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辉]命名、中国女性与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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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4 10: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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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命名、中国女性与中国文化
张天翼先生有一则小小的寓言曰:

“一条心地很好的蛇抓到一只麻雀,想要把她一口吞掉,于心又不忍。于是把她盘得紧紧的,谆谆善诱地劝她服从命运,还劝她拿出牺牲精神来献身于他。讲完之后,才客客气气要动手吞吃,并且说:‘你看,我不像别的蛇那样不讲理,我和他们是毫无共同之点的。’”

这则寓言很能表示出男权社会里男子对妇女的态度来。为了维持男性统治,就必须不惜任何代价压迫妇女,然而,一味地压迫却难免引起妇女的反抗,故最省事的办法莫过于让妇女们心甘情愿地接受男性的统治,因此,使男性的统治与女性的被统治合理化是必要的。弗洛伊德云:文明的历史即压抑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文明的历史也就是男性的统治合理化的历史。
人类的文明产生于人的精神分裂,即灵与肉,精神与物质的分裂,并且建构在灵对肉,精神对物质的压抑上。亚当与夏娃还在伊甸园的时候,人类的文明尚未开始。而当他们偷吃了知善恶的果子,用无花果的叶儿各各遮住了自己的下体,这一刻,人类的文明便萌芽了。为什么他们要遮住下体呢?因为他们已产生了分别心,觉得肉体是不洁的,灵与肉于是分裂了。最初的灵对肉的压抑大约是缘于对死亡之恐惧罢,因为肉体是有生老病死的,任何人都避免不了,加之那时候的人己经有了朦胧的自我意识,“人”开始从自然中分娩出来了,自然作为一个强大的异己的力量(物质)站在他的对立面压迫着他,于是,他的头脑里便幻出了永恒不灭的灵魂来,以摆脱对死亡与自然的恐惧。初民生活中灵对肉,精神对物质的压抑主要表现在巫术的运用及神话的造作上,通过巫术与神话,他们使周围的世界秩序化,从而变得可以理解(祛魅),不再那么狰狞可怖,为自己建构了一个相对安宁的避护所。在此过程中,他们所使用的工具便是语言,或者勿宁说,分裂产生于语言,语言使世界秩序化,世界产生于我们用思想或语言对混沌的分割,故道家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亦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语言是一种暴力,强制性地加在与它没有任何必然联系的一切事物上,我们现在站在自然的对立面,给自然的一切包括曾属于自然本身的自我都贴上一个标签--也就是命名。有个古老的中国传说,或许可以作为“语言的暴力”的隐喻。相传,很久以前,镜鉴世界与人类世界并不像后来那样彼此分隔着。那时,镜族类与人类尽管混居在一起,和睦共处,但他们的颜色和外形是完全不同的。那时还能出入镜面。一天夜里,在未见任何预兆的情况下,镜族突然入侵,结果混沌出现了。人类很快就认识到,这些镜族人的确是混沌。入侵者势力强大,最后只有凭借黄帝的魔法,才将他们击败,逐回镜界。为了降服他们,黄帝设下一道符咒,迫使混沌人乖乖地按照人的行为举止行事。在这里,符咒即是语言,而混沌,是文明产生前的未分化的状态,或者也可以说是肉与物质的象征。语言所具有的巫术的功能,在各种不同来源的文化里都有记载,如《淮南子.本经训》:“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 鬼夜哭。”文字,语言的载体具有役使鬼神的魔力;而《旧约全书•创世记》里,则有 “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可见,语言还有创造事物的功能。
可见,对于人类文明的创造与发展,灵对肉,精神对物质的压抑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然而,这种压抑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的时期,却有着不同的表现。随着男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取代妇女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私有制的产生,社会阶层的分化,这种压抑便表现出男性对女性的性质来。男性代表灵,女性代表肉,男性是精神的,女性是物质的。“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代表天,属阳;女代表地,属阴;“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故男性应刚,女性应柔;男子是主动的,女子是被动的。与此相联系的另一种压抑的表现形式是“劳心者”对“劳力者”的优越感与统治,其主要形式是政权,在文化上最重要的表现是对“理性”或“礼教”的推崇。孟子曰:“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在此,我们不得不注意到语言巨大的魔力,轻轻松松地一句“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便使“劳心者”对“劳力者”的统治合理化了。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同样地,将女子与小人并列,竟影响中国文化有关女子的观念数千年之久。孔子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可见孔子是深通命名的要义的。
命名的本质是使世界秩序化,使此命名所代表的理念合理化与神圣化。美国超现实主义诗人史蒂文森有一首名叫《坛子轶事》的诗:
  我把一只圆形的坛子
  放在田纳西的山顶。
  凌乱的荒野
  围向山峰。
  荒野向坛子涌起,
  匍匐在四周,不再荒凉。
  圆圆的坛子置在地上,
  高高地立于空中。
  它君临世界。
  这只灰色无釉的坛子。
  它不曾产生鸟雀或树丛
  与田纳西别的事物都不一样。
这里的坛子,我们可以理解为文明或语言,或者说就是命名,它君临世界,使凌乱的荒野围向山峰,即向某一个中心聚集,变得不再荒凉。命名即是权力,或者说权力支撑着命名。为了摆脱对生活对死亡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恐惧,使生命获得某种意义,人们需要依附某种权力。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里,女人的地位与人格是由男性话语建构的。
汉许慎《说文解字》对“女”的解释里有:“育(王育)说象形也,盖象其揜敛自守之状”。对妇的解释:“妇,服也。亦以叠?为训。妇主服事人者也。大戴礼本命曰,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长其义理者也。故谓之妇人。妇人,伏于人也” 。在甲骨文里,据说女字的形象是一个跪着的人形,我相信这应该是后人的附会,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它原来的意思在男权制的压力下变了形。据人考证,在男权社会之之前,有一个女权的母系社会,很多女部的姓如姚姬姜等便是母系社会的遗留。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将压抑妇女的思想系统化的第一个人竟然就是女子,那就是汉代的班昭,有《女诫》七篇。虽然男尊女卑的观念,夫为妻纲的道理,和三从四德的典型,是早就有的,但很散漫,很浮泛。譬如,在此以前一百多年,有刘向的《列女传》,但也不过只是罗列了一些事实,做妇女生活的标准。鲁迅先生有言:“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我们不妨先来看一看她对《诗经•斯干》篇的分析。原诗如下:

“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贻罹”。

这一段诗,班昭解曰:“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子之常道,礼法之典教。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合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别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之可远哉!”(《女诫•卑弱第一》)你由此可以看出她对于女性受屈辱的地位是何等地安之若素,且认为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然而,这又是何等地堕落与麻木哟!我们再来看她的《女诫•敬慎第三》:
“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力责,女以弱为美。故鄙谚有云:“生男如狼,犹恐其尪,生女如鼠,犹恐其虎。”

其《女诫•妇行第四》:

“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
其《女诫•专心第五》:

“《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行违神祇,天则罚之;礼义有愆,夫则薄之。”

至此,对于女子与男子,已形成系统化的完全相异的二重道德标准,并且通过奖励机制(对贞节的奖励)与惩罚机制(对不贞的惩罚),这种双重道德得到不断地强化。神权政权与夫权三位一体,将女子建构成了“以弱为美”的男性的驯服的奴隶。既然如此,女子难道就没有对权力的欲望么?如果有,又是通过什么得到满足的呢?答曰,女子通过对其柔弱人格的认同,通过对男性权力的驯服与密切合作,借此满足她们的权力的需要,又可以满足她们屈从的需要。在她们看来,通过屈服于权力,她们可以参与权力,而班昭便是一个最好的例子。自汉以后,历代统治者开始用法律奖励贞节,相对其他的女子而言,被命名为“贞节”的女子,拥有更多的“特权”,然而,这种“特权”不过是驯猴人手中的栗子而已,在女子何足以成为自豪的理由,但女子的奴性既已养成,便不能自见为其男子之玩物的地位了。女子之幸福,完全系于男子之好恶,故连鼎鼎大名的班昭女士都说“夫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人,是谓永讫” ,尽管她的原意不过是劝女子要曲从男子罢了。中国自古以来就多有弃妇诗,甚至很多文人在失意时以弃妇自拟,不过是如鲁迅先生所说,是“做奴隶而不得的哀声罢了。
就像一只苍蝇,它在好的,美的,干净的东西上拉了蝇矢之后,却欣欣然反过来嘲笑这东西的不洁,男子对于女子便是如此。陈东原先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说:“把一个人连手带脚的捆放地下,还说她不能站起来同好人一样竞走的缘故,是她天生的弱点;这是什么逻辑?”由此可见男子的卑劣与懦怯。
我们且放下男子泼在女子身上的脏水不论,先来考察一下女子贞洁的起源,以见出贞洁思想之荒谬可笑。以余之拙见,对此问题研究得最为深透的当为日本人二阶堂招久先生。他的《初夜权》一书认为,贞洁起源于初民对妇人经血之恐惧,由此产生对初夜的“太步”(即禁忌),去贞即破除处女膜开始只是一种解除禁制的仪式,多由巫师或酋长或陌生人进行,后发展为处女膜的崇拜,贞洁即由是而产生。在我国民间流传的一个有关妇人月经的传说中也能见出这种对经血的恐惧来:

传说鲁班是个能工巧匠,以至于他能将人大缷八块,又组装成一个活人,当然,前提条件是身体的各种配件要完整。他每次出门的时候,为了防止他的妻子红杏出墙,便将她拆成几块,血用一口大缸装着,回家后又把她复活。有一次他回家后,发现缸里的血少了很多,以至于没法将他的妻复活了。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被他家的狗偷喝了,于是,他便把狗杀了,把狗的血加在他妻子的血里,将她救活了。不过,从此这位鲁太太的下身每个月都要流一次血,因为她的血里掺了狗血的缘故。故妇人的经血是不洁的。

这则传说,其刻薄与对女子的诬蔑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简直近乎变态,但其骨子里隐藏的却是恐惧与迷信。
对女子贞洁的提倡,在宗法制的封建社会里,除了有保证血统纯正的功能与维护男子人格的尊严(男子占有欲或权力欲的作用)外,还有民间的文化心理因素为其支撑。简言之,即是由生殖崇拜而发展出来的迷信的心理。弗来则博士(J•G•Frazer)在所著《普须该的工作》(Psyche’s TasU第三章《迷信与两性关系》上说:“他们(野蛮人)想象,以为只须举行或者禁戒某种性的行为,他们可以直接地促成鸟兽之繁殖与草木之生长。这些行为与禁戒显然都是迷信的,全然不能得到所希求的效果。这不是宗教的、但是法术的;就是说,他们想达到目的,并不用恳求神灵的方法,但凭了一种错误的物理感应的思想,直接去操纵自然之力。”
又曰:“在许多蛮族的心里,无论已结婚或未结婚的人的性的过失,并不单是道德上的罪,只与直接有关的少数人相干,他们以为这将牵涉全族,遇见危险与灾难,因为这会直接地发生一种巫术的影响,或者将间接地引起嫌恶这些行为的神灵之怒。不但如此,他们常以为这些行为将损害一切禾谷瓜果,断绝食粮供给,危及全群的生存。凡在这种迷信盛行的地方,社会的意见和法律惩罚性的犯罪便特别地严酷,不比别的文明的民族,把这些过失当作私事而非公事,当作道德的罪而非法律的罪,于个人终生的幸福上或有影响,而并不会累及社会全体的一时的安全。倒过来说,凡在社会极端严厉地惩罚亲属奸,既婚奸,未婚奸的地方,我们可以推测这种办法的动机是在于迷信;易言之,凡是一个部落或民族,不肯让受害者自己来罚这些过失,却由社会特别严重地处罪,其理由大抵相信性的犯罪足以扰乱天行,危及全群,所以全群为自卫起见不得不切实地抵抗,在必要时非除灭这犯罪者不可。”
但对于统治者而言,恐怕提倡贞节与惩罚不贞,即“淫”的行为是别有用心的。美国学者马文•哈里斯在其著作《母牛•猪•战争•妖巫》对中世纪教会的巫术迫害的评论对我们理解这一点将是不无帮助的:“我认为,要想充分理解妖巫狂热的原因,就必须仔细探究其现实的结果,而不是它的神圣宗旨。迫捕妖巫体系的主要结果(除了焚烧肉体之外),是贫困百姓开始相信是妖巫和魔鬼而不是君主教皇使他们倍受磨难。相信房屋漏雨,母牛流产,麦田干枯,甜酒变质,头痛脑热,婴孩死亡,这一切都是那个砸坏你的栅栏,欠你债款要你土地的邻居——一个变成妖巫的邻居干的。于是面包价格上涨,税款提高,工资减少,就业艰难,鼠疫和灾祸夺去了村里和城镇三分之一居民的生命,也都成妖巫的所为。这些凶狠残暴的妖巫可真太肆无忌惮了。教会和当局果断地向人们的幽灵般的敌人开展围剿。当局不道余力地清除这一邪恶势力。富人和穷人便对当局在这场战斗中所作的努力和无畏精神感激不已。
由此可见,妖巫狂热的现实意义就是教会和当权者将中世纪末期的社会危机,从自己身上转嫁到貌似人身的想象中的魔鬼身上了。那些整日被这些想象之中的魔鬼的行径缠得心神不宁,一无所有,极端贫苦的百姓,开始对魔鬼而不是对腐败的教会和贪婪的贵族大加谴责。教会和当权者不仅推卸了所有罪责,而且他们还成了全力依赖的对象。牧师和贵族一跃成为反击那些无所不在但极难辨认的敌人,保护百姓的恩师救主了。这最终成为交付什一税,服从收税大员的理由了。”
统治者对女性的诬蔑与迫害,具有与中世纪教会的巫术迫害相同的意义:即转嫁社会危机以维持政权的稳定。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里,充满了歧视女性的话语。如“女人祸水”论,“红颜薄命”说,“万恶淫为首”,什么夏桀王为妹喜把江山败,殷纣王为妲己黎民受灾,周幽王宠褒姒犬戎犯界等等等等,几乎数不胜数,似乎一切的苦难与祸事儿都得由女子负责,与男子并不相干。女子扮演的是“替罪羊”的角色,对这一点,鲁迅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淫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诱惑了女人,却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贞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负责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诱惑;文人著作,反将他传为美谈。所以女子身旁,几乎布满了危险。除却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带点诱惑的鬼气。”女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子,为什么会成为“替罪羊”呢?因为存在着一条选择受害者的标准:异常。异常是受难者的标记。首先,女子是弱势群体,向来被男子以玩物畜之,并不当作人看。而漂亮的女人,其漂亮即是受难者的标记,故“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其人”。女性之维持社会稳定与政权的稳定的另一个方面,即在于她使社会积蓄的能量内耗了。因为女子处于社会的最低层,所有的怨气都聚积在她们的身上,然而,她们自己却因为受了压抑与驯化的时间太长了,麻木到连发怨气的能力都失去了。如鲁迅先生所说:
“古人曾以女人作苟安的城堡,美其名以自欺曰“和亲”,今人还用子女玉帛为作奴的贽敬,又美其名曰“同化”。所以倘有外国的谁,到了已有赴宴的资格的现在,而还替我们诅咒中国的现状者,这才是真有良心的真可佩服的人!

但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因为倘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我们且看古人的良法美意罢——

“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
由于每个人的怨气都找到了发泄的出口,也就没有什么不平了,社会也就太平了。
有人以为中国的封建社会是个“超稳定结构”,恐怕很大一部分原因不能不说是因为中国女人的这种受压迫与奴役的地位罢!
(原文载于《寻根》2005年06期)

2010/7/24 2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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