验古书,旁稽近法,析而别之者三,曰相宅相墓,曰占卜,曰命书相书。并而合之者一,曰阴阳五行。杂技术之有成书者亦别为一类附焉,中惟数学一家为《易》外别传,不切事而犹近理,其馀则皆百伪一真,递相煽动。”观《总目》子部术数类文献,知其由《隋志》子部五行类更名,收录了关于占卜、阴阳、相书等文献,值得一提的是,《隋志》子部五行类曾收录关于产子等生产类书籍,《总目》将其归于药家类。

⑧ 艺术类新增(分为书画、琴谱、篆刻、杂技四属)。《总目提要》:“古言六书,後明八法,於是字学、书品为二事。……然均与文史相出入,要为艺事之首也。琴本雅音,旧列乐部,……非复清庙生民之奏,是特一技耳。摹印本六体之一,……与《小学》远矣。射义投壶,……亦事异体经。均退列艺术,於义差允。至於谱博奕,谕歌舞,名品纷繁,事皆琐屑,亦并为一类,统曰杂技焉。”显然《总目》对之前《汉志》《隋志》中文献与类目不符的现象做了重新的梳理,如从前在经部乐类和小学类的琴谱、篆刻等书籍、《隋志》子部兵家中有很多棋类文献、史部薄录类还收有《书品》和《名手画录》,在《总目》中均被置于艺术类,再加上经过魏晋、唐宋之后艺术类文献不断繁荣,新增艺术类也是应学术发展的要求。

⑨ 谱录类新增(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三属)。《总目提要》:“古人学部,各守专门,其著述具有源流,易于配隶。……《隋志·谱系》,本陈族姓,而末载《竹谱》、《钱图》,《唐志·农家》,本言种植,而杂列《钱谱》、《相鹤经》、《相马经》、《鸷击录》、《相贝经》,《文献通考》亦以《香谱》入农家。是皆明知其不安,而限于无类可归。……惟尤袤《遂初堂书目》创立《谱录》一门,於是别类殊名,咸归统摄,此亦变而能通矣。今用其例,以收诸杂书之无可系属者,门目既繁,检寻亦病於琐碎,故诸物以类相从,不更以时代次焉。” 唐宋元明清各代录类书籍大量出现,原先的目录分类原则和分类类目已经不适合了,在目录学内的发展极其需要增设一个类目以统摄这些“无类可该”的谱录类图书。所以《总目》将之前《隋志》史部谱系类及其他目录学文献中著述学部源流却“无类可归”的文献,限于事物或动物,总归为子部谱录类,而与人相关的谱系类文献,则入史部。

⑩ 杂家类(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六属)。《总目提要》:“衰周之季,百氏争鸣。立说著书,各为流品。《汉志》所列备矣。或其学不传,後无所述;或其名不美,人不肯居;故绝续不同,不能一概著录。……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於寥寥不能成类者并入杂家。杂之义广,无所不包。班固所谓合儒、墨,兼名、法也。变而得宜,於例为善。今从其说,以立说者谓之杂学,辨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叙述者谓之杂说,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类辑旧文,涂兼众轨者谓之杂纂,合刻诸书、不名一体者谓之杂编,凡六类。”可见《总目》子部杂家类兼容了《汉志》诸子略以及《隋志》子部中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以及与经史子集四部都相关的学术、考辨、汇钞等文献,因其“无所不包”,遂称“杂家类”。相比《隋志》子部杂家类收录的佛教文献和类书类文献,《总目》将这些分录至释家类和类书类。

? 类书类新增。《总目提要》:“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隋志》载入《子部》,当有所受之。历代相承,莫之或易。明胡应麟作《笔丛》,始议改入集部,然无所取义,徒事纷更,则不如仍旧贯矣。”可见类书类文献因其兼收四部,所以入类一直徘徊于子部和集部,随着历代帝王竞相纂修巨型类书,知识信息逐渐膨胀增多、再加上君主出于统治需要推崇、还有科举士人对类书需求增加,到清一代此类文献繁盛,故《总目》独列为一类,仍归于子部。

? 小说家类(杂事、异闻、琐语三属)。《总目提要》:“《汉书·艺文志》载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注称武帝时方士,则小说兴於武帝时矣。……然屈原《天问》,杂陈神怪,多莫知所出,意即小说家言。……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然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者亦错出其中。班固称小说家流盖出於稗官,如淳注谓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然则博采旁收,是亦古制,固不必以冗杂废矣。”《总目》子部小说家类变化较大,将《隋志》史部起居注类《穆天子传》、旧事类《西京杂记》、杂传的《搜神记》、《齐谐记》、《灵异记》等灵怪逸事的文献,以及《汉志》方技略《隋志》史部地理类的《山海经》等文献均归入此类,可见《总目》时期对于小说的内涵和外延都有了更为丰富的内容。

? 释家类的新增。《总目提要》:“梁阮孝绪作《七录》,以二氏之文别录於末。《隋书》遵用其例,亦附於志末,有部数、卷数而无书名。诸志皆道先於释,然《魏书》已称释老志,《七录》旧目载於释道宣《广弘明集》者,亦以释先於道。故今所叙录,以释家居前焉。”《隋志》佛经被附在集部之末仅有部数、卷数而没有书名,释家相关文献则杂见于史部杂传、子部杂家、历数、医方等部类,但这些文献性质上并不属于佛经,随着佛教信徒增加,著作愈来愈多,《总目》将佛家经典汇聚独成一类。

? 道家类。《总目提要》:“后世神怪之迹,多附於道家;道家亦自矜其异,如《神仙传》、《道教灵验记》是也。……故申子、韩子流为刑名之学,而《阴符经》可通於兵。其後长生之说与神仙家合为一,而服饵、导引入之;房中一家,近於神仙者亦入之;鸿宝有书,烧炼入之;张鲁立教,符?入之;北魏寇谦之等又以斋醮章咒入之。世所传述,大抵多後附之文,非其本旨。彼教自不能别,今亦无事於区分。”《隋志》子部有道家著录道家学说,医方类有关于房中、神仙等养生文献,还有史部杂传类有《列仙传》等道教仙家列传,而道教类文献和佛经一样,被附在集部之末,《总目》将这些文献都归于道家类,因为“彼教自不能别,今亦无事於区分”。


《总目提要》中言:“自六经以外立说者,皆子书也。”足见子部的庞杂和千头万绪。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从《汉志》四略到《隋志》子部再到《总目》子部,几个类目发生了比较明显的变化,这些变化折射出历史发展进程中相关学术思想的迁变和发展。


首先,从《汉志》诸子略收录九流十家到《隋志》子部阴阳家消失,再到《总目》合并名、墨、纵横、杂家入杂家类,以及诸子学说从七略中仅次于六艺略第二位或者《隋志》子部之首的位置,逐渐跌落至《总目》第十杂家类,这些都反映了中国古代思想学术中诸子哲学的逐渐衰微,也侧面反映出经学或者儒家经典越来越无上尊崇的地位。以墨家为例,在《汉志》中,记墨家学说六部,八十六篇,到了《隋志》,墨家学说余三部,一十七卷,再到《总目》,仅剩杂家类中《墨子》一部,可见墨家学说逐渐变成绝学,没有发展且亡佚甚多,究其原因,在于墨家虽然主张“兼爱、非攻”,但却是以非和平的方式实现,这些与儒家“仁爱”有根本性质的冲突,如孟子抨击“墨氏兼爱,是无父也”,因此不容于占据至尊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统治者也难以接受,所以逐渐在学术思想中被边缘化,渐渐消亡了。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墨家作为学术流派,在官方目录中消失,但它并没有在中国文化中被抛弃,而是以非理论的形态,形成了绿林豪杰文化、武林文化,依然有着深远的社会文化影响。而如名家、纵横家等诸子学术境遇皆与墨家相似,因这些学说中有与社会发展实际不适宜的因素,逐渐消弭在学术史中。而与此相反的,是儒家地位的巩固和不断提升,在子部儒家一直居于首位,还出现了把《孟子》从子部提升至经部的现象,这是中国古代政治影响学术的结果,也是传统学术内部自我调节的结果。


第二,诸子学说中法家地位之相对稳固,体现了古代中国对法家学说的重视,尽管其地位没有越过儒家,但思想仍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从汉到清长期以来国家政治政策的施行上也可以看出统治者对法家思想有所依赖,它也是作为儒家思想的补充存在,即儒法互济,内儒外法,法家思想对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是有益的。所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也体现了封建王朝统治意识形态兼容并包了各家学说中有助于统治者王权统治的部分。


第三,杂家类内容演变剧烈,体现了“杂家”在学术史上意义的演变。《汉志》诸子略中的“杂家”显然是先秦学术流派的一家,与儒、道、墨、名、纵横家并列,所谓“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到了《隋志》子部杂家,它将类书也归于此类,因为类书本身就是分门别类杂钞辑录各种书中的材料,说明杂家在《隋志》时的内涵意义已经开始发生改变。再到《总目》,它将杂家类分为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六属,属于先秦学术流派的“杂家”已经被归为“杂学”之中,杂考是指那些具有考订考辨性质、内容非常庞杂的文献,杂说是指叙述性成分居多文献,杂品收录鉴赏多种器物的文献(只鉴赏一种器物的被收录至子部艺术类),杂纂收录那些汇钞百家之书而成的书籍、性质庞杂,杂编类似于现代丛书,经史子集都有涉猎——这意味着到《总目》时“杂家”的含义已经完成了从学术流派到“杂类”的转变。


第四,从《汉志》到《总目》小说家类收录文献的调整,可以看到中国古代“小说”含义的演变。《汉志》诸子略中对小说家类如此解释:“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所谓稗官,是指那些负责收集街谈巷议,献纳于君主以广视听的职官,从中可以知风俗长见识,虽然班固没有直接说明“小说”,但从其收录的文献可以看出当时的“小说”内容杂芜,类似于杂家者流,比如《青史子》见于《礼记》,《伊尹》《鬻子》又见于道家类,《师旷》又见于兵家类,而且体制短小,思想浅薄,不成系统也不合于正统大道,有记载言论的,也有杂录礼仪典章制度的,虽然有故事但缺乏叙事性。


到《隋志》时期“小说”的内涵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隋志》改变了《汉志》小说出于稗官的说法,认为是由诵训(掌四方古迹、风俗、方言)和训方氏(掌四方政治、历史、民情)而出,基于这样的理解,《隋志》小说著录了有包括类杂史杂传的《燕丹子》、记录人物言行的《世说新语》、叙述艺术器物的《鲁史欹器图》等文献,可见此时“小说”的内涵外延越来越杂。值得一提的是,后世归入小说家类如《搜神记》、《齐谐记》、《列异传》等作品,在隋志都被收录在史部杂传,这也与当时人的“小说”观念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用文言来写人叙事,但作者等主观意图并不在编造小说,或者有意作小说,而是被当成真实的事情来记录书写,所以当时人们把这些记录怪诞灵异的文字看做是“史”的一种,这也体现了长期以来阶段,小说和史学观念有所杂揉的现象,比如《汉志》小说家类在《青史子》下注云:“古史官记事也”,《搜神记》作者甘宝的自序也代表了此类观点:“虽考先志于载籍……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又安敢谓无失实者哉!……及其著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也就是说甘宝认为记灵异志怪诞也是实录,目的在于“求信”,是“发明神道之不诬也”,而连史书尚不能完全取信,那么这类作品的失实在所难免,可见这一时期对于“小说”的定位如后世刘知几所言“正史之所遗,可以补正史之遗阙”,是“史之余”,而这种观点对后世“小说”观念影响深远,《总目》也没有例外。


及到宋代《新唐书·艺文志》则将之前杂传类的《列异传》、《冤魂志》等等改列入小说类。到了《总目》原本列于“地理”“杂史”“旧事”类的《山海经》、《穆天子传》、《西京杂记》等都改列小说家类,是对“小说”内涵的又一次梳理——《总目提要》中提出了小说类的三属“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杂事如《西京杂记》《世说新语》,异闻如《山海经》《搜神记》,琐语如《博物志》《酉阳杂俎》,可知《总目》子部的“小说”类已经正视并且承认了小说的叙事性和虚构性,因为如《西京杂记》《山海经》等作品以往不被视为“小说”,因《总目》认为其虚构成分较重,难以考证证实,所以才改为“小说类”,比如《总目提要》云:“然屈原《天问》,杂陈神怪,多莫知所出,意即小说家言”,《山海经》提要中说:“道里山川,率难考据,案以耳目所及,百不一真……核实定名,则小说之最古者尔”,《穆天子传》提要中说:“《穆天子传》旧皆入起居注类……实则恍惚无证,又非《逸周书》之比,以为古书而存之可也,以为信史而录之,则史体杂,史例破矣”等等,都可看出《总目》一方面受“补史之阙”的影响,注重小说的叙事性和一定程度的“实录”特征,另一方面也强调了小说的虚构特征,所谓“率难考据”,允许适度的虚构,这体现了“小说”在子部中具备相当程度的成熟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从《总目》子部“小说”并未收录唐人传奇和宋以后的白话小说可以看出,《总目》子部的“小说”仍区别现代意义上的小说。而之所以不录,是因为《总目提要》中提到:“唐宋而后,作者弥繁。中间诬谩失真,妖妄荧听者固为不少”,似是指责这些唐宋之后的小说作品偏离了其该有的轨道。很明显,《总目》认为如唐传奇和白话小说纯属虚构,“诬谩失真”,这与《天问》、《山海经》这种“杂陈神怪,多莫知所出”而无法考证却也不能因此否认其存在的“虚构”,有着明显的区别。将唐传奇和白话小说排斥在外,这也是《总目》子部“小说”概念的保守之处。


第五,释家类、道家类从《隋志》集部之末的附录提升到《总目》入子部之尾,体现了佛道思想在古代中国社会影响逐渐加深以及官方对它们予以一定的承认,但仍伴之以贬抑和排斥,正如《总目提要》子部总序所言:“然凡能自名一家者,必有一节之足以自立,即其不合於圣人者,存之亦可为鉴戒。”


佛、道两教起于汉末,兴盛于魏晋,《隋志》认为:“道、佛者,方外之教,圣人之远致也。俗士为之,不通其指,多离以迂怪,假托变幻乱於世,斯所以为弊也。故中庸之教,是所罕言,然亦不可诬也。故录其大纲,附于四部之末”足见其对宗教迷信的贬抑。到了《总目》,将道家与道教合并为道家类,原因在于:“后世神怪之迹,多附於道家;道家亦自矜其异,如《神仙传》、《道教灵验记》是也。要其本始,则主於清净自持,而济以坚忍之力,以柔制刚,以退为进。故申子、韩子流为刑名之学,而《阴符经》可通於兵。其後长生之说与神仙家合为一,而服饵、导引入之;房中一家,近於神仙者亦入之;鸿宝有书,烧炼入之;张鲁立教,符入之;北魏寇谦之等又以斋醮章咒入之。世所传述,大抵多後附之文,非其本旨。彼教自不能别,今亦无事於区分。然观其遗书源流迁变之故,尚一一可稽也。”这里是说明道家发展为道教,这个过程是道家和道教内部也不能区分的,所以《总目》也不以特别区分宗教与思想,这里显然是贬低道家思想的意味。所以佛、道二教在官方著录中表面上得以独立,实际上仍是末流地位的。毕竟《总目》的编写受政教皇权影响,始终坚持尊儒思想,即便佛道思想在民间广受欢迎,但以官方立场来看还是加以排斥和贬低的。


最后,不论是《总目》杂家类三级类目细致的区分、小说家类的内涵转变以及入类要求、还是艺术类、谱录类、类书类的新增,都体现着清代“足资考证,取其实用”的学术思想。《总目》子部经常可见“足备史家甄择”“可资考证者居多”等语评价子部文献,比如“小说家类”就是立足于“广见闻,资考证”的角度予以甄别,“今甄录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徒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很明显这些所反映出的治学思想都受到了清代朴学、考据学兴盛的影响。


另外,《总目》子部还体现了强烈的重实思想,在那些与实用技术相关的类目中表现得极为明显,这些文献的择取标准就是“讲求实用”。比如医家类,如《汉志》《隋志》中收录有房中、神仙二家,而《总目》却舍弃不录,因为“后人误读为一,故服饵导引,歧涂颇杂,今悉删除”;天文算法类《总目提要》云:“重民事者先授时,授时本测候,测候本积数,故次以天文算法。”;术数类《总目提要》云:“百家方技,或有益,或无益,而其说久行,理难竟废,故次以术数。”;艺术类《总目提要》云:“一技入神,器或寓道”;谱录类《总目提要》云:“博闻有取,利用攸滋”……每列一类,《总目》必讲其有利于民生的实用价值,也正因为《总目》这样的辑录标准,大量记载古代思想和科技精华的文献得以保留和整理,可以说,《总目》子部是对影响中国古代生活方方面面的思考和智慧进行的一次全面式梳理和全景式展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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