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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稼雨 | 明清轶事小说论纲(2)
发布时间:2020/9/10  阅读次数:1090  字体大小: 【】 【】【

二、关于轶事小说的界限和类型特征

在古代文言小说中,志怪和传奇的类型特征和界限都是比较清晰明显,不大容易混淆。只有轶事小说最难处理。

问题的原因在于,从语体类型上看,轶事小说和志怪小说都采用了笔记体。但因为志怪小说中含有神鬼灵怪之类非现实要素,所以特征明显,容易区分。但同样采用笔记体写作的还有大量的子部杂家类、史部杂史杂传类作品。这些作品同样也没有非现实要素,同样记录现实事件。只是叙事描写的方式和程度上有些出入。因而造成人们在图书分类学上对于这类问题的困惑和棘手。宋代郑樵说:“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郑樵《通志·校雠略·编次之讹论》,《四库备要》本)。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困难,明代胡应麟又进一步说:“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道理,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实,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他如孟棨《本事》,卢瑰《抒情》,例以诗话文评,附见集类,究其体制,实小说流也。至于子类杂家,尤相出入。郑氏谓古今书家所不能分有九,而不知最易混淆者小说也。”(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中华书局1964年排印本)胡应麟的分析说明,小说中所隐含的说理部分容易与子书相混,而记录历史事件的历史题材小说又很容易与史传相混淆,还有些记载文人作诗撰文故事的小说,又与诗话极近。面对这样小说与杂史容易混淆的难题,四库馆臣给出了大致方向的指南:“按记录杂事之书,小说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世说新语》古俱著录于小说,其明例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小说家杂事类跋。中华书局本)”四库馆臣在这里把“朝政军国”和“里巷闲谈、词章细故”作为区分小说和杂史的界限与方法,还是明确可行的。但是关于小说与杂家的界限如何区分,四库馆臣没有明确说明。而且《四库全书总目》在子部小说与杂家著作著录的处理上也往往存在模糊混淆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我在《中国志人小说史》中提出了自己的相关意见:“志人小说与杂家有两点相似,一是阐发道理的成分,二是程度不同的故事性。区别二者在于以何为主。杂家著作以阐发道理为主,需要时以讲故事为辅,志人小说则相反。因此,志人小说与杂家著作相比,多具故事性,与杂史相比,多具传说性;而与志怪传奇相比又多具真实、平实性。这几条作为判定志人小说的标准。”(宁稼雨《中国志人小说史》第一章绪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页)

从今天的情况看,这个表述基本上可以用于对“轶事小说”概念的界定。需要稍加说明的是,在世说体和杂记体小说之外,那些包罗万象的杂俎笔记和传奇小说中的“轶事”成分,也是这本《明清轶事小说选注》部分遴选的范围。

(未完待续)



(本文节选自《社会科学战线》2020年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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